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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社区党建改进意见

民政局加强社区党建改进意见

各党(工)委、党组、总支,机关工委所属各支部: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城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区为核心,以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为主题,以创建"五个好"党组织为目标,以健全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不断拓展党在城市街道、社区工作的覆盖面,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团结带领广大居民群众为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要努力实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1)领导班子好。建设一个能够密切联系群众,政治坚定、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奋发有为,并熟悉城市基层管理和社区建设的街道、社区领导班子。(2)党员干部队伍好。建设一支执政为民,能够充分体现党的先进性的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队伍和党员队伍。(3)工作机制好。建立一个街道、社区党组织各项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协调机制。(4)工作业绩好。实现街道、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社区治安和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5)群众反映好。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得到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的认可。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1)加强领导班子和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2)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3)加强阵地建设,创造党组织工作的环境和条件。(4)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建设文明社区。(5)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6)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进一步明确街道、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是城区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⑴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⑵讨论决定本街道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和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担负对区域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的领导责任;⑶领导街道人大工作室、街道办事处和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民间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建立健全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加街道社区政治生活,共建文明社区;⑷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组织制定街道、社区党建规划,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⑸领导街道、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辖区内"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街道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⑺密切联系群众,搞好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街道、社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社区党组织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⑴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部署,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担负的各项任务;⑵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和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⑶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落实党内各项制度,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⑷加强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⑸做好社区居委会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⑹加强对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与驻区单位党组织的联系,组织和协调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⑺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信访和各项服务工作;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区的管理和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构建党建工作网络体系

1、调整、健全社区党组织,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根据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和社区党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健全社区党组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区,都要单独建立社区党组织。有50名以上党员的,可以成立党的总支委员会;有100名以上党员的,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要加强在楼群、院落、居民小区建立二级党支部。尤其要重视在城市新区、开发区和新建居民区建立党组织的工作。要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不断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

2、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街道、社区组织体系。加快街道、社区组织体系改革,构建"三纵三横"的组织网络,"三纵"即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和直属党员;"三横"即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要完善和落实居民自治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居民代表大会、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等组织制度,形成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居民代表大会决策、居民委员会具体实施、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参与的街道社区组织体系。

3、不断加大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把"两新"组织党的建设纳入社区党建的范畴,指导、协调和支持驻区"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采取建立联合党支部、挂靠社区党组织、设立党员联络服务站、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街道党工委要与"两新"组织的登记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建立双向联系制度,适时向他们通报这些组织的党建情况;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将这些组织的注册登记和年度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其所在街道党工委。

四、选好配强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加大街道、社区干部的交流、配备力度。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措施,切实选好配强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把组织能力强、勤奋敬业、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青年干部选拔到街道社区领导班子中,优化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市委《关于肃州区城市街道办事处高配为副县级建制的批复》精神,我区各街道所属社区党组织书记按正科级干部配备,人选从乡镇、街道、区属单位担任领导时间长,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或副科级后备干部中选配和公开选拔,待遇参照公务员落实。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社区主任。按照省上社区工作者原则上按每千名居民不少于一人的配备比例,根据辖区居民人数核定社区工作人员编制:辖区居民人数在10000人以上的社区,核定8名社区工作人员(2名财政全额供给人员、6名社区招聘制工作人员);辖区居民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社区,核定5名社区工作人员(2名财政全额供给人员、3名社区招聘制工作人员);辖区居民人数在5000人以下的社区,核定4名社区工作人员(2名财政全额供给人员、2名社区招聘制工作人员)。财政全额供给人员根据各社区工作实际逐步配备,由组织、人事部门从乡镇、街道和区属单位财政全额供给的人员中选派和公开招考,有条件的街道,可与街道干部交流使用。招聘制工作人员由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会同街道党工委,统一从社区居民党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公开招考。要加大街道与社区干部之间交流力度,对工作中作用发挥好、业绩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干部要提拔使用。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使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社区领导班子成员80%达到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形成以中青年为主体、梯次配备的街道社区干部队伍。

