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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党建带团建意见

民政局发展党建带团建意见

各乡镇党委、团委,街道党工委、团工委,市级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支部)、团组织: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党对共青团的领导,更好地带领和带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按照我市“大党建”格局构建和“双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党建带团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全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自诞生之日起,团就始终坚定不移地跟党走,为党做好青年工作,不断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党始终关心、重视团的建设。长期以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团组织的领导,带动团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团建”,是加强党对共青团领导的具体方式,是新时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实践创新和成功经验。

当前,我市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面建设富裕阳光之城而努力奋斗,这需要包括广大党员和团员青年在内的全市人民的不懈奋斗和艰苦努力。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团建设水平,增强基层党、团组织活力,有效发挥基层党、团组织作用,对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20*年召开全市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会议以来,全市各级党团组织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但也应看到,目前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进展不够平衡,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党、团组织对“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党组织对团的建设缺乏有效指导,带动作用不够明显;有的团组织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抓自身建设的力度不够。尤需引起重视的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变革,广大党员群众尤其是青年群众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等方面都呈现出了新特点,对党、团组织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式、自身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全市各级党、团组织要从保证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改革创新精神把这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新形势下全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党建“双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强有力的党建工作带动团的思想、组织、队伍和作风建设,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切实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为我市在应对危机中脱颖而出实现再造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总体目标:通过三年努力,使各级团组织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立起与我市“大党建”的格局相配套、与青年群体结构和流向分布相一致的区域覆盖的基层组织体系、尊重主体的民主运行机制、开放互联的工作格局、坚强有力的工作队伍保障、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体系,不断提高团组织服务党的事业和服务青年群众的能力。

三、加强新形势下全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党建带团建,根本在“建”,关键在“带”。党组织要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切实履行自己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团组织的领导,通过带思想、带组织、带队伍、带作风,指导和帮助团组织抓好团的建设,发挥团组织的应有作用。

1、带思想建设,切实加强团的理论武装。

党组织要加强对团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广大团员青年,指导团组织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党组织可以通过选派党员到团组织中担任政治辅导员,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力量。学习党内文件、上党课,开展党员思想教育活动,应吸收优秀团员和不是党员的团干部参加。鼓励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通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和影响广大团员青年。

团组织要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切实抓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融入团员青年思想教育的全过程,通过学习和了解我市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历程以及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不断增强广大团员青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着力培养一大批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要针对团员青年的身心特点,突出实践育人,不断拓展团员青年思想教育的有效途径。要积极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主题教育网站等思想教育新阵地,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思想教育活动。要及时了解掌握青年的思想动态,为党组织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依据。

2、带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团的有效覆盖。

党组织要把扩大团组织的有效覆盖作为带动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在加强党组织建设的过程中同步带动团的组织建设。凡是已建立党组织,符合建团条件的,党组织要帮助尽快建立团的组织;未建立党组织,但具备建团条件的,上级党组织要指导建立团的组织。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机构,不得随意撤并、与其他部门合署或归属于其他工作部门。

要适应人员流向分布特点,积极开展区域共青团整体化建设。要围绕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着力加强农村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要创新党、团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上建立党、团组织;针对我市市场发达、市场内从业人员大量集聚的实际,依靠市场管理机构建立党、团组织;针对我市中小企业比较发达,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的实际,依托外来青年集中居住公寓,建立外来人员党、团组织。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以先建立团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并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为建立党的组织创造条件。

按照互帮互助的要求,鼓励开展跨行业、跨层级、跨地域之间团组织的联系与合作。要支持团组织培育和发展各类青年社团,给青年自组织管理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把青年自组织的发展纳入社会管理体系,逐步构建以团组织为核心,以团属青年组织为、以各类青年自组织为延伸的青年组织体系。

3、带队伍建设,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

要指导支持团组织抓好团员队伍建设。要把团组织的“推优”工作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完善“推优”工作制度,对团组织“推优”提出明确要求,纳入发展党员工作规划。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必须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要经过团组织推荐。通过建立党团联系衔接制度、定期听取团组织“推优”工作汇报、纳入对下级党组织年度考核体系等,真正使“推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团员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要指导支持团组织做好发展团员工作和少先队“推优”入团工作。积极开展团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为团员提供展示形象的平台,引导团员在服务和奉献中增强意识、提高素质。要在建立健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的同时,指导帮助团组织加强对流动团员的管理。

积极选拔培养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热爱青年工作的优秀年轻党员担任基层团干部,同时选拔培养优秀基层团干部充实到党的后备干部队伍中,使基层团的岗位成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重要岗位。要积极推行在村和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担任村、社区团干部,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团组织负责人通过选举进入村三副班子。要重视加强团干部后备人才库建设,大力整合、培养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要把团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党的干部培训计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团干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制度,提高团干部综合素质。

要认真执行党章关于“基层团组织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议,不是党员的、可以列席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有关的会议”的规定。科级及以下的专职团干部在职年龄一般应不超过33周岁,新任职专职团干部一般不超过28周岁,学历应为大专及以上。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的团组织正、副书记,应按同级党组织(行政)职能部门正、副职的条件配备,任职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乡镇(街道)团委(团工委)书记任职时间满两年的,经考察优秀的,任职期间享受副局级待遇。基层党组织在任免、调动同级团组织负责人时,应事先充分协商,征求上一级团组织的意见。

要以党的基层民主建设带动团的基层民主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行基层团干部民主选举,在同级党组织推荐提名的基础上,采用统一调配、公开选拔、团员自荐等多种方式,拓宽候选人推荐提名渠道。改革团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不断增强团内基层民主选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采取组织推荐、团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基层团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要鼓励和支持团的组织推行团代表大会常任制,广泛开展团务公开、团员青年民主恳谈等符合基层实际、青年特点的团的基层民主实践,切实维护和保障团员青年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4、带作风建设,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党组织要以自身的良好作风带动团组织的作风建设。要引导和带动团组织和团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传统和作风,通过谈心诫勉、督促检查、群众监督、民主评议等形式,使团干部经常接受党性党风的思想洗礼和党内政治生活的严格锻炼。要指导团组织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正面教育和引导,不断增强他们抵御歪风邪气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各级团组织要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工作、竭诚服务青年的要求,引导团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到“政治上过硬、作风上扎实、自律上严格”,让党放心、青年满意。要在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组织他们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良好道德风尚。要建立完善联系基层、走进青年、结对帮扶等制度,与青年交朋友,为青年办实事。要从实际出发,多做打基础、抓根本、求实效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四、切实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1、明确工作职责。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建带团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同级团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共青团工作。党组织负责人是“党建带团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团工作的负责人和团组织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团组织要增强主动性,认真落实党组织的工作部署,积极争取党组织的支持。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党组织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带团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实行“党建带团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等,使“党建带团建”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形成抓“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3、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要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宏观研究和具体指导,善于发现典型,总结推广经验。要通过督促检查,推动“党建带团建”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将经常性地开展检查。要通过签订党建带团建责任状等,把基层团建纳入基层党建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将团建工作作为党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4、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党组织要认真帮助团组织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团的活动经费,要保证支持。要采用“共建共享”的方式,充分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活动室等阵地资源开展团的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重视、支持“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