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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冬种油菜良种补贴指导意见

农业局冬种油菜良种补贴指导意见

根据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预拨20*年冬种油菜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农字〔20*〕349号)精神,中央财政从20*年起实施油菜良种补贴,每亩补贴10元。为抓好20*年冬种油菜良种补贴的政策落实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范围:凡县内集中种植的油菜,均可享受良种补贴。为确保项目相对集中,边角地、零星新开荒地种植的油菜不享受良种补贴。

(二)补贴标准:每亩补贴10元。

二、补贴原则

油菜良种补贴实行政策公开、直补到户、据实结算的原则。政策公开要求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面积、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实行公示,确保操作过程透明。直补到户要求补贴资金全部直接补贴到农户,确保让农民受益。据实结算指在项目实施范围内按油菜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贴。

三、操作程序

(一)核实面积:

1、农户申报:在2月29日前由农户根据补贴对象的要求向村民小组组长申报。村民小组组长填制《20*年冬种油菜良种补贴资金发放清册》,并注明种植的品种和面积,其中属农户流转面积或外地承包面积,需由农户提供规范合同文本。村民小组组长调查确认后进行张榜公布,公示7天无异议后再报送村民委员会,并在清单上签字;

2、村委会核实:村委会对村民小组组长签字确认上报的面积进行调查核实,经村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签名盖章后,一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乡镇(街道)审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各行政村上报的油菜良种补贴数据进行抽查、审核并确定具体的补贴金额,同时上报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

4、部门确认:县农业、财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进行认真的审查把关,掌握上报的程序和补贴的金额。对基本确认的发放清单返还给乡镇(街道),由村委会再次公示七天。对有异议的发放清单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5、建立档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各村再次公示、确认无误后上报的表格进行认真统计汇总,建立粮油种植大户档案(清册),(详见附件),并于3月31日前将经核实后的油菜种植农户档案(清册和电子文档)分别报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其正式上报的档案(清册)要盖上公章,并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村委会要保存好原始申报表及公示件,以便检查。

县农业、财政部门对经两次公示确认上报的农户发放清单进行汇总,并上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

(二)补贴资金发放:

20*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通过邮政储蓄所直接发放到农户,邮政储蓄所为农户开设直补资金存折、银联绿卡。根据审核无误的农户清册,将直补资金打入农户存折、银联绿卡,由邮递员将农户存折、银联绿卡送到各农户家中,农户凭身份证和本人签名领取油菜良种补贴资金。同时,设立举报监督电话,确保直补资金在3月底前发放到户。

四、工作要求

实行油菜良种补贴政策,是调动农民种植油菜积极性,鼓励农民利用冬闲田扩大油菜种植面积,引导种植“双低”油菜优良品种的一项重要措施。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要执行好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不得虚报、多报。县农业局和财政局要对油菜良种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进行抽查,确保其真实、可靠,一旦发现虚报大户、虚报面积、虚报品种或补贴资金移作他用行为的,将严肃予以处理,并实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