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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行政村党组织调整意见

民政局发展行政村党组织调整意见

各行政村党组织:

根据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行政村党组织的实际情况,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对行政村党组织设置进行调整。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有关要求,按照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新村融合、有利于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和作用发挥、有利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我镇行政村党组织设置调整工作,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双基工程”,增强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我镇农村党建工作水平,为实现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行政村党组织设置的形式

(一)原则上党员数量在100名以上的村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员数量虽不到100名的村党组织,但人数较多的,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置为党委。

(二)原则上党员数量在50名以上的村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为党总支部;

(三)党员数量50名以下的村党组织原则上设置为党支部。

三、行政村党委(党总支部)和下属党支部的组建及班子产生

(一)村党委(党总支部)班子的配备

升格后的村党委(党总支部)班子成员一般为5人,原则上由原村党支部班子成员组成。村党委(党总支部)班子成员的产生和调整,由镇党委发文任命。

设党委的村一般应设立纪委,委员由3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纪委书记一般由党委副书记或委员担任;设党总支部的村一般应成立纪检组,由3人组成,其中设组长1人,纪检组长一般由党总支部副书记或委员担任。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和纪检组长、纪检组成员的产生和调整,需征得镇纪委同意,由镇党委发文任命。

(二)下属党支部的组建

1、支部建在产业链上。根据各村产业特点及党员从事行业,组建党支部。如工业党支部、农业党支部、橡胶行业党支部等。

2、支部建在村民小组上。产业特色不明显,按照产业划分党支部比较困难的村,可以依托村民小组组建党支部。组建时,须打破原村界限。

3、支部建在协会上。依托老年协会等,组建党支部。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行政村可以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同时采用上述划分方法组建下属党支部,原则上每个党支部党员数量在20名左右。规模较大的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划分若干个党小组。

(三)下属党支部班子的配备

1、党员数量在7名以下的,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一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专职副书记一名。党员数量在7名以上的,建立党支部委员会,人数一般不得超过3人。

2、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村党委(党总支部)委员兼任,委员优先从现有村级班子成员中挑选,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左右(老年协会党支部除外)。

3、党支部班子成员产生必须经过党内外测评推荐,由村党委(党总支部)提出建议人选,报镇党委审批。

四、行政村党委(党总支部)及下属党支部的权限及职责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党组织设置调整后的村党委(党总支部)及下属党支部权限和职责明确如下:

(一)行政村党委(党总支部)及下属党支部的权限

村党委(党总支部)作为行政村党的一级组织,是全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涉及全村的重大事务必须经过村党委(党总支部)讨论决定。村党委(党总支部)下属的党支部作为二级组织,对村级事务不具有决策权和领导权。

(二)行政村党委(党总支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以及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性。

3、领导和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负责村级规范化管理的推进工作,完善村级管理各项制度,保障各类规章制度的落实与执行。

4、搞好党委(党总支部)及下属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负责村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的审核把关工作。村党委(党总支部)至少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

5、负责村组干部、财务人员等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下属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村党委(党总支部)的决定,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村党委(党总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2、负责做好本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检查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及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情况。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向党委(党总支部)汇报。

3、协助村党委(党总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经村党委(党总支部)审核同意后,及时召开本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票决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通过后报村党委(总支部)审核。

4、积极主动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并及时向村党委(党总支部)汇报。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5月25日-5月31日)各村党组织对本村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重点了解党员从事行业、年龄结构、居住区域、能力特长等情况,并上报镇党委。

(二)宣传发动。(6月1日-6月8日)镇党委召开动员大会,各村党组织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座谈会、走访老党员老干部等多种方式,讲清村党组织设置调整的重要意义、方法和要求,使广大党员关心支持、积极参与村党组织设置调整工作。

(三)制订方案。(6月9日-6月12日)各村党组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结合村党组织设置的有关要求,因村制宜提出本村党组织设置调整的初步方案(包括本村党组织的升格及下属党支部的划分、党支部的名称等),提交村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后,报镇党委审批。

(四)审核方案。(6月13日-6月15日)镇党委对上报方案进行审核,需升格为党委和党总支部的,由镇党委分别报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审批。

(五)实施挂牌。(6月16日-6月20日)经审批同意后,村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宣布村党委(党总支部)成立。

(六)班子配备。(6月21日-6月24日)村党委(党总支部)组织下属党支部召开党内外测评推荐,提出下属党支部班子成员的建议人选,并报镇党委审批。

(七)后续管理。(6月24日以后)对新设置党委、党总支部的行政村党组织进行规范,明确各类制度。镇党委对各村党组织的设置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并将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六、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行政村党组织设置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党组织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各分片联系领导和专职驻村指导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到村,帮助指导各村做好党组织设置调整工作。村党组织书记是村党组织设置调整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增强责任心,其他班子成员要积极配合。对因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党员群众上访、影响较大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积极稳妥推进。在村党组织设置调整过程中,工作安排要周密,工作方案要严谨,工作程序要细致。要充分听取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愿,充分体现绝大多数党员的意志。要按照程序做好下属党支部班子成员的测评推荐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3、注重宣传引导。要把行政村党组织设置调整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策划,周密安排,通过宣传标语、横幅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使广大党员群众充分了解村党组织调整工作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