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民政局创建平安家庭实施意见

民政局创建平安家庭实施意见

各村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妇联、市综治办、共青团*市委、*局、司法局、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组织动员全区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平安开发区”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环境做贡献。根据永妇字[20*]15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市委关于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制观念、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为基础,以建设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和村庄环境为目标,调动家庭成员特别是广大妇女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稳定。

二、目标任务

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到建设“平安开发区”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家庭为主体,以村为基本单位,与“五好文明家庭”和平安村创建活动的有机结合,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努力促进“五进”家庭:即普法宣传进家庭、文化科技进家庭、道德礼仪进家庭、廉政文化进家庭、安全知识进家庭;积极营造“五个”环境:即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村庄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进一步增强“五个”意识:即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使更多家庭实现“七无”:即无、无、无暴力、无纠纷、无事故、无邪教、无犯罪。从而使家庭成员更加充满活力,邻里更加和睦美满,村庄更加优美文明,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

三、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平安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和前提。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动员千家万户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小安”为“大安”,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内容多,工作面宽,为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开发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高东,副组长:李彩思、孔德兴;成员:郑有抗、张巧丽、沈艳京、蒋佩芳。

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各部门要各司其职责,通力合作,抓好落实。综治办要将这项活动纳入基层综合治理的联创机制,统一组织实施。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积极预防、制止并依法处理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进行有力打击,为各村、家庭生活创造良好的治安居住环境。妇联要发挥职能作用,协同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禁止黄赌毒及对妇女儿童的救助和安置帮教工作。共青团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3、突出重点,抓好结合。

各村要根据自身实际,根据不同类型家庭的特点和要求,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一是突出增强家庭成员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这个重点;二是突出营造健康、文明、安全、和谐的家庭环境这个重点,坚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三是突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这个重点,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家庭、社会矛盾,努力防控和杜绝家庭不安全隐患。

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在做到以下几个结合:一是与平安村建设有机结合;二是要与争创“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紧密结合;三是要与“零家庭暴力村”创建活动、“不让进我家”活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等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四是要与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紧密结合;五是与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等活动结合起来,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不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