2、建立激励保障机制,落实社区招聘制工作人员的各项待遇。公开招考的社区招聘制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原身份不变,聘任期限为3年。从20*年开始,社区招聘制工作人员聘任期间的工资待遇原则上按500元/月发放,聘任期满后继续被聘用者,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水平适当给予增加。社区招聘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聘任期间按规定比例应由单位交纳的"三金"纳入财政预算。社区招聘制工作人员聘任期满后,进行新一轮竞争上岗,解聘后的"三金"全部由个人按规定比例交纳,社区不再承担。以前在社区工作的招聘制工作人员解聘后,可适当给予经济补助,经费来源由区财政全额承担。社区党组织所属楼群、院落、小区党支部中的兼职书记,在兼职期间可由街道、社区根据其工作考核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3、加强对社区干部的培训教育。要把对街道、社区干部的培训纳入全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区、街道和社区三级培训制度和考核制度。要采取党校办班、街道培训、观摩、外培、挂职等方式,加大以社区干部、党员团员、志愿者队伍为主体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培训工作,区委党校每年要对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轮训一遍,街道干部和社区工作者每年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10天。

五、创新机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开展党性实践活动

1、创新党员的教育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机制,改进党员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要全面推行党员"四管"模式。一是建立社区居民党员、"两新"组织党员、流动党员"直管"模式。摸清失业、流动人员中党员的基本情况和就业趋向,及时将他们编入相应的党组织,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二是建立在职党员"双管"模式。积极推行在职党员到社区党组织报到制度,建立联系卡、活动卡和反馈卡制度。辖区单位在推荐、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时,要征求所属街道、社区的意见,实行"会审制";组织部门在提拔使用区管领导干部时,要听取街道、社区党组织对拟提拔对象的现实评价;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要加注街道、社区的评价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每年要到社区参加公益活动,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建立离退休党员"协管"模式。要积极做好转到街道、社区的离退休人员接收工作,及时接转组织关系。街道社区党组织、养老供给部门和党员原工作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关心离退休党员的生活和健康状况。四是建立驻区党员"联管"模式。对中央、省、市以及外地驻区单位的党员,要积极探索组织关系在单位(外地),组织活动在社区的双向管理模式,增强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意识和积极性。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2、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实践活动。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按需设岗,因事定责"的原则,大力开展"设岗定责"和"认岗履职"活动,为无职党员搭建发挥作用的平台。认真开展"党员服务区"、"党员奉献日"、"党员楼群院落"和"党员一面旗,责任进社区"活动。组织开展"党员身边闪光点"、"党员金点子"和"党员进家门"走访群众结对评选活动。推行党员"六包一联"制度,即包个人、包家庭、包邻居、包困难户、包文明楼院、包治安,联系社区实际做一件好事实事。在失业党员中组织开展以失业党员带头就业,带领失业人员再就业,推荐失业党员就业,推荐员工中的先进分子入党,推荐优秀党员进入企业管理层为内容的"双带三推"活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3、积极开展社区党建示范活动。认真总结我区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的典型经验,以创建全省社区建设先进县(区)为契机,大力开展"五好"街道党工委和"五好"社区党组织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社区党建联动工程"、"三级联创"、"三方联建"等党建活动。注重培育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和作用突出、群众公认的社区党建示范点,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抓两头、带中间,分类指导、整体推进。要加快街道、社区党建网络化建设,提高党建网络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每个街道每年都要力争创建2-3个各具特色的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使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在点上和面上都有新的突破。

4、加大党员发展力度,改善党员队伍结构。要重视在"两新"组织和社区居民中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实现素质高的入党积极分子数量、35岁以下的年轻党员、大专以上文化的党员、高知识群体党员比例明显增加和党员平均年龄有明显下降的"四个明显增加"、"一个明显下降"目标。全面推行发展党员工作预审制、公示制、测评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努力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六、加强社区管理,拓宽社区服务领域,提高社区建设水平

