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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工作意见

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工作意见

一是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全面完成。五县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月人均152元提高到167元,城市低保两区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月190元提高到209元。补助资金按月发放,全年共发放补助资金1.44亿元。农村低保标准由728元提高到850元,平均补助水平由月人均50元提高到65元,补助资金按季发放,全年共发放补助资金2.46亿元。

二是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顺利推进。根据我市实际,制定了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各县区根据省、市办法相继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全年累计救助城乡患病群众13.1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08亿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81.82万元。

三是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扎实有效。2010年,市相继遭受了较为严重的干旱、低温冷冻、冰雹、暴洪等多种自然灾害,特别是812特大暴洪灾害范围之广,灾情之重,为近年罕见。灾害造成208.03万人受灾,造成经济损失18.04亿元。全市民政部门共同努力,积极有效指导灾区开展抗灾救灾,及时安排下拔救灾资金和物资,先后下拔救灾资金3385万元,灾区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四是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区郡街道西十里社区、县城关镇渭北社区2个城市示范社区和区镇咀头社区、镇孙集社区、镇窝驼社区3个农村示范社区通过了省厅的验收,被正式命名。今年安排城市社区阵地建设项目7个,总投资200万元。全市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五是创新双拥工作载体、优抚安置政策落实。组织开展了全国双拥范城(县)考评试点工作。市双拥工作被省委宣传部、省军区政治部、省民政厅和省双拥办确定为全省军民融合式发展重大典型,做法被中央驻甘媒体和日报等省内媒体进行了深入宣传报道顺利通过了全国双拥试点工作及双模范城“四连冠”检查验收。各项优抚政策全面落实,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和就业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六是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全市社会组织已发展到1897个,其中社团626个,民非单位501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770个。组织联合工作组进行了执法大检查,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27个,限期整改12个,有效地查处和打击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谐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殡葬管理稳步推进。公益活动”摸底工作顺利完成。区划地名管理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规范运作。福利发行工作成绩喜人,2010年共销售福利1.321亿元。

八是老龄工作水平得到新提升。组织开展了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统计,准确掌握了全市老年人口结构情况。通过举办全市第一届老年人全民健身大会、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老年书画竞赛等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老年人参与了第二届中国老年艺术节”活动,其中选送的大型舞蹈《才女怨》获全国金奖。

九是慈善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积极争取慈善援建农村敬老院4所,小学1所总投资200万元。为特殊教育学校筹集捐款706万元。青海玉树地震和舟曲泥石流灾害及特大暴洪灾发生后,响应市委、市政府为灾区献爱心的号召,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开展了为灾区献爱心活动全年共募集善款1580.94万元,善物折价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