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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民政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之年,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2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思想为统领,以开展“作风建设年”为载体,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要素改革,推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体制转型和制度创新,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与市场化取向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突出改革的人文关怀,提供公平的竞争和准入机会,又要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推动要素合理流动。

——坚持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四位一体”的改革方向,致力于更高发展水平中的改革,致力于更高稳定要求中的改革,致力于更高层次上处理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力争在一些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取得突破。

——坚持推进改革与促进和谐相统一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兼顾当前和长远利益,协调好各市场主体之间、各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公共行政创新机制。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按照“职能归口、项目再减、流程再造、时限再压、环节再简”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要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包括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开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扎实推进省级行政审批示范中心创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环节,压缩承诺时间,整合、优化审批流程,扩大并联审批范围,推进网上审批。(责任单位:县审改办牵头,县监察局和县有关部门配合)

2、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试点,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审计监督制度和稽查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评价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3、创新公共财政体制。坚持以公共化为取向,以规范化为原则,不断创新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完善对财政预算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继续推进企业改革,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4、改善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加快推动民营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民营经济进入基础设施、文化产业、医疗卫生、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积极创造民资均等的资源分配和平等的市场准入机会。(县发改局牵头,县有关部门配合)引导民营企业不断完善和规范管理结构,优化人才结构,提高员工素质,重视企业安全生产、员工工资福利和人力资源培训,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牵头,县劳动保障局和县总工会配合)

5、深化行业协会改革。落实《杭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制定《*县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基本完成行业协会“三脱钩一转移”。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建立中介机构的新型管理模式。完善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办法,建立协商共议、民主决策的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民政局、经贸局、工商分局配合)

6、积极创新对外开放体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完善招商引资实施办法,创新招商引资体制,大力拓展利用外资领域,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责任单位:县外经局牵头,县有关部门配合)

(三)推进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创新社会发展机制。

7、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行业监管及重大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等职能,加强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探索创新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新思路,改进和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切实降低药品价格。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加强社区卫生硬件和软件建设,促进卫生资源共享。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增加筹集额,提高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招标办等单位配合)

8、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和经费投入,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差异;加大教师支教力度,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大力支持和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形成与公办教育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县有关部门配合)

9、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文化经营单位行政许可制度,明确属地职能,理顺管理体制。研究规范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办法和举措。深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探索体育社团组织管理新模式。加强农村文化工作。(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牵头,县有关部门配合)

(四)、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建立统筹城乡发展机制。

10、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乡镇机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加快推进村集体资产融合工作。(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有关部门配合)

11、完善新农村建设空间规划。制定乡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农村村庄布局规划,促进农村人口集聚,扩大强镇、中心村规模,深化小城镇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体系。(责任单位:县农办牵头,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等部门配合)

12、健全新农村建设体制机制。探索农村新社区建设。整合农村资源,完善农村基层服务设施,强化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开展农村基层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服务。逐步实施城乡统一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建立公共财政向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公共事业倾斜的保障体系和多元化投入机制。(责任单位:县农办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等部门配合)

13、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支持保护体系。积极探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模式,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农村经营大户,大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创新,落实促进专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农业行业(专业)协会的发展,切实抓好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探索农业生产风险化解机制,推进政策性农民住房保险。(责任单位:县农办牵头,县发改局等部门配合)

14、完善农民多元致富机制。继续推动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积极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利用土地征用、农居拆迁、村庄撤并等带来的财产权益性收入增加的机遇,完善农民多元化致富机制,逐步形成拥有就业岗位“薪金”、不动产“租金”、股份红利“股金”及社会保障“保障金”的“四金”收益新格局。(责任单位:县农办牵头,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

(五)完善市场体制改革,创建内外发展互动机制。

15、创新资本市场体系。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发展壮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探索建立再担保体系,建立健全再担保机制。扩大融资市场,研究出台*县企业上市鼓励政策,积极培育上市企业。(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上市办、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配合)

16、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进一步完善现代物流业政策体系,促进现代商贸业发展。提升传统商贸流通业,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构建大中小结合、内外贸一体的现代流通体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经贸局配合)

17、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业。健全中介服务业体系,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市场运行中的服务、公证、监督功能。积极培育和引进企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知识型、科技服务型中介机构。(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工商分局配合)

18、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健全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和保障政策支撑体系,建立人才综合评价体系和柔性人才服务机制,建立突出贡献人才奖励和津贴制度,探索对领军式、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评价和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县人事局牵头,县劳动保障局和县有关部门配合)

(六)推进就业服务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19、健全就业服务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建立促进就业的财政激励机制,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介绍和转移就业培训服务,实施农村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建立县、乡、村三级就业信息网和就业服务网,实现城乡劳动者享受统一的就业服务。制定出台“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鼓励政策,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基本消除社区“零就业”家庭。(责任单位:县劳动保障局牵头、县农办和县有关部门配合)

20、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建立社会保险、企业福利性补充保险和个人商业保险构成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工伤、生育、养老等保险政策,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启动并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责任单位:县劳动保障局牵头,县农办、县卫生局、县有关部门配合)

21、推进农村社保制度建设。调研提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拓宽渠道,完善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农办和县有关部门配合)

22、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四级帮扶救助网络,巩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成果,不断提高保障和救助水平。扎实推进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救助,扩大“捐赠物资调剂中心”和“慈善超市”的覆盖面。继续落实教育资助券和人民助学金制度,实施中小学生医疗困难救助办法;完善医疗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牵头,县卫生局配合)

23、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劳动工资基础管理,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逐步实现同城同待遇。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责任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有关部门配合)

七、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诉求表达机制

24、完善社会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社会管理法制化,不断完善有关社会管理的政策法规,逐步实现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建设与管理有法可依。大力培育发展各类民间组织,加强政府与民间组织之间的分工和协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提供服务、协调利益、化解矛盾、反映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原则,通过财政扶持、购买服务、授权委托、法律约束等方式,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培育引进各类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市场中介组织,创新对中介组织的管理形式。(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牵头,县工商分局和县有关部门配合)

25、建立健全危机管理和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制定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公共应急处置机制,增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办牵头,县发改局和县有关部门配合)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突出改革重点,细化改革任务,强化改革责任,切实将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方案,要精心组织实施,力争取得实效;对新启动的改革事项,要认真制订改革方案和相关的配套政策,力争在本年度有实质性突破;对一些前瞻性的改革事项,要认真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为适时推进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县发改局要认真履行职责,紧密跟踪各项改革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同时要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及时把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汇总上报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