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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民居防震保安意见

民政局加强民居防震保安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特急明电[*]52号《关于加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就我县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是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一项新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和谐社会和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科学防震主动减灾、健康发展经济的有效途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县农村人口众多,农居抗震能力较差,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有可能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和大力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

二、制定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

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紧密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组织制定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要明确总体思路、分阶段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新农村建设规划。

三、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抗震设防的管理

要结合编制和修订村镇建设规划,把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纳入规划。规划新址要避开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做好地震环境勘察和地震烈度复核,确定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标准,从源头上提高防灾抗灾能力。要加强对农村民居建设的质量监管,确保抗震质量。要积极探索符合本县实际、行之有效的抗震设防质量管理机制和办法。

四、加强农居抗震技术实用化研究开发

地震、建设等部门要根据本县农村民居建设的特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抗震实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编制不同结构、不同规格、满足不同需求的农居建设抗震技术标准、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免费为农民做好技术服务。要通过各种不同的形式,普及抗震设防技术,培育一批掌握抗震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农村建筑工匠。

五、组织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

结合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工程”,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组织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新建、改造一批安全适用的地震安全样板农居,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当前要重点抓好全县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从规划选址到设计施工,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全面落实农村民居建设抗震设防要求。

六、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

要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广泛宣传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倡导科学减灾理念,传播先进减灾文化,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防震减灾素质,增强农民群众参与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