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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划生育方案

人口计划生育方案

*年是全面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性一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工作会暨县经济工作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宣传中央《决定》精神落到实处,继续深化计生人事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在继续抓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这个重点的同时,把流动人口管理放在重要位置来抓,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到新农村建设之中,完善“三个一”领导机制,建立科学准确的评估体系,推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一、主要目标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出生人口控制在1000人以内,人口自增率控制在5.0‰以内;

2、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

3、多孩率控制在1%以内,漏报率控制在3%以内;

4、重点对象“三查”率在95%以上;

5、手术及时率达95%以上;

6、流动人口办(验)证率均达到95%以上;

7、双女户结扎率达到95%以上;

8、优生监测率达50%以上,生殖保健服务率达90%以上;

9、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以内。

二、工作任务

(一)广泛学习,大力开展宣传贯彻中央《决定》活动

1、县委办、县政府办已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各级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县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决定》的热潮,提高全县干部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参与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

2、学习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以及进一步解决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动力问题、机制问题和队伍问题的措施。

3、县委组织部与计生局联合举办学习贯彻《决定》的培训班。县委宣传部与计生局联合举办以学习贯彻《决定》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报告会,邀请中省人口理论研究和计生工作专家来黄陵讲课。

4、县委党校及乡镇人口学校要增设人口理论课,定期分批次轮训干部和群众。

(二)加强领导,不断完善“三个一”领导机制

1、坚定不移地执行市委、市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四个管理《办法》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县计生局继续坚持按季度不打招呼、随机进行抽样调查,每次依据抽查结果,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积极探索和改进研究的抽查考核办法。

2、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制度,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中央《决定》作为各级党委学习的主要内容。同时,坚持县、乡领导联系点和相关部门包抓联系点制度。

3、坚持党政领导、相关部门、计生系统“三线”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实绩,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年内要调整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进一步夯实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4、总结近几年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析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并拿出具体的实施意见。

(三)加大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1、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在“三下乡”活动中,突出抓好送政策、送服务进村入户。在世界人口日之际,启动“关爱女孩黄陵行”活动,每个乡镇、街道办都要组织文艺宣传队和生殖健康服务队,深入基层为群众服务。

2、积极开展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工作。县上成立了打击“两非”专门工作组,全县要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广泛张贴通告,公布举报电话,承诺举报重奖,认真查处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终止妊娠以及溺弃残害女婴案件。按照省上要求出台有关B超、染色体检测技术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办法。完善育龄妇女孕期跟踪服务、定点接生、只给一次性照顾生育二孩机会等制度。

3、认真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调整完善县上针对独生子女、双女户的奖励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相互协调,特别是计生相关部门在制定生产、生活等各项社会经济政策时向计划生育户倾斜,制定出台放弃二胎生育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伤残补助等有关费用发放办法。

(四)健全机制,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1、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现场会精神,解决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机构、人员、经费、制度、规范服务项目,搞好各项服务。

2、在全县集中开展一次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底子,健全档案,分类规范管理。

3、继续开展先进社区创建活动,探索城市住宅小区、下岗人员和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管理的有效办法,落实法人责任制、房主责任制、物业小区负责制。

4、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共同管理”的双向考核制度。

5、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提交、反馈信息,提高流动人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五)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规范县乡服务站建设,不断提高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年内完成双龙、桥山等乡镇计生站设施新建任务,并投入使用,仓村乡、县计生站年内完成扩建任务,每个乡镇至少新建5个村服务室扩建,改建5个村级服务室。通过2-3年时间使乡村服务站(室)达到建设标准化、职能法制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信息化、人员专业化。继续抓好优质服务示范站建设,加大硬件建设力度,增配服务设备,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同时,完成计生国债建设项目。

2、大力推进以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为重点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继续开展优生优育监测,监测面不能低于50%。

3、继续把提高计划生育质量指标作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三查”,提高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和有效率,在倡导推进知情选择中首选长效节育措施。进一步完善统计台帐,杜绝瞒报漏报。查处违法生育,尤其要重点查处干部职工超生问题。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真正得到落实。

4、加强信息化建设,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十一五”时期信息化建设规划。建好黄陵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门户网站,建立完善运行维护机制。开展创建部级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甲级县活动。按照市上要求,在巩固提高创建省级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甲级县成果的同时,全力争创部级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甲级县。认真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化工作,县服务站年内必须配齐微机,并使用“WIS系统”,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质量。

(六)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和依法管理水平

1、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主线。努力建立起党政领导重视、宣传部门牵头、资源合理配置、群众广泛参与的大宣传格局。各新闻单位和宣传媒体,要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继续搞好村民自治和“三结合”工作,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按照市上要求,年内要做好计生协会换届工作。

3、认真抓好乡镇计划生育干部的培训,组织好“十一五”期间乡镇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的进修学习。

4、注重抓好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在加大投入的同时,不断改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方式和手段。

5、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推进便民维权工作。

(七)严格标准,积极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思路,*年全县力争完成13个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任务,其中每个乡镇(街道办)要至少抓1-2个计划生育新农村试点村,县计生局要抓好3个高质量的计划生育新农村示范村,上报省上命名表彰;每个乡镇(街道办)要抓20户计划生育新家庭试点户,然后逐步推开。

2、县计生局要抓紧制定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考核评估方案,做好第一批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的申报命名表彰。

(八)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在全县计生系统干部中开展学习中央《决定》活动充分认识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干部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2、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今后县上将优先选拔计生系统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全县计生干部的积极性,积极改革计生人事分配制度,年内配齐计生稽查队、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乡镇计生站、计生办缺编人员。

3、加强计生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逐级建立政风行风考评制度。继续坚持共产党员承诺制度,切实开展好“筑防线、保廉洁、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

4、继续抓好延安精神教育,在全县开展学习原广东省广宁县计生干部马红梅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力争培育一支能吃苦、能战斗、忠于事业、勇于献身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

(九)加大投入,确保计划生育经费落实到位

1、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以及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经常性工作、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的落实。

2、*年人口和计生经费按现行标准递增。流动人口管理费要按照人均事业总额5%单列,计划生育转移支付经费仍按照财政转移支付总额的12.84%核定,同时各乡镇、街道办要加大计生经费投入,特别在计划生育设施建设,宣传等工作经费的投入方面投入必要的经费,确保乡村计划生育工作必需的经费支出。

3、坚持将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到位情况作为考核党政一把手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指标。县财政局、县计生局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计生经费足额到位,同时做好计生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使其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