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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局发展花卉苗木产业的意见

农林局发展花卉苗木产业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营林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的意见》(*市府发[*]104号)文件精神,加快实施“对接长珠闽,建设新兴国”发展战略,培育壮大花卉苗木产业,促进我县花卉苗木产业的跨跃式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发展目标

1、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的重要性。花卉苗木是一项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对于调优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花卉苗木产业被列为全市四大农业主导产业之一,我县为五个优势产区之一,随着城市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花卉苗木产业的发展将迎来新的机遇和广阔空间。目前我县已有花卉苗木4000亩,年总产值3000万元,已形成产业雏形。要实现我县花卉苗木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各乡镇就必须紧紧抓住这个机遇期,进一步增强产业扩张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以科技发展为主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效益为核心,以科技进步为保障,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319国道和‘兴江线’两侧为发展重点,以发展比利时杜鹃为突破口,全面提升我县花卉苗木产业的生产水平、质量标准、规模效益和品牌效益”的发展思路,群策群力,真正把花卉苗木产业纳入全县农业产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花卉苗木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2、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县花卉苗木面积突破1万亩,力争达到1.5万亩,实现总产值2亿元以上,占种植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20%,其中*年发展到6000亩以上,杜鹃花种植面积达3000亩以上,年花卉苗木总产值6000万元以上,消化农村劳动力5000人以上。从今年开始,力争用五年时间,按每年增加2000亩以上的速度,确立花卉苗木产业在我县农业中的区域特色产业地位,真正把我县打造成华东地区市场较大、竞争力较强的标准化杜鹃花生产基地。

二、突出发展重点,加速产业升级

1、优化产业布局。全县以“319”国道和“兴江线”两侧为发展重点,发展万亩花卉苗木产业带。

2、调优产品结构。盆栽花卉以杜鹃花为突破口和重点发展品种;园林绿化植物以桂花、樟树、枫树、垂柳和彩叶植物为重点;造型及药食花卉以银杏、山茱萸、木槿、金银花、冬青等植物为重点。

三、强化科技创新,提高科技含量

1、完善科技创新与推广体制。建立健全县乡两级花木技术推广体系,县农业局及高兴、潋江、埠头、龙口、江背、樟木、古龙岗、梅窖和长冈等九个乡镇要配备花卉专业技术人员。鼓励花卉苗木业主与国内农林院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花卉苗木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

2、大力推广新技术。加强本地花卉苗木资源的普查,筛选具有地方特色的花卉苗木品种,并进行驯化、选育,争取培育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花卉苗木新品种,大力推广容器育苗、脱毒育苗、组培育苗、无土基质栽培和无公害栽培等技术。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搞活花木营销

1、建立健全市场流通体系。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兴国县花卉苗木交易市场,在兴国政府网站中设立兴国花卉网页,重点推介兴国花卉苗木,为我县花卉苗木业主提供一个与国内外花市相连接的平台。同时,鼓励广大花卉苗木业主自主或联合建立销售窗口,健全销售网络,形成多元化流通主体,以销促产,不断促进我县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壮大。

2、充分发挥花卉协会的作用。建立县内外花卉苗木供求信息共享制度和各类绿化工程招标采购协调机制。县城镇建设、造林、公路、铁路建设、新农村建设等绿化工程对花卉的需求信息,应及时向县花卉协会通报,由花卉协会在兴国花卉供求信息栏集中。县花卉协会还要对全县花卉苗木品种进行普查,建立健全档案和对应的生产、销售质量标准,并对花卉技术人员及花农进行技术培训和新品种推介。

五、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扶持引导

(一)成立兴国县花卉苗木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办、发改委、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科技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具体负责产业规划、生产组织、协调服务等有关工作。

(二)从*年开始每年在县本级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资金。

(三)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高效有序的山地、土地流转机制,引导花卉苗木业主进行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

(四)新开发种植花卉50亩、苗木200亩以上的花木业主,可申报纳入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管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五)对年外销花卉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经纪人,由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六)从老建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政策性贷款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花木企业发展。

(七)农行、农村信用社要根据实际情况为花农提供贷款,简化手续,加大信用担保贷款力度。

(八)对花卉苗木业主兴建花卉苗木产业附属设施和管理用房的免缴相关规费;对在本地采集除国家规定保护树种外的花木良种资源的培育,林业部门要从优办理采集证和准运证;办理花木出县手续时农业、林业部门要减免部分检疫费,并简化相关手续。

(九)建立兴国县花木大户档案,将县内种植花木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的花木业主全部登记建档,纳入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管理,由县政府频发农业龙头企业证书,并可享受县里制定的各项花木产业扶持政策。

(十)加大奖励力度,凡取得市级产业园区建设认定的(乡镇2000亩以上、行政村500亩以上),县里将拿出部分资金给予奖励;凡在产业园区内引进一家投资500万元以上的花木企业,经农业、招商部门核定,参照工业园招商引资政策予以奖励。

(十一)县内道路、城镇以及新农村建设等工程所需的绿化苗木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从县内花木业主处采购。

(十二)积极组织各花木业主参加各类花卉苗木展示展销和推介会,开展兴国县插花花艺比赛,引导花卉消费。*-*年在县城中心地带(五福广场或烈士陵园广场)免费提供部分公共绿地及已硬化场地作为花卉苗木展示窗口,加大兴国特色花卉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