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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农村沼气建设意见

民政局发展农村沼气建设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沼气是可再生能源,发展农村沼气对改变农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沼气建设,经县政府研究,结合我县农村实际,决定加快实施“万户农村户用沼气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的基本内容

农村户用沼气工程以“一池三改”为基本建设内容。“一池”即重点推广建造8—10立方米多能高效沼气池,积极引进新技术、新材料,努力推进农村沼气产业化发展进程。“三改”即改猪栏、改厕所、改厨房。改猪栏和改厕所就是结合沼气池建造,对农村厕所和圈舍进行必要的改造,彻底改善农村庭院环境卫生。改厨房就是对建设户的厨房进行有效设计,建设整洁灶台,改善厨房卫生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一池三改”要尊重农民意愿,有条件的地方标准可高一些,经济条件差的地方可因地制宜进行,但要达到有机结合的目的。

二、进一步明确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的主要目标。围绕建设“中国生态环境第一县”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528”行动计划要求,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再利用”的原则,通过“一池三改”,综合开发利用农业废弃物资源,达到家居环境清洁化、庭园经济高效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的目标。

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的具体任务。在全面完成*年和*年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的基础上,安全、有序地推进农村沼气建设,从*年起,全县每年完成2000户以上农村沼气建设,到2010年,建成入户率达到80%以上的沼气综合应用示范村20个、入户率达到50%以上的沼气综合应用重点村45个,农村沼气用户总数达到11000户以上。

三、认真落实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的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宣传发动,营造工作氛围。各乡镇、有关部门尤其是宣传媒体要广泛宣传沼气的作用和好处,及时报道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让更多的干部和群众了解沼气、建设沼气、支持沼气,形成社会关心、部门努力、群众积极的良好氛围。

(二)制订年度目标,加强工作考核。各乡镇根据全县目标和乡村实际,制订本辖区*—2010年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规划和年度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县农业部门。县农业部门会同县发改等部门,根据各乡镇实际,综合平衡后下达年度计划,年底对各乡镇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抓好典型示范,提高综合效益。各乡镇应结合实际,突出搞好沼气综合应用示范村工作,做到乡镇有示范村,村有示范户。在沼气建设过程中结合乡村规划,搞好改猪栏、改厕所、改厨房配套建设,大力推广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

(四)规范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沼气既是环保型能源,又具有行业特殊性,要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坚持科学规划、标准化设计、规范化施工,沼气施工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各乡镇、村都要明确安全质监人员,加强对沼气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四、明确职责,强化协作,确保农村户用沼气工程顺利实施

县各有关部门要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提高办事效率,整合部门资源,优化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环境。农业部门是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承担单位,主要负责沼气开发利用和管理,组织开展沼气技术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后续服务和工程核查。发改部门要把沼气项目的实施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做好项目实施的相关衔接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好沼气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国土资源管理、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优先安排沼气建设“一池三改”的用地计划。宣传、环保、卫生、林业、水利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支持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乡镇沼气建设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