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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检查方案

学校卫生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青少年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专项检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综合检查;

(三)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专项检查范围是各类学校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小卖部,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学生饮水供应设施),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检点是农村地区学校及*年发生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暴发事件的单位。可结合卫生部*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中关于食品卫生、饮用水和游泳场馆卫生检查的相关要求进行。

四、检查目标

发现和消除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传染病疫情暴发隐患;加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使之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建立有效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促进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检查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准备。时间为4个月份。

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宣传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学校自查自纠。时间为5月上旬至7月初。

各类学校对校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管理制度,按要求将校内食品卫生、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管理状况上报卫生局和教育局。

第三阶段:集中检查。时间为9月份至10月份。

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等重点开展检查工作,包括学校承包食堂管理(承包食堂的准入制度和承包者资质,学校承包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的职责等),食品采购、贮存、加工、消毒各环节的管理,学校消除引发食物中毒、食源性传染病传播隐患措施,学校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供餐、供水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

第四阶段:工作总结。时间为11月份。

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11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及检查汇总表

第五阶段:抽查。

卫生部和教育部将于今年年底组成督察组对各地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