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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补贴网建设发展意见

农民补贴网建设发展意见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进一步加强种粮农民补贴管理的通知》(财建〔20*〕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的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农民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统计制度,推进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的重要性

建立农民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统计制度是完整掌握我国粮食产销基本情况,确保对种粮农户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的客观需要,也是今后继续推进对种粮农民补贴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这项统计制度的建立与健全,将为进一步加强我国粮食宏观调控、完善“三农”政策、逐步解决“三农”问题,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同时对种粮农民实行综合补贴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建立健全农民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统计制度并实行信息的网络化管理,对建立健全粮农直补渠道、降低今后的工作难度及工作成本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建立农民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统计制度要坚持简便易行、稳步推进、节约高效的原则

简便易行,就是要充分考虑我县种粮农户数量多、相对分散等特点,采取简单易行的办法,收集相关信息。

稳步推进,就是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合理确定不同阶段的任务与目标。根据财政部规定,20*年3月底之前,完成全国数据联网工作。以后年度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逐步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整合相关涉农补贴,加强涉农信息管理,形成服务“三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网络化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节约高效,就是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本着节约开支、便捷高效的原则,搞好农户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统计和农民补贴网建设。

三、农民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统计的范围和内容

农民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统计的范围包括享受现行粮食补贴(目前仅指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下同)政策的种粮农户及农户之外的其他农业生产单位,其他不享受粮食补贴政策的农户暂不填报。享受现行粮食补贴政策的其他农业生产单位包括农场、林场等,这些农业生产单位中领取粮食补贴的最小核算或统计单位,视同一家农户填报。

农民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统计的内容包括农户基础信息(主要是农户的识别信息)、粮食补贴信息、粮食补贴相关信息(包括承包土地信息、种粮信息)。

粮食补贴信息实行年度统计制度。今年是建立统计制度的第一年,要对20*年至20*年的粮食补贴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完整准确反映。随着粮食补贴制度的规范完善及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的普及应用,今后年度逐步实现粮食补贴信息的实时上报,实现对粮食补贴的动态管理。

粮食补贴相关信息实行定期统计制度,原则上每3年1次。本次统计20*年度的相关信息,下次统计之前,一些地方农户种粮情况如有重大调整,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数据进行及时修正。

农民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统计的具体统计表式及填表说明附后。以后年度的统计内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四、推进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建设的具体要求

农民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要积极推广应用电子技术,积极推进我县农民补贴网建设。

建设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纳入“金财工程”,完全依托财政内网。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使用统一的管理软件采集基础数据,实现农户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管理的全国联网,动态反映种粮农民信息,随时监管补贴落实情况。具体格式和软件,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在收集信息过程中如发现软件的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难以完整输入信息,应与县财政局联系,以便及时上报,对软件进行修改完善。

五、采取切实措施做好信息统计和网络系统建设工作

为推进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我县成立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县财政局要做好网络设施建设、安全管理、信息汇总上报、业务指导以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农办、统计(农业普查办公室)、粮食、农业、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本地实施农民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统计和建立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实行严格的镇(乡)长、主任负责制,组成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农民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统计及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具体实施方案要报*县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确保农民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统计及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按时完成

今年12月底之前,做好人员培训、方案制定、联网准备、组织宣传等工作。20*年1月底之前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信息统计、数据录入及审核确认工作。20*年2月底前,全县完成数据联网上报工作。

七、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可靠,确保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岗位、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农民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统计及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对收集上报的统计数据要进行审核,并主动与农业、统计(农业普查办公室)、粮食等部门沟通核对,做到数据准确一致。对农民种粮补贴信息和补贴相关信息中的粮食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第二轮承包土地面积、粮食播种面积等要一并实行村级公示,确保对农民种粮补贴及补贴相关信息数据得到种粮农民的确认。

八、对种粮农民补贴实行“一卡通(一折通)”

全面实现以“一卡通(一折通)”形式直接兑付农民补贴资金,可以简化环节,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方便农民,是进一步规范对农民补贴的管理、为种粮农民提供便捷服务的有效措施,是确保党中央惠农政策贯彻落实的客观要求。也是今后实行粮食财政补贴制度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我县“一卡通(一折通)”以邮政储蓄形式实施,通过县邮政部门为种粮农民办理“一卡通(一折通)”,今后直补资金通过邮政储蓄的“一卡通(一折通)”发放给农户,由农户凭邮政储蓄卡(折)领取。建立和发放“一卡通(一折通)”工作,要求在20*年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