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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局学习型行业发展管理意见

广电局学习型行业发展管理意见

在全省广电系统开展创建学习型行业活动是落实十六大关于“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广播电视集团化、数字化、网络化、产业化(以下简称“四化”)发展,增强广播电视核心竞争力,为我省的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的战略选择;是努力把云南广播电视建成西部强势媒体,步入全国先进行列的必然要求。为开展好全省广电系统创建学习型行业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和推动云南广播影视战略目标的实现,在全系统确立终身学习理念,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构建多层次、开放式的终身教育体系,培养学习型的行业风气,塑造人才型的行业素质,构建创新型的行业文化,努力提高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增强云南广电人的创新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形成新的发展优势,为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今后3到5年创建学习型行业的阶段性目标:

———基本形成时时、处处、人人讲学习的浓烈氛围。“自主学习”、“努力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成为每个人的内在要求和工作生活的第一需要。创建学习型组织成为全系统自觉追求的目标,成为我省广播电视改革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初步构建起现代化的终身学习教育体系。鼓励学习、激励创新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基本形成求知有学处、深造有去处、知识有用处,人人参与创建学习型行业的良好局面。

———全体员工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员工自身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文明素质显著增强,建立起育才、引才、荐才、聚才和用才的良好机制和环境,形成学有所长、具有创业开拓精神、带动事业发展的各类专门人才队伍,基本形成相对优势的人才高地。

———树立开放、创新、诚信、和谐、文明的行业风气。创新型的行业文化成为广电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播影视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二、创建学习型行业的主要内容

学习型行业是一种行业现代化发展的新型模式,其基本含义是:以行业战略发展目标为广大员工的共同奋斗方向,以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进行业现代化为目的,通过建立多层次、开放式的终身教育网络体系,更新人的学习观念和学习行为,加速知识更新,培养造就大批各级各类人才,使行业在未来发展中具有不竭的创造力和竞争力。根据国内外形势发展,特别是应对加入“WTO”和现代传媒激烈竞争的新要求,密切关注省内外、国内外媒体发展的新形势和新特点,积极引导全体员工积极投身到学习活动中去。

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我省广播影视改革发展的实际,对全体员工加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加强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的教育,加强“两个务必”的教育,引导全体员工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以贯彻四五普法纲要为重点,抓好法制教育,特别要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编辑记者的学法用法,增强全体员工守法意识和依法保护自己的能力。

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抓好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学习教育,特别要加强诚信、文明礼仪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把道德教育、道德实践和道德约束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全体员工的道德水准。

着眼于推进广播电视“四化”,组织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有关知识,特别要组织学习数字化、网络化方面的知识,了解数字化、网络化的含义和运作方式,增强驾驭现代传媒的能力。

大力加强岗位业务知识的学习,引导和组织全体员工努力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开展经常性的业务研讨和业务交流活动,努力提高岗位专业水平。

引导全体员工,立足岗位,结合个人爱好,学习历史、文学、艺术、体育健身等各类有益的知识,积极参加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在工作中学习,在活动中益智健身。

要加强对省情的学习,全面深刻地理解和认识我省的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发展任务以及发展重要举措制定的依据,做到心系大局、围绕大局、服从服务于大局,更自觉地做好本职工作。

三、创建学习型行业的主要工作措施

创建学习型行业要着眼长远,从实际出发,从具体工作抓起,循序渐进,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和进展。

(一)广泛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媒体、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家庭的创建活动。机关要紧密结合贯彻公务员八条禁令,紧紧围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竞争型、服务型”机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媒体要紧密结合贯彻“三贴近”要求,紧紧围绕创建“学习型、竞争型、服务型、经营型”媒体,造就名编辑、名记者、名主持人、名播音员,提高采编播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媒体核心竞争力;企业要紧密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紧紧围绕创建“学习型、开放型、竞争型、盈利型”企业,造就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素质员工队伍,培育企业文化和创新精神,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家庭要紧密结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紧紧围绕创建“学习型、卫生型、和睦型、敬业型”家庭,加强尊老爱幼教育,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建立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级分类负责的终身教育体系。局成立干部教育和人才培养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各类干部、专业人才培养教育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人事处),负责日常业务工作。今后处以上干部和公务员任职资格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培训、选送国外学习深造和国内各级各类党校干校培训以及学历教育的工作由局人事处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培训由机关党委负责;学法用法的培训工作由局普法领导小组负责;经营管理和财务人员的培训由局计财处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学习培训由老干办负责;工会会员、团员青年的培训分别由工会、共青团负责;经常性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由各部门负责。

(三)认真执行局党组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和机关学习制度(按原规定办)。创建学习型行业,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学习型领导干部来导向、来推动。因此,局处两级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善于学习,善于把理论转化为世界观和方法论,善于把知识和经验转化为智慧和能力,善于把党对干部的党性要求转化为优良品德和人格。充分发挥局党组学习中心组在创建学习型行业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实施人才战略,构筑适应“四化”要求的人才高地。健全和完善人才培养、引进、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政策,当前要重点抓好四类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即:具有较高理论素养、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性修养和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具有现代传媒理念,基础知识宽博、专业知识精深,公众形象良好的采编播队伍;具有现代经营理念、掌握科学管理知识、熟悉国际规则、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媒体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掌握高新技术、善于研究开发、创新能力强的媒体技术人才队伍;

(五)依托学会、工会、共青团等社团组织,广泛开展全员读书活动。定期不定期举办各类读书讲座、论坛,推介新书,组织竞赛等活动,使之成为系统员工读书学习的主阵地。紧紧围绕我省广播影视改革发展中的重大课题,由学会牵头举办各种类型的论坛。适应广电“四化”建设的要求,在全系统开展学电脑、学外语、学科技知识“三学”活动。

四、创建学习型行业的保障机制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为加强创建学习型行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我局创建学习型行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精神文明建设联席会议一并进行。由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局机关党委、局人事处、局办公室具体承办,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考核创建学习型行业工作。

(二)加强目标管理和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把创建学习型行业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纳入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考核。党员干部和公务员要在创建学习型行业中发挥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员工的学习,在全系统上下形成学习的风气、研究的风气、探索的风气、创新的风气。要在完善学习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激励机制、约束机制、考评机制,并将学习的情况纳入个人综合素质考评体系当中,推动干部职工素质不断提高,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创新,推进广电事业的不断发展。

(三)落实有关政策和物质保证。由局人事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修订和完善鼓励员工刻苦学习、鼓励各类人才快速成长的具体政策。要坚持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定系统内的劳动预备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局财政每年要安排必要的经费,各单位和部门、各媒体和企业也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教育培训工作及学习型组织的软硬件建设。

(四)加强研究和交流。每年举办1—2次创建学习型行业理论研讨活动,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实践者,探讨研究有关的问题,总结交流我局创建学习型行业和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实践经验,使创建工作不断创新和提高。

(五)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学习型行业的重要意义,了解和研究国内外创建学习型社会的动态趋势,及时总结推广本单位创建学习型行业的先进典型经验,在全系统营造崇尚学习、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舆论氛围,使开放、创新、诚信、和谐、文明的行业风气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