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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

县委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

农村基层基础建设是农村发展改革稳定的必要前提。为认真贯彻党的**精神,落实省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要求和《中共**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发〔***)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农村基层基础建设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总揽、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主线,坚持重视基层、服务基层、加强基层,坚持壮大基本队伍、提高基本素质、落实基本待遇、保障基本运转、完善基本阵地、健全基本制度,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政权巩固比较突出的困难与问题,切实保障和促进农村的发展和稳定。

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农村基层基础建设实现如下目标:一是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较好地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二是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进一步提高,结构逐步优化,执行政策、加快发展、服务群众、依法办事、解决自身问题等方面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改善条件、健全机制,形成重视和关心基层干部的良好氛围,农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激发;四是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困难和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进一步巩固。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积极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适应农村发展实际,积极探索村级经济组织多种实现形式。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探索村党支部(指村级党组织,下同)、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由一人兼任、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形式。巩固农村先进性教育成果,落实联系党员、帮扶党员制度。积极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落实民主议事制度,注重总结推广村民监事会制度等多种加强民主管理的途径和办法,建立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加强乡镇、村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进一步配强乡镇、村领导班子。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注重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议事程序和规则。落实联系基层和群众制度,切实改进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作风。继续实行乡镇机关干部包村、联系科技示范户和贫困户的制度;每名村干部和有能力的党员要帮带一定数量的群众户。乡镇机关干部要坚持驻乡镇、村,三分之二以上的工作日(除出差外)要坚持在乡镇机关或村里住宿,每个月要有三分之一左右的时间驻村指导工作。认真落实有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坚持勤政为民,廉洁自律。牢固树立注重基层、注重政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对连续担任乡镇党政正职10年以上且任党委书记*年以上、表现优秀的乡镇党委书记,解决副处级待遇。坚持定期从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中选拔担任市直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坚持选派市直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任职、乡镇干部到市直机关跟班学习制度。改进和完善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考录用乡镇公务员制度。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探索聘请外出流动党员、经济能人兼任村干部的办法。坚持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乡镇、村干部,积极宣传农村基层干部先进典型。

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

将乡镇、村干部教育培训纳入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范畴。坚持每五年对乡镇干部、每年对村党支部书记、每三年对其他村干部进行一次轮训。加大村干部学历教育培训力度,认真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教育计划,按照个人为主承担、县级财政适当补贴的办法解决学习经费,力争通过三至五年努力,实现每村有一名大专以上学历的村干部。

建立分级负责、分层实施的培训制度。乡镇党政正职的培训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负责,每年培训100人左右。其他乡镇干部的培训由各区县(市)委负责,县级党校承担,每年轮训三分之一左右。村干部的培训由区县(市)委组织部牵头,民政、农经、农教等部门和所在乡镇承担,其中村党支部书记由县级党校轮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每年市委直接培训100名左右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党支部书记,选派20名左右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全省组织的学习培训。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实效。注重整合各级党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广校以及各类职业教育资源,重点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政策法规教育和实用技能培训,力争每一名乡镇、村干部掌握1至2门农村实用技术,逐步实行持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合格证上岗制度。培训乡镇、村干部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用,不增加村级组织和农民负担,区县(市)要把乡镇、村干部培训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四、做好农村优秀青年发展党员工作,抓紧解决村级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

认真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积极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着力发展政治觉悟高、致富能力强、年龄比较轻的农民党员。从*年开始,每个村党支部每两年要力争新发展1名3*岁左右的党员,新发展的农民党员中3*岁左右的优秀青年要达到*0%以上。新发展的青年党员要作为村后备干部培养。

拓宽发展党员视野,改进培养方式。把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作为发展农村党员的重要渠道,每个村党支部要确定2名以上外出务工经商青年和本地经济能人作为重点对象,实行党支部成员一对一跟踪培养。采取远程教育、邮寄资料、个人自学与节假日返乡时期适时组织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

五、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低限保障制度,增强基层组织的执行力

按照政策衔接、分级负担、适当补助的原则,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主要由区县(市)承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财政保障,主要包括在职村干部误工补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基本办公费用和公共事务管理等费用。在省定最低保障标准每村2.2万元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全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保障水平,2009年底前平均每村达到4万元。资金来源以上级转移支付为主,村平不足4万元的,由区县(市)财政补足,市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各区县(市)应区分村的人口规模、地域面积等,按照大、中、小三个档次,使每村最低财政保障分别达到*、4、3万元。

