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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做好文明生态村创建的通知

民政局做好文明生态村创建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人武部,*经济开发区:

今年,市委、市政府把文明生态村创建作为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提出了创建百个文明生态村的任务目标。经各镇街党委申报、市创建办审查,全市共有40个村列为20*年*市文明生态模范村(原枣庄市级文明生态村),60个村列为20*年*市文明生态先进村(原*市级文明生态村)。为确保完成今年的创建任务,现就做好20*年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把握原则

各镇(街道)、村(居)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顺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积极引导农民从村庄“五化、四改、三通、两室、一所”(“五化”是指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四改”是指改水、改灶、改厕、改栏圈;“三通”是指通水、通讯、通有线电视;“二室”是指卫生室、图书阅览室;“一所”是指文化体育场所)入手,建设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良好生态环境;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积极鼓励引导发展绿色农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发展生态链经济和庭院经济,让农村经济的发展、环境的优化和农民的富裕融为一体;通过开展评选“文明生态户”、“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和组织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科学知识,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村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在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中,重点把握以下五项原则:一是坚持各级领导亲自抓。各镇街要将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同谋划、共发展。主要领导亲自靠上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分管领导和村干部要带头奉献,具体负责,靠上抓落实。二是坚持以农民群众为创建主体。文明生态村创建,农民群众是直接的建设者,又是直接的受益者,创建的过程也是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联系群众、惠及群众的过程,要积极引导农民群众踊跃献言献策、捐款捐物、投资投劳,使农民群众主动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成为创建的主力军。三是坚持多元化筹资。要继续采取“一个为主、五个一点”的原则(“一个为主”就是以村民自己出资投劳为主,“五个一点”就是市里奖励一点,镇街财政补一点,村集体拿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多渠道筹措资金。充分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积极性,确保创建资金的投入,形成创建合力。四是坚持实事求是、因村制宜。创建要因地制宜、梯次推进,不搞一刀切,不提过高标准,不增加农民负担。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创建要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最现实、最直接、最突出的问题。围绕“路、水、电、医、学、通讯”建设,积极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围绕环境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庭院经济;围绕提高群众素质,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和文化娱乐活动;围绕民主政治,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真正使农民群众从身边的变化中感受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实惠。

二、科学规划,稳步实施

各镇(街道)、村(居)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制定科学的创建规划,严格按规划建设,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浪费。要坚持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防止不顾客观条件贪大求洋,又防止就事论事简单化;既坚持标准但又不唯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重在取得实效,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按照“三个一”(即每个创建村编制一张平面规划图,一个规划设计说明书,一个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本着“因村制宜、体现特色、务求实效”的思路,拿出各创建村的创建规划草案,然后召开村党支部会、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征求村民意见,要得到大部分群众同意后方可通过,确保创建工作有的放矢,有章可循。各镇街要在往年创建的基础上,以建成村为中心,实行沿线创建,连片建设,凸显创建密度,强化示范效应。

三、广泛宣传,典型引路

广大农民群众是创建活动的受益主体,也是建设主体、投入主体。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引导广大农民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建设美好家园。要广泛深入地做好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创建活动。要通过宣传栏、广播、印发明白纸,适时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动员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的宣传发动和部署,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通过现场观摩、现场交流等形式,用对比的方式来开阔广大干部群众的眼界,拓宽创建工作的思路,激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本镇街已建成村的示范作用,用典型助推创建。要认真借鉴往年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四、创新内容,拓展内涵

一是要以活动丰富创建内涵。各镇村要广泛开展“十佳媳妇、十佳婆婆”、“十佳孝子”、“文明生态户”、“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从而不断优化家庭细胞,促进农民文明素质的提高。二是要大力推广沼气池建设。各镇街要在各创建村内大力推广“一池三改”沼气和秸秆汽化工程,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现象,改变农民陈旧的生活习惯。有条件的村可在村内广场、人员聚集的地方推广使用新能源,安装太阳能灯。三是要强化日常管理和维护。各创建村要从实际出发,采取专业化管理、社会化管理、义务管理、责任管理等不同的模式,对创建村和已建成村进行专门管理,可实行“街长制”、“门前三包、户内达标”制度,还可以成立专职的卫生清洁队,老党员、老干部卫生维护队等,切实做到建管并举。

五、上下联动,合力共建

创建文明生态村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量大,单靠哪一个部门甚至几个部门抓,难以完成创建任务,必须上下互动,形成合力。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考核,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特别是建设、交通、农业、林业、环保、卫生、水务、畜牧、广电、通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创建村的业务技术指导。今年,我市将继续实行市级领导联系镇街和市直部门帮包创建村责任制度,各帮包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明确专人,搞好调研,制定好帮包计划,认真落实好帮包责任制,尽量在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为创建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各有关部门要抓住国家、省、市基本建设投资向农村倾斜的机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六、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制。要继续按照“四定”(定任务、定标准、定人员、定时限)要求,市与镇、镇与村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建立督导制度。坚持周调度、月督导、季通报制度,市镇(街道)两级创建办人员要不断深入创建村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传播经验,指导创建,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市文明生态先进村、*市文明生态模范村实行梯次创建,先创建先进村,再创建模范村,均为当年创建、当年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兑现以奖代补政策。对验收合格的*市文明生态先进村,市财政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验收合格的*市文明生态模范村,市财政再给予3万元的奖励。各镇街也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镇财政扶持力度,原则上各镇街对每个创建村的资金扶持不低于3万元。

对文明生态村创建情况,市委、市政府将于年底组织考核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年新农村建设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达到文明生态模范村标准的,将授予“*市文明生态模范村”荣誉称号;对达到文明生态先进村标准的,将授予“*市文明生态先进村”荣誉称号,并择优推荐为下年度的“*市文明生态模范村”创建村,同时兑现以奖代补资金。验收不合格的村将不予兑现以奖代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