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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意见

市委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意见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五年内实现“一村(居)一名大学生”的目标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选拔大学毕业生到村(居)任职的实施意见》(*发[2007]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选拔大学毕业生到村(居)任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和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引导和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选拔对象、基本条件及数量

(一)选拔对象。我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志愿到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年龄不超过30周岁,身体健康。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共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大学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注重选拔农村基层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文科类以中文、法学、社会学、会计学、外经外贸、经济管理等专业为主;理工科类以农学、医学(中医)、师范、园艺、水产、畜牧、食品、林学、水利工程、村镇规划、建筑学、计算机应用、环境工程(科学)等专业为主。

(三)选拔数量。全市公开选拔200名大学生到村(居)任职(报名人数达不到选拔人数的1.5倍,按照1:1.5的比例相应核减选拔人数)。各镇街数量为:鲍沟镇11名、滨湖镇15名、柴胡店镇7名、大坞镇11名、东郭镇14名、东沙河镇7名、官桥镇8名、洪绪镇6名、界河镇10名、级索镇8名、姜屯镇13名、龙阳镇9名、木石镇7名、南沙河镇6名、西岗镇12名、羊*镇14名、张汪镇13名、北辛街道9名、荆河街道9名、龙泉街道8名、善南街道3名。

三、选拔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市统一部署,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制定选拔实施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公开考选。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录用和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公开选拔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实施,人选确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备案,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办理聘用上岗手续。

四、任职安排

到村(居)任职的大学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居)党支部副书记;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任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由镇街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签3年;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不再留用。

五、待遇

选拔到村(居)任职的大学生享受以下待遇:(一)享受所在镇街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工资待遇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所需经费由市、镇街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负担。工作经费和体检、培训等费用由市财政负担。

(二)在村(居)工作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本人愿意继续在村(居)工作,可参加**市统一组织的村(居)工作岗位定向考试,被录用的,列入镇街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所需编制从市、镇街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中调剂解决,其参加工作时间从到村(居)任职之日起计算。

(三)在村(居)工作满2年,报考**市各级公务员的,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在村(居)工作满3年的,报考**市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笔试成绩加10分;超过3年的,每满一个工作年度再加2分。

(四)到村(居)任职的大学生,取消见习期,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任职期间考取事业单位的,不再实行见习期,其到村(居)任职并交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六、管理和考核

选拔到村(居)任职的大学生,由所在镇街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确定终止合同或签订继续工作的协议。大学毕业生聘用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管理,所在镇街党委、政府负责日常管理,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负责岗前培训。聘用期内,市人才服务中心免费代管其人事档案,并免费为其提供人事,党团组织关系迁转至所在村(居)。每年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镇街对其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其工作表现,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作为提拔使用、评选先进的依据,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对表现优秀的,纳入镇街后备干部管理,特别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能力差、群众意见较大、考核不合格的,按聘用合同和有关规定办理解聘、免职手续,并取消相应待遇,不再纳入管理范围。

七、组织领导

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选拔大学生到村(居)任职工作,认真做好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主动关心、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支持他们放手、大胆开展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做好政策制定、宏观管理、编制经费落实、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明确专门管理机构,加强对大学生村(居)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认真做好工资审核发放、人事档案管理、聘用合同签订、职称评定、年度考核等工作,积极探索有利于大学生扎根基层的长效机制。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和先进典型,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有利于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