各区县(市)要积极推行和完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适时推行合村并组,降低村级组织运行成本。要按照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分配、管理、使用制度。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平调、挤占、挪用村级运转资金或用村级运转资金抵顶税费、债务等。各级财政、农经、民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六、规范和落实村干部待遇,调动村干部队伍积极性

村干部待遇由误工补贴、岗责补贴、工作奖励三部分构成。误工补贴按主干(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年不少于6000元、其他村支两委干部不少于4800元的标准,纳入村级组织运转低限保障。加强对村干部的目标考核,将经济待遇与履行职责情况挂钩。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村干部,在核定职数的基础上对误工补贴实行打卡发放。岗责补贴和工作奖励由乡镇根据岗位责任制考核情况,结合实际发放。

按照现行政策,结合各地实际,多方探索对在职村主干试行养老保险的办法,妥善解决其后顾之忧,有条件的可以扩大到其他村干部。对年龄较大、已不适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干部,在离职时由县、乡、村一次性给予离职补偿。建立离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制度。对未参加养老保险,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任职1*年以上,认真履职、未受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处理、正常卸职、离任,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村主干,每人每年给予生活困难补助不少于360元。现行标准高于此标准的,可按现行标准执行。对担任其他职务的离任村干部,区县(市)可结合实际探索其生活困难补助办法。

七、以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为重点,逐步消化乡镇、村级债务

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坚持以县为主,由县级政府统筹负责。区县(市)要通过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偿债资金,按规定时间完成“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对区县(市)“普九”债务化解工作按进度、按要求完成的实行“以奖代补”,由市财政以审计认定债务化解总额按规定给予配套。要坚持客观真实反映“普九”负债情况,防止把“普九”债务与乡村债务纠缠在一起,扩大“普九”债务范围。各区县(市)要对本区域内教育负债包括高中阶段学校负债问题进行彻底清理,争取五年内基本完成教育负债化解任务。要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

乡镇、村要积极抓好消赤减债,采取多种办法、多种途径逐步消化现有债务。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要注重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防止产生新的债务包袱。

八、进一步加快村级卫生室建设

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需要,进一步加快村级卫生室建设。原则上一个村设一个卫生室,乡镇卫生院下设了分院或门诊部的村不再另设。村级卫生室建设要从实际出发,既要方便群众,又要符合医疗工作的相关规定、规律。村级卫生室建设应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学校等统筹安排,制定用地、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对村级卫生室建设实行“以奖代补”,按市、县两级各分担*0%的原则进行。市财政每年投入200万元,重点补助400个村的卫生室开办经费(每个卫生室*000元)。对地处偏远、服务人口较多的,优先补助、优先建设。县级财政按相同个数和标准,对本区域内建设的其他村级卫生室给予补助。通过五年努力,力争全市所有村级卫生室全部达到《**村卫生室建设标准》。

村级卫生室要积极履行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管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对承担和完成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乡村医生,按服务农业人口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给予劳务补助。补助经费在省财政负担60%的基础上,市财政负担12%,县财政负担28%。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市、县两级每三年对乡、村骨干医生免费进行一次轮训。

在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同时,各地应注重从实际出发,抓好农村群众性文化体育设施、广播电视等公益事业建设。

九、改善乡镇政府机关办公条件,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建立市级财政专项补助机制,逐步改善乡镇政府机关办公条件。市财政每年安排*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区县(市)财政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每年重点补助2*个乡镇,力争通过*-6年的努力,使乡镇现有办公和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乡镇机关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乡镇政府机关行政办公用房、辅助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设施的维修改造以及办公设施的添置,不得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凡须重建的,必须是D级以上的危房。乡镇自身要加强和完善食堂、浴室、文体活动场所等公益设施建设。

继续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每个村要有一个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场所。鼓励村级自筹,在省里给予一定补助的基础上,市县分别按规定进行配套,力争三年内全面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的问题。抓好村级活动场所的维护管理,充分发挥其阵地作用,使之逐步成为集党员干部学习培训、村民议事、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活动场所。各区县(市)、乡镇要按照“立足长远、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抓好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所在地的乡镇机关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十、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基础建设的组织领导

完善农村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责任制度。农村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由区县(市)党委、政府负总责,乡镇党委、政府负直接责任,组织、财政、农办、民政、卫生、教育、劳动社保等部门为责任单位。各地要将具体责任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加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严格防止履责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情况。

健全机关部门联系支持农村基层基础建设制度。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市、区县(市)机关事业单位要联系一个村,一定两年不变,积极支持和帮助农村搞好基层基础建设。

建立农村基层基础建设督查考核制度,将农村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此件发至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