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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管理整治工作意见

水资源管理整治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县水资源总量为3.54亿立方米,水资源可利用量为1.22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1180立方米,低于全国人均占有量的一半,水资源相对紧缺。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日趋突出。近年来,全县各级非常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水资源管理体制不断健全,管理内容逐步扩展,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水资源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取水许可管理不到位,违法取水行为依然存在;三是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措施实施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四是水资源费征收不到位,个别用水大户不能及时按标准缴纳水资源费,影响了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性要素。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全面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建立良好的水资源管理秩序、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通过依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各项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全面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顿和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切实做到取水必须经过许可,用水必须严格计量,必须依法缴纳水资源费,违法取水必须依法处罚,为在全县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打下良好基础。

(三)工作重点

1、取水用水管理方面: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水资源论证的;主要供水水源管理单位执行水资源调度指令不到位的;未经取水许可擅自凿井或违法建设取水工程设施的;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违法取水的,及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运行不正常的;供、需水单位违规计量、违规收取水费,扰乱水市场秩序的。2、水资源费征缴管理方面:拒缴、拖缴、欠缴水资源费,或虚报瞒报、不按实际取水量足额缴纳的;应征未征或未足额征收的;不按标准征收、擅自提高或降低征收标准的;水资源费征收未使用专用票据的;其它违反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规定的。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自年月下旬开始,至年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成立县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电视台对整治行动进行专题报道;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发动群众举报监督非法取水用水行为。

(二)全面排查阶段

县政府成立工作组,对全县取用水户的所有取水口和自备井,采取进厂到户的方式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违法取用水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

对符合取水条件需补办手续或补缴水资源费的,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拒绝接受检查,隐瞒取水实情,情节严重的,依法从重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总结阶段

各相关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并将工作总结于月25日前报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对全县整治工作情况汇总后上报市水利局。

四、责任分工县水利局负责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组织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立案查处与督办,并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监察局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效能监察办法,加强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承担职责实施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公安局负责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暴力抗法或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制止,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追究。发改局负责对取用水建设项目立项进行审核把关。财政局负责按照有关要求继续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资源费的专项整治工作。住建局负责协助对城区内违法取水工程的相关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工商局负责提供专项整治行动中涉及的经营单位的名称、法人、地址等有关资料。环保局负责县内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和减排工作,加强工业企业废水处理监督检查,并制定县域内水源保护规划。物价局负责自来水水价的调整工作。各乡镇负责做好对本辖区内所有取水户进行全面排查,并配合工作组对非法取水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整治等有关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县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进度安排,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质保量开展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2、严格执法。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要认真执行水资源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堵塞漏洞,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逐条梳理,有针对性制度措施,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3、强化宣传。要大力宣传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到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中来,提倡节约用水、依法取水,坚决抵制违法取水和浪费水的行为,维护良好的取用水执行。同时,将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阶段性工作及时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