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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改善民生实施意见

民政局加强改善民生实施意见

一、全面改善民生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l、总体要求。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创业创新、富民强市”,以人为本,富民优先,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突出发展主题,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影响民生的突出问题,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2、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重在民生。坚持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摆在各项工作的优先位置,切实保障人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二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民生问题,统筹协调好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关系。三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整合财力物力,分清轻重缓急,推动公共资源向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发展领域倾斜,实现改善民生的力度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四是科学发展,共建共享。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经济社会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实现全体人民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优先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和谐发展

3、加快教育名市建设。以“教育名市”为目标,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优化教育结构,深化教育改革,加大教育投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逐步形成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终身教育体系和优质教育体系。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和谐协调、均衡优质、满足需要、促进发展的现代教育体系,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

4、实现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广柯城区“一校两区”做法和经验,开展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对口挂钩、结对帮扶活动,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在城乡、地区和校际之间的均衡配置。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基础教育资助扩面、爱心营养餐工程。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和留守儿童教育,努力实现教育公平。

5、进一步提高高中段教育质量。积极发挥优质高中的示范辐射作用,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加大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高中段教育质量。扩大高中尤其是优质高中学校的招生规模,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

6、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和特色。立足区域经济发展,加强高等教育学科和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到2010年,争取完成浙工大浙西分校升本任务;*职业技术学院结构优化,质量提高,专业结构和学科体系实现与我市产业结构全面对接;*电大成为我市远程教育中心。逐步形成以*学院为龙头,*职业技术学院、广播电视大学为两翼,高等自学考试、远程函授教育为补充的高等教育体系。

7、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认真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和*职业教育“六大计划”,促进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的科学协调发展,打造四省边际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职业教育助学制度,将资助面扩大到所有全日制职校在校学生。创新职业教育的办学思路和机制,优化专业设置,强化实践环节教育,加快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积极扶持和规范民办职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

8、加强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重视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和教科研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努力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完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探索鼓励省示范幼儿园扩大优质资源,走集团化办学之路。大力提高农村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实现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的全覆盖。关注特殊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市聋哑学校在我市特殊教育中的引领作用,努力提升现有培智学校办学水平,提高“三残”少年儿童入学率、巩固率。

9、不断完善教育保障机制。加大教育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调整义务教育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改造力度,逐步化解历史负债。认真落实对高校、中职学校及中小学家庭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多渠道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免除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借读费。加强教育收费的执法监督检查,有效杜绝乱收费现象。采取资金扶持、政策优惠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教育,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民办教育。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全面实施教师培训“领雁工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待遇政策。

三、积极扩大就业,着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10、大力推进创业富民就业惠民。认真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坚持靠发展改善民生、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创业技能培训,加快创业基地建设,建立健全政策扶持机制,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使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努力使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11、努力增加就业岗位。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不断扩大就业容量,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的稳定性。在2010年前,每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2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3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控制在4%以内。

12、完善市场调节、政府推动、城乡统筹、自主择业的就业机制。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政策,统筹城镇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逐步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13、加强就业和创业培训。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鼓励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深入实施“万名农民素质工程”,重点抓好被征地农民的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新成长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失业人员的创业、再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依托企业,扎实开展以在岗职工为主体的技术蓝领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到2010年,全市每年完成再就业培训5000人,培训后再就业率60%以上。

14、加大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机制,重点解决好零就业家庭、双失业职工、“4050”人员、失地农民等困难群体就业问题,形成“出现一户、帮助一户、解决一户”的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1个月内至少有1人就业,确保城市规划区内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开发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安置援助对象就业。减免本市生源大学毕业生和外地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在本市接受就业指导服务的各项费用,对特困家庭、低保家庭大学毕业生实行重点推荐、优先安置。全市每年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力争达到7000人以上,到2010年,农村低保家庭中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基本实现稳定就业。

15、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培育和完善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努力创造公平就业环境。加快实现*市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四级联网,形成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的指导和服务。

16、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提高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深入实施“一村(社区)一大学生”计划,做好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工作,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激励措施。大力推进创业教育,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实施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17、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创建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推动企业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和履约率。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劳动信访、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热线电话、劳动保障投诉中心“五位一体”联动执法维权办案机制,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维权力度,年内各类案件处结率达到96%以上。建全完善外出务工群体联合维权机制,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和诚信建设,进一步优化用工环境,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四、拓展增收渠道,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18、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完善收入分配政策,通过技能培训、产业发展、项目带动、增加就业岗位、劳动力转移等各种途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不断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比重、劳动者收入在全市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和低收入群众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19、努力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大传统农业改造力度,大力发展绿色特色高效生态农业,不断提高农业效益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充分挖掘农业增收潜力。顺应自驾游、休闲游发展趋势,大力发展以农家乐为主要形式的乡村休闲旅游业,推进来料加工和农村社区服务业发展,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和工业功能区建设,鼓励农民创业增收。加强农民创业增收能力建设,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实现农民持续增收。坚持和完善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涉农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确保农民负担继续减轻不反弹。力争“十一五”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