1、继续推进"费随事转"的深入开展。根据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建立政府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规定,合理确定"费随事转"的范围。社区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内树木、草地、道路养护管理,三产小门店"开窗"、"开门"以及噪音、污水、废渣等污染的日常管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教育,社区建筑装修垃圾管理,房产和个体服务网点管理,协税护税的工作。对于以上需要社区协助开展的工作,依据工作量大小,由街道、社区和有关部门协商,有关部门拨付相应的工作经费和补贴费,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区委、区政府决定的需要社区协管协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属于政府和有关部门独立完成的行政事务,不得随意向社区转嫁,社区有权力拒绝各种不合理的摊派。对不属于社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逐步清理,努力解决好社区工作负担过重的问题。

2、以社区服务为重点,拓宽街道、社区党建工作领域。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深入实施"5411"工程,即在社区普遍设立"五站"(社区服务站、困难援助站、医疗保健站、计生服务站、劳动就业站),"四室"(警务室、健身室、阅览室、室),"一校"(居民学校),"一家"(老年之家)。深入开展"344"活动,即组织社区党员和在职党员开展助残、助学、助贫"三助"活动;组织社区内离退休党员开展争当政策宣传员、治安协调员、楼幢关照员、家教辅导员的"四员"活动;组织社区干部深入开展"进百家门、访百家情、解百家愁、暖百家心"的"四百"活动。要抓好辖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开展卫生小区、卫生楼院评比检查活动。区属有关部门要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大力开展思想道德宣传、教育、文化、卫生、科技、法律"六进"社区活动。

3、开发就业岗位,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要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提高就业和再就业率。定期举办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班,建立就业服务档案,沟通就业信息,积极培育中介组织,为失业人员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机会和条件。鼓励有经营才能和技术专长的人员在社区创办经济实体,大力发展家政服务、老人护理、健康保健等服务业,不断拓宽就业路子。要建设好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完善老年人生活服务设施。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居民健康档案,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开展好警民联防、群防群治活动。大力开展以家庭、社区、派出所、单位为主体的"四位一体"帮教活动,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为居民提供一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

5、加强社区思想文化建设。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领导本辖区思想文化建设的职责,坚持以人为本、寓教于乐,组建各种门类的文体活动队伍,组织居民群众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具有社区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为他们健康成长创作良好的环境。要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动员社区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共创文明社区。

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领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区委分管副书记是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社区党组织书记是责任落实人。要把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整体布局,统筹规划,抓住重点,同步实施。组织部门要加强对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继续落实区级领导包挂街道和部门联系社区工作制度,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具体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合力。

2、加强阵地建设,为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按照因地制宜、拓宽渠道、整合资源、布局合理的原则,力争巩固一批、提高一批、建设一批标准较高、内涵丰富的党建活动阵地。要采取"典型示范、样板引路"的方式,通过地方财政拨一点、向上争一点、有关单位部门帮一点、街道贴一点、社区筹一点的上下联动"五个一点"的办法,分批次重点解决社区党组织办公无场所、活动无阵地的问题。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社区工作用房、活动场所建设的有关规定,积极争取市上规划、国土、建设、房管等部门的支持,将社区党组织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纳入公共建筑规划体系进行建设,对新建居民小区、开发区达不到党组织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标准的,所属社区不予接收管理。从20*年起,在争取中央和省、市投入资金的基础上,区财政每年按照每个社区2万元的标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统筹集中使用。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用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辖区单位要积极帮助社区解决办公用房和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方面的具体困难,其活动场所、文化设施要向社区开放,实现资源共享。考核部门要把辖区单位开展共驻共建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3、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建经费保障机制。区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增人增加经费、减人不减经费的原则,确保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运行经费,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生活补贴和社区工作者的"三金"保障,实施"两个纳入、两个确保",即:把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运行经费和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生活补贴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正常运转;把社区工作者的"三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确保社区工作者退有所养。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运行经费,按每个街道、社区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由区财政预算安排。街道、社区办公用房的冬季取暖费由区财政按实际核拨。从各方面为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努力调动街道、社区干部的积极性,开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