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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民主恳谈意见

民政局发展民主恳谈意见

各镇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进我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决策的公开性、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委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进一步推进民主恳谈、民主听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民主恳谈、民主听证工作的目的意义

开展民主恳谈、民主听证,主要是就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本地本部门的重点工作、重要政策的制定与修改、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等,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听取群众意见、征询群众建议、解答群众疑问,进一步推进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实践证明,通过民主恳谈和民主听证,有利于进一步推进领导方式和方法,不断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树立心系群众、民主务实的新形象。

二、健全民主恳谈制度

(一)民主恳谈的范围。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涉及以下事项的,应当召开民主恳谈会:

1、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2、事关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

3、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代表、委员提出的重要意见;

4、重大听证事项有必要事先沟通听取意见的;

5、其他事项。

(二)民主恳谈的参加对象。参加对象可以通过基层民主推荐,也可以有针对性地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利害关系人代表,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派、工商联、无党派、群众代表参加;会议由组织恳谈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若主持人与恳谈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恳谈会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三)民主恳谈的形式。民主恳谈一般采取座谈会的形式进行。

三、完善民主听证制度

(一)民主听证的范围。属于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举行听证: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举行听证的事项;

2、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在本地区本系统(部门)有重大影响,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举行听证的事项;

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行政机关核准同意听证的事项;

4、其他需要组织听证的事项。

(二)民主听证的程序。涉及不同事项的民主听证,分别按以下要求进行:

1、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举行听证的事项,按照法定程序举行听证。

2、属于行政机关主动举行听证的事项,由组织单位确定听证代表,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布。听证举行10日前,应当告知听证代表拟作出行政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资料。听证举行5日前,应当确定听证陈述人。

3、属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听证的事项,经行政机关审核认为有必要组织民主听证的,应当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同意举行听证,并在20日内组织听证。行政机关经审核认为不需要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将不举行听证的理由和依据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三)建立民主听证责任追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未按规定组织听证,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行政机关陈述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席听证会或在听证会上拒绝陈述的;

3、对当事人提出的听证申请,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4、在听证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四、民主恳谈和民主听证的主要环节

民主恳谈和民主听证会一般以机关部门为主体召开,可以单个部门组织,也可以多个部门联合组织。对于涉及本地的重要工作,也可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在具体组织实施中,要把握五个环节。

1、确定议题。开展民主恳谈和民主听证,主要是在民主决策环节中运用,因此,议题选择是关键,不能把一般性工作座谈会内容作为议题,而是要围绕基层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科学选题。议题可以从蹲点调研发现的问题中选取,也可以通过公开征集的形式选取,还可以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提案、议案、建议比较集中的问题中选取。民主恳谈的议题相对宽泛,可以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实行,而民主听证的内容相对具体直接,可以包含法定的听证事项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问题。

2、制订方案。要紧扣议题,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和操作办法,明确会议的参加对象、主要程序、具体形式,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准备。

3、公开告知。提前将拟召开民主恳谈会和民主听证会的时间、地点、议题、程序和相关情况等,告知参加会议的对象。

4、组织实施。根据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召开民主恳谈会和民主听证会。组织的基本程序一般包括:一是通报民主恳谈或民主听证议题以及相关情况;二是与会代表围绕会议议题进行有序发言,提出询问或意见建议;三是召集人或有关负责同志作相关问题的答复,并和与会代表进行讨论交流,交换意见;四是梳理会上的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并签字归档,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对重要的民主恳谈会和民主听证会可通过网络或电视等媒体进行直播或录播,扩大知情面和参与程度。

5、总结反馈。会议结束后,要对群众在民主恳谈和民主听证会上的意见建议,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对于各类合理化建议,应及时予以采纳,吸收到相关政策措施中来,不断修改完善,并以多种途径进行公示、反馈。

五、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民主恳谈和民主听证,是深化拓展主题实践活动、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集中行动,也是市委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进领导方式和方法改革的具体实践。各镇乡、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开展。对民主恳谈、民主听证中提出的建议意见要认真分析研究,对合理的建议意见要积极吸收采纳,对要办理的事项应抓紧落实,并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办理结果。要把重大行政决策的听证,列为科学决策的重要程序,并把听证情况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要把民主恳谈、民主听证工作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组织和法制部门要加强对民主恳谈、民主听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通过开展民主恳谈、民主听证,让群众直接、透明、全面地参政议政,建立政府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的平台,切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