20、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加强劳动定额和工时等劳动标准管理,推动落实艰苦岗位津贴制度,使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相协调。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全面执行全省统一确定、动态提高的最低工资标准。杜绝发生新的欠薪,落实国家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政策,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

21、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收入分配关系。进一步规范整顿收入分配秩序,注重社会收入分配公平,通过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创造机会公平等措施,保护群众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防止两极分化,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保障社会弱势群体收入合理增长,促进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富裕。

22、努力促进低收入群众增收致富。加强项目扶持和就业援助工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健全城镇低收入居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深入开展低收入农户生产经营帮扶、下山异地脱贫和转移就业服务,完善扶贫工作责任制,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进一步加大社会参与力度,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切实帮助低收入农户增加收入。力争用5年时间,使80%人均年收入2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的收入水平达到省定目标水平。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活

23、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着眼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整体推进,形成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24、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稳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养老金动态调整机制。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探索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养老保险模式。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逐步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到2010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达到26万人以上。以历年被征地人员为重点,扎实推进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不断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25、深化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和扩大覆盖面,根据财力的增长和政策的调整,提高筹资水平、财政补助标准和待遇水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健康体检标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人员实行两年一次免费体检。到2010年,全市社会医疗保险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6、积极稳妥推进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探索适合进城务工人员特点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办法,并将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施进城务工人员“平安计划”,依法将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社保关系跨地区转续的有效办法。

27、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强化对重病、重残、一户多残、孤儿、孤老及单亲家庭等特困群体的救助。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农村“五保”与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以及教育、医疗与住房等救助水平,新建*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康复中心)、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迁建市救助管理站“三合一”项目,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积极实施帮老助残工程和万名残疾人康复工程,抓好老年福利中心、“老年之家”、康复示范点建设。深入开展爱心捐助、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发挥慈善组织作用,抓好爱心慈善超市建设。

28、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以发展老年福利为重点,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社区照顾功能,健全社会化服务机制。确保国办福利机构满足“五保三无”对象和困难老人供养所需,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强法律、慈善、捐赠等救助帮扶,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儿童福利事业、残疾人事业和慈善事业,推动社会福利事业逐步从救助型、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29、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增加廉租房房源,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努力使“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住得起经济适用房,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通过建立公积金制度,鼓励企业在外来务工人员密集区建造“民工公寓”等办法,探索解决常住我市并有稳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口的居住问题。进一步扩大城镇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应,切实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加大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投入,提高农村住房保障水平,提高农房质量和防灾能力。到2010年,全市廉租住房扩面保障3700户,面积18万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房24万平方米,解决3600户居住问题,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六、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居民医疗保健水平

30、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着眼于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到201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市人群主要健康指标明显提高。

31、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警、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执法、药品不良反应和公共卫生信息预警监测报告机制,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基本建成一个适合市情、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公共卫生体系。

32、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巩固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加快农村医疗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大乡镇卫生院房屋改造、设备配置和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建立起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合理分流病人,努力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住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目标。到2010年底,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90%以上。

33、建立医疗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调整卫生支出结构,重点保证公共卫生需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严格药品监测制度,减少药品流通中间环节,努力降低药价。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合理调控医疗费用。

34、大力实施“小康健身工程”。加快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多层次健身设施、特色体育项目、国民体质监测站(点)、社会体育骨干队伍信息咨询网络建设,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健身娱乐、体育休闲、竞赛表演、体育产品等结构合理的体育市场。依托社区、乡村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组织开展全民健身、体育竞赛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城乡居民体质。积极推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全面推进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

七、加强公共文化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35、加快建立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城乡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不断增强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和艺术剧团、电影公司的服务功能,加快构建城乡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队伍等较为完备的服务网络。大力实施“五免一减”(有戏看、有书看、有电影看、有电视看、有广播听和为低收入家庭免除相关费用)文化保障工程,进一步实施农家乐文化大篷车、民工文化俱乐部、农家书屋、农村数字电影、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广播电视村村通等文化民生工程,努力解决农村群众看戏难、看书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等问题。

36、大力发展公益文化事业。创新文化建设的体制和机制,不断增强文化繁荣发展的活力。加大公益性文化建设投入,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抓好基层文化建设,完善资金、设施、场地、机构、人员等文化要素,努力改善农村等基层地区公共文化落后条件,切实保障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重视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抢救和保护工作。做好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工作。

37、加强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创作。大力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文化事业。坚持“两面向”和“三贴近”原则,大力实施文艺精品战略,鼓励创作和提供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性、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强化地方特色,加强题材规划,优化资源配置,调动各方力量,增强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创作合力。重视创作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培训进修、专题研讨、组织采风、基地创作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提高文艺人才的思想和艺术素养。

