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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意见

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发展中小企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指引下,我市中小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目前,全市中小企业已发展到13.5万户,从业人员73万人,完成产值1282亿元,GDP已占全市经济总量48.5%,成为全市经济的半壁江山。但和发达地区相比,我们在发展理念、发展速度和质量等方面都具有较大差距。因此,要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和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省上的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理念,明确中小企业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唯一途径;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阵地,积极动员全市各界人士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努力营造促进中小企业良好发展的社会氛围。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定得力扶持政策,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发展到18.5万户,安置就业100万人(次),完成产值3000亿元,GDP占比达到55%,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搭建发展平台,拓宽发展空间。要以园区建设为发展平台,大力拓宽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空间。按照“土地集约利用、产业链式延伸、企业集群组合、资源循环利用”的要求,以26个省级、市级县域工业园区建设为重点,科学规划,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园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扶持工业园区上规模、上水平,不断提升承载能力。努力打造产业聚集、企业聚集、产品聚集的板块经济。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企业入驻率。同时,积极引导中小企业集群化发展,支持培育一批重点示范产业基地。壮大龙头骨干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实现中小企业质和量的跨越。以中、省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精神为指导,大力拓宽发展空间,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即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中小企业进入,放开手脚大力发展。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凡是国有和外资经济享受的政策对民营经济一律同等适用,不断拓展发展领域,推动我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产能水平。

三、创新中小企业发展机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增强中小企业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机制。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加强中小企业诚信建设。加快推动中小企业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完善中小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倡导股份制,积极引导鼓励民营企业扩大股权经营规模,实行扩股、转股、内引外联、强强联合等形式促使企业做大。大胆试行民营企业经理面向社会聘任制,走职业经理人管理的路子。积极引导和鼓励民营及中小企业参与国企改革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实行“国有民营、互利共赢、风险共担”的机制。同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大市场体系建设力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财政支持。按照国务院36号文件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资金,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各县市区一般每年也要列支不低于500万元资金,以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五、积极实施名牌战略,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市上每年对科技创新和争创名牌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进行表彰。凡获得部级科学技术奖及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以上的企业每户奖励15万元;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的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凡新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每户奖励15万元;新认定为名牌产品的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大力扶持科技成果产业化,对于企业自主创新并经过科学技术鉴定的成果、专利或转化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技术成果而实施的产业化项目,每年选出一批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大的项目,经评审认定后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30万元的扶持,以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技术创新。

六、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市级各有关职能部门都要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发展氛围,要采取积极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不断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服务。自该《决定》之日起,除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上规章政策规定外,凡市、县(市)区自定的针对中小企业审批事项等限制性政策和规定一律废止。市政府每年组织实施两次企业发展环境评议活动,并将评议结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真正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七、大力实施人才强企工程。要把企业家作为创造财富的稀缺资源来对待、培植,创造有利于企业家成长的环境。要加快企业家队伍建设,市县两级中小企业部门要围绕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开展千名企业家、万名高级管理人才培养工程,通过聘请全国知名专家和教授进行专题讲座、选送一批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到中省大专院校深造、组织企业家到沿海等发达地区和著名企业参观学习等形式,重点培养一支精通企业管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能够适应国内外竞争的高层次企业家队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创造便利条件,鼓励和吸引大专院校毕业生投身中小企业发展,吸引境外优秀人才进入中小企业。市教育部门要整合教育资源,实施“人人技能工程”,大力培养中小企业急需的中等专业以上技术骨干力量,促使中小企业管理人员更新换代,尽快形成知识型、智能型管理人才队伍。全市每年培养普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5万人。

八、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驻咸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对每新增贷款1亿元的金融机构,市政府给予3万元奖励(咸政发〔〕10号)作为风险补偿。积极发展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每个县市区创办1至2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力争到2015年底,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到50家,担保贷款规模达到50亿元。市上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其每年新增担保额的1%给予风险补贴。认真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抵押评估收费高的问题。大力做好企业上市工作,按照三年打基础、五年大发展的计划,努力使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面向社会直接融资,做到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九、加快中小企业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市、县两级政府要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快捷的信息服务。重点培育和支持100户行业龙头企业和信息化应用重点企业在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等主要领域实现信息化,对规模以上企业在关键流程和重点环节上实现信息化。积极搭建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提供快捷的公共信息服务。

十、开展争先进位、创优评差活动。制定奖惩措施,对中小企业发展快、工作成绩突出、进位较快的县市区,市政府每年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中列支50万元用于奖励,并对后进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