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纠风办监察教育发展意见

纠风办监察教育发展意见

2009年全县纠风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会议精神,根据省监察厅、省纠风办《2009年纠风工作意见》和《2009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解》,结合我县实际,对今年的纠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任务和责任分解

2009年的纠风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为方针,以开展"企业服务年"主题活动为载体,在服务发展上有新进展、服务民生上有新成效、服务基层上有新作为,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实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加快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化,妥善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规范学校办学收费行为,认真落实教辅材料征订、有偿补习班开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等政策。严肃查处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和以合作办学或改制为名乱收费、高收费行为。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参与单位:县纠风办、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二)进一步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力度。推行药品集中采购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加强采购过程的监督,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坚决制止纠正各类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落实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制度,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参与单位:县纠风办、县发改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人劳局、县工商局、县物价局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加强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完善食品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参与单位:县*局、县经贸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纠风办

(四)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根据省委、省政府"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目标和要求,在全县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相对较多的政府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单位及所属的基层站所(办事窗口)中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以"服务效能大提速"为抓手,建设"服务效能型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努力达到"政府效能高一分,企业成本降一分,城市竞争力增一分"的效应,使人民群众、企业和投资者对机关、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进一步加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继续深化"五项治理",从清费减负、优化环境、服务企业、整治"三乱"四个方面入手,抓源头、抓服务、抓治理、抓查处、抓长效机制建设,着力解决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中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县纠风办、县企业减负办

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科技局、县*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地税)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质监局、县物价局、县国税局等有关单位

(五)进一步强化对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对各项资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强化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各项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使用效率和水平。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责任追究。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参与单位:县农办、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人劳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纠风办等有关单位

(六)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的工作。全面清理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继续控制和规范举办节庆活动,纠正和查处利用举办节庆活动铺张浪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等各种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县纠风办

参与单位:县府办、县财政局、县人劳局等有关单位

(七)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政府部门利用审批权力,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乱收费、高收费、价格欺诈等问题,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牵头部门:县物价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县纠风办

参与部门: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旅游局、县经贸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劳局、县*局、县法制办等有关单位

(八)进一步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

牵头部门:县纠风办

参与部门:县经贸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物价局、县质监局、县物价局、县供电局、县电信局、人行武义支行、中国移动武义分公司、中国联通武义分公司

(九)进一步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涉农乱收费综合治理,严格督促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涉农"三乱"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重点解决土地征收和流转过程中权益保护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工作,督促有关部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经费的监管。完善农民负担考核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县农负办

参与单位:县监察局、县农办、县人劳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建设局、县物价局、县纠风办

(十)进一步深化公路"三乱"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执行公路"三乱"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公路无"三乱"达标摘挂牌制度,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全面清理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执行,加大对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

牵头单位:县纠风办

参与单位:县交通局、县*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物价局

(十一)开展全县民政、国土资源、农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在全县民政、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着力减轻农民负担,纠正涉农不正之风,全力推动部门行风建设,促进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县纠风办、县农负办

参与单位: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

(十二)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民主评议和创建活动。根据《武义县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实施细则(试行)》(县委办[20*]44号)精神,对全县具有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部门(企业)所属的基层站、所、队和办事窗口单位继续组织开展评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对第一批双十佳单位进行综合考评,以切实增强基层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在全县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基层站所中开展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继续办好"阳光热线"节目,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进一步创新工作载体,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扩大"行风热线"节目的影响力,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县纠风办

参与单位:县*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地税)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工商局、县发改(物价)局、县广电局、县供电局等有关单位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正之风案。把推动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运用各种手段来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事)件,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二)加强组织建设,全面强化基层纠风工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纠风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实处。

(三)正反结合,加大纠风工作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全年的工作思路、任务和措施,宣传纠风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适时对查处的不正之风案(事)件进行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