38、加快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优化布局,通过合建、改建、新建等途径,大力建设市、县、乡、村各级面向基层群众、面向人民大众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统筹图书馆、群艺馆等设施资源,建设*市文化艺术中心。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重点推进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开展东海明珠、金走廊、乡镇综合文化站、特色文化村、文化艺术之家、省级文化示范村和省级旅游特色村创建,大力发展县、乡、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到2010年基本实现“全市大多数行政村有一定规模的文化活动场所”的目标。

39、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以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广场文化活动等为抓手,创新拓展公共文化活动的形式与内容,组织开展村落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广场文化、楼道文化等丰富多彩文化活动,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以元宵节庆、孔子文化节大型文艺晚会、彩色周末文化广场、农家乐文化大篷车下乡巡演、民工才艺大舞台等为龙头,带动城乡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加强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保护与传播,充分利用农闲、节日和集市,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着力扶持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做好做精农村传统节庆文化、民间艺术节、社团文化、文体竞赛竞技等活动,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八、推进生态市建设,优化城乡居民生活环境

40、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生态市建设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生态市“六个一批”创建工作。到2010年,市区建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2-3个县达到省级生态县标准,力争再通过五年努力,全市基本达到生态市的要求。

41、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确保国家卫生城市等“五城联创”目标如期实现。拓展居民绿色休闲空间,创善城乡空气环境,加快启动浙赣铁路移位地段改造建设,实施府东街南段、中立交及南湖广场改造工程,实施南街拓宽改造工程、双港开发区污水接入工程、西区城市供水主干管三期工程,积极推进旧小区的综合整治,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着力发展大公交,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切实解决居民出行难问题。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完善农村道路、环卫、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大力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42、努力提高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811”新三年行动和落实污染减排为重点,加强环境监管,深化污染整治,强化源头预防,不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快淘汰小造纸、小化工等落后生产能力。全面落实减排项目工程措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有效削减和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建立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实行重点保护。继续推进户用沼气池、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沼气工程建设。到2010年,基本解决全市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环境问题。

43、切实保障区域环境安全。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全面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备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合格、规范创建工作,确保城乡饮用水安全。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监测,确保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进一步加强辐射安全监管,确保闲置和废弃放射源送贮率达到100%,基本建成辐射环境安全信息系统。加强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提升环境安全监管能力,完善生态环境、饮用水源、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和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加强环境应急装备和设施建设,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

44、完善环境保护政策制度。加快环境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创新,建立和完善体现环境有价的政策制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环保投入新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制定生态补偿的量化依据和可操作性政策。健全绿色信贷、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等政策制度,强化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约束和监督。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加大环境信息的公开力度,畅通公众参与环保的各种渠道。进一步完善环保信访举报受理查处制度,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九、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全省最安全城市

45、健全社会管理体系。深化“平安*”建设,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体系,推进以基本服务均等化为核心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社会组织和“虚拟社会”的管理,改善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切实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推进依法治市,依法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到2010年,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社会治安状况更加良好,城乡居民安居乐业的局面更加巩固,努力建设全省最安全城市。

46、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深化推广民情沟通日活动经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和下访、约访、巡访、联合接访等制度,畅通联系群众渠道,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落实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避免因决策失误和工作不当损害群众利益、带来不稳定因素。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分级调处网络和滚动排查机制,及时分析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把影响大局稳定的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和初始阶段。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完善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对重大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控制和处置能力。

47、切实加强公共安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提高生产单位安全意识,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和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规划建设危化品经营市场、储存场所和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冲洗场地以及危化企业信息化监控系统和环保设施配套。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快构建灾害综合防御体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强化公共卫生保障,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检测规定,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馆、食堂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力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快浙西防灾减灾中心工程建设,加强抗洪抢险、森林消防、危险化学品、矿山救护、城市公用事业、医疗救护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48、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解决社会治安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防严打境内外敌对势力、“”等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确保政治安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做好对流浪儿童、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工作,减少诱发滋生违法犯罪的社会消极因素。扎实抓好基层综治工作网络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综治工作站(室)向村居、社区、学校、企业延伸,提高基层政法、综治组织的整体战斗力。

十、加强党的领导,保证改善民生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49、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改善民生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完善民生工作领导体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研究民生工作,着力解决涉及民生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坚持把民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科学考核、严格督查,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政绩、部门业绩挂钩,要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以及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努力为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

50、强化民生投入保障机制。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建立民生投入与财政增长相适应的投入机制。积极优化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扩大民生领域覆盖范围,在扩大财政资金供给总量的基础上,确保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解决民生问题。加大对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涉及民生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确保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农村公益事业等支出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优先安排民生项目的用地指标,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向民生领域,参与发展民生事业。

51、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改善民生是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强化政府主导、增强财政投入的同时,要充分调动和整合全社会力量,发挥好社区在改善民生工作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强化改善民生工作的宣传发动,在全市上下形成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52、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将各项重点民生指标按照年度细化分解,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要完善原有政策,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明确资金筹集方式,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本意见各项优惠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