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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劳务输出意见

民政局劳务输出意见

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劳务输出的意见》精神,提出20*年度劳务输出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劳务输出的意见》精神,坚持政府引导、齐抓共管、统筹规划、创新机制、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培训,充分发挥劳务输出协会的作用,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进一步提升劳务输出的质量和效益。

二、目标任务

20*年度组织劳务输出4000人,其中,*镇812人,*

三、政策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劳务输出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渠道,是推动城乡经济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劳务输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劳务输出工作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缓解农村就业压力和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的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健全完善县、乡、村、组四级领导和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县劳务输出协会各分会的职能作用,使全县劳务输出工作形成职责明确、层层落实、内外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澄清底数,夯实基础。要进一步完善乡镇劳动力资源信息库,摸清农村劳动力资源和早期外出务工人员情况,为有针对性地组织劳务输出夯实基础。一是要认真开展农村劳动力调查,对16—35周岁的农村劳动力进行摸底排查,详细记录姓名、性别、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家庭情况、输出意向等信息,建立信息库,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制定劳务输出方案。二是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档案,通过他们的人缘、地缘关系,直接吸纳或带领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20*年每个乡镇由县财政补助2000元作为能人带动奖励经费,具体奖励措施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三)拓宽渠道,整体推进。一是实施劳务输出整体推进工程。实施数量与质量、省内与省外、国内与国外,多形式、多渠道并重的农村劳务输出整体推进工程。在巩固原已输入的江苏、昆明、小湾电站等区域的基础上,积极与上海、深圳、东莞等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建立劳务协作机制,拓展劳务输出空间。二是充分发挥劳务输出协会的职能。为做到输出一地、巩固一地、拓展一地,在劳务输出较多的江苏海安县、上海市、深圳市,逐步设立劳务输出协会分会,主要职能是:提供真实可靠、符合*实际的用工信息,协调解决务工人员的劳资纠纷等工作。县财政对劳务输出协会分会每年适当补助工作经费,省外分会每年补助10000元,省内分会每年补助3000元,各分会每组织输出1人奖励30元(需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可。

(四)加强培训,搞好服务。一是切实抓好引导培训。主要采取走下去的形式到村委会培训,有条件的直接在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培训,培训时间3—5天,牵头协调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执教单位:县职业高级中学,培训对象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发动。二是认真开展“订单”型技能培训。根据用人单位“订单”要求的职业技能,由用工单位直接派人到*培训或委托县职业中学培训。培训时间10—15天,协调联系和有关服务工作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各乡镇积极组织培训对象按时参加培训。三是各乡镇要积极与县扶贫办协调,采取小额信贷的方式,对愿意外出打工但经济困难的务工人员给予帮助,使劳务输出组织一批,成功一批。四是积极争取省州扶持,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扶持力度,县财政也要增加投入,保证劳务人员的培训和必需的劳务输出工作经费。

(五)完善机制,齐抓共管。一是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劳务输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及时用工信息,认真搞好输出前后的服务工作,依法处理劳务纠纷,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计生局、县卫生局要及时为务工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广电等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劳务输出、返乡创业等方面的宣传报道,树立*民工新形象,为农村劳务输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县级挂钩单位要把劳务输出作为挂钩点的重要工作抓落实,协助村委会做好劳务输出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积极收集用工信息,联系用工企业,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劳务输出工作。

(六)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措施不具体、责任不落实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同时,把农村劳务输出工作纳入全县“三个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