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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加强茶叶产业发展意见

农业局加强茶叶产业发展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茶叶是我县农业四大支柱产业之一,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载体。为做大做强我县茶叶产业,特制订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生产基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以生产加工实用技术推广和标准实施为基础,以推广机制名茶,开发有机茶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和增强产业竞争力为目标,着力做好“规模、质量、品牌、效益”四篇文章,推动茶叶产业加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年,全县新发展早生无性系良种茶园2.5万亩,使茶园总面积达15万亩,茶叶总产量达3500吨,总产值实现4亿元;茶叶总产值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上升到18%,农民人均茶叶收入达到1000元,淳安茶叶的地位在全省排名上升到第三位。

三、政策措施

(一)继续扶持无性系早生良种茶基地建设

大力发展无性系早生良种茶基地是实现茶叶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为调动农民发展积极性,*年至*年,县政府对规划连片种植10亩以上,且按标准化要求进行种植,并经验收合格的茶叶基地,给予每亩补助200元。库区发展种植的茶叶基地以县移民局验收补助为准。

(二)鼓励名优茶机械化加工

为鼓励名优茶加工企业的发展,对新建茶厂厂房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拥有名茶机械10台以上、年加工名茶3000公斤以上、年加工名茶产值40万元以上,茶厂环境、厂房设施均达到无公害茶标准的,经验收合格,给予每个茶厂2万元的补助。对收青制干茶厂拥有名茶机械5台以上,年加工名茶产值在20万元以上,经有关部门核实,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

(三)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茶生产

无公害茶是今后茶叶市场准入的基本要求,发展绿色、有机茶是与国际接轨的迫切需要。为鼓励我县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茶生产,根据县委〔*〕29号文件精神,对被认定为省级以上无公害茶叶、绿色茶叶和有机茶叶的分别给予5000元、8000元、1万元的奖励。

(四)加强茶叶品牌建设

整合我县茶叶品牌。千岛玉叶是我县茶叶的主导品牌,是浙江省的著名商标。为进一步提高千岛玉叶名茶的知名度,提高千岛玉叶名茶的市场占有率,根据县委〔*〕29号文件精神,县政府每年安排的20万元农产品宣传销售奖励经费重点用于千岛玉叶品牌的宣传促销。

(五)扶持茶叶销售和产地市场建设

鼓励本县茶叶经销大户闯市场,凡在县外大中城市开设茶叶经销店面,且打千岛湖品牌,销*叶,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经有关部门核实,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奖励。要加大投入,切实加快*叶市场迁建步伐,力争早日建成。鼓励乡镇办好产地茶叶市场,对年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经相关部门认可,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奖励。

(六)加强技术服务和茶叶协会建设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为茶农服务意识,大力开展茶叶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茶农的采茶制茶水平。茶叶协会作为一个中介组织,要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服务和行业协调作用,努力成为政府和茶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积极引导协会要积极参与茶叶生产、经营工作,不断壮大自身实力,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四、补助办法

(一)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监督和考核。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加强对茶叶产业发展的服务和领导。

(二)凡符合补助或奖励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需向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标准对申请的项目进行初审,在此基础上,经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对符合标准的,报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批准后给予补助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