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环保局农村垃圾处理意见

环保局农村垃圾处理意见

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处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行政村、自然村垃圾处理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全省农村垃圾处理现场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全会精神为指针,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二十字方针和建设绿色、生态、富裕、和谐新农村的目标,结合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试点建设,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综合规划、科技帮扶的原则,实行市、县扶持,乡镇主抓,村组联动,村民参与,先行试点,逐年推进,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及自然村建立村庄环境卫生保洁队伍,添置相关环卫设施,形成长效管理制度,推行农村垃圾保洁及无害化处理。努力实现全市村镇环境卫生保洁“全覆盖”,改善我市农村行政村、自然村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要求: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全市各地从今年第四季度起全面启动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明年基本落实到位,力争全市村庄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垃圾处理率达到80%以上,20*年在这个基础上再进一步规范推进,从而实现引导农民形成日常性的卫生清扫保洁习惯,形成农村垃圾的收集处理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农村环境有明显改善。

主要任务:1、建立健全行政村及自然村垃圾处理及环境保洁队伍。行政村委会班子落实专人负责。同时在行政村或自然村,按照每30~50户农户一名环境保洁员的标准,配备建立村庄垃圾清扫和环境保洁员队伍。保洁员工资待遇采取财政补一点、乡镇筹一点、社会赞助一点的办法解决。

2、添置和建设村庄环境保洁与垃圾处理基础设施。自然村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若干个垃圾箱,设立2-3个垃圾池,配备垃圾清扫工具和清运车辆。偏远和不能将垃圾集中运至乡镇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的村庄,要就地就近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

3、建立健全村庄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制度。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村民卫生“门前三包”制度、垃圾简易分类制度、垃圾集中处理制度、环境卫生保洁督查考评制度等,确保农村垃圾处理和环境保洁有章可循。

4、实行日常性的村庄环境保洁及垃圾无害化处理。今年先行抓好20*年629个新农村试点村和20*、20*年部分沿交通干线的试点自然村垃圾处理试点建设。采取符合本地实际和群众意愿的方式,教育引导村民群众对垃圾进行及时清扫,并将农村生活有机垃圾、无机垃圾、建筑垃圾及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有机垃圾倒入沼气池作原料,无机垃圾倒入垃圾箱或垃圾池,危险废物统一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处理。由村庄保洁员每天到垃圾箱收集一次垃圾,公共场所每周打扫2-3次,垃圾池垃圾每周清运1-2次,实行村庄就近就地填埋和喷药消毒无害化处理,或乡镇配备垃圾清运车统一清运到乡镇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三、运作模式

农村垃圾处理是一项涉及范围广、任务重、影响大的重要工程,针对我市农村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和经济实力参差不齐的现状,农村行政村、自然村垃圾处理可分别采取户集村收村填埋、户集村收乡镇填埋、户集村收乡镇清运县区统一填埋等方式进行。乡村垃圾填埋场的选址,要经过规划、水利、卫生等部门参与,选择在村庄夏季风的下风向和不污染饮用水及地下水源的地方,距人畜居栖点800米以外,库容考虑*年左右,按照无害化设施要求建设。

1、城市近郊的村庄,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办法,采取户集、村收、乡镇统一运输至市垃圾处理场进行统一处理。

2、主要交通沿线及城镇集镇周边的农村,应充分发挥城镇垃圾填埋场或处理点的功能作用,采取镇村联动的方式,统一清理运送到乡镇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3、边远农村,可以采取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建设简易、符合卫生消毒要求的垃圾填埋场进行自行填埋处理,或者进行无害化焚烧。

4、30户以下的小型自然村,鼓励打破区域限制,在各自然村设置垃圾池的基础上,以联村的方式,几村联合建一个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处理。

5、凡无条件或不适宜建设简单填埋场的村庄,采取户集村收集中运送到集镇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

四、政策措施

一是目标考核。市、县新村办将把农村村庄垃圾处理列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督查考评和考核验收,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指导进展和实施情况,并全市通报。乡镇要将村庄垃圾处理和环境保洁工作列入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明确责任,加强考核,奖勤罚懒,工效挂钩,真正使村庄垃圾处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是财政支持。加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各级财政特别是县乡财政要结合本地实际,对垃圾保洁清运工作人员工资、村庄垃圾池建设、垃圾收集清运车辆配备、保洁工具采购、垃圾中转站和填埋场建设、有关设施的消毒维护管理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农村建立完善环卫保洁、垃圾处理长效机制。

三是项目奖补。涉及农村环境卫生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农项目,如农村改路、血防改厕、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沼气、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要结合农村环卫保洁,给予项目倾斜支持。市级今年从新农村建设资金中调剂安排约200万元,按照每个试点村奖补5000元的标准,扶持400个左右新农村试点自然村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各县区、开发区也要整合项目,拿出专项资金扶持建设一批试点村,以点带面,带动面上村庄走上垃圾处理的长效路子。

四是部门帮扶。对于城镇及乡村垃圾处理场、填埋场建设所需用地指标由国土部门帮助协调落实。乡镇、村垃圾处理场、填埋场的建设设计由规划部门给予技术指导。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由环保、市容、卫生、爱卫会等部门提供指导。农村可回收利用的垃圾由供销社废品收购部门负责回收。农村沼气建设由农业局负责技术指导和项目支持。

五是鼓励创新。鼓励各地探索创新,积极发展农村社区物业管理、能人、企业赞助资金投资村庄垃圾保洁等市场化管理的环境保洁模式,本着“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入股,参与村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等相结合的投融资体制,实现农村垃圾处理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管理企业化、服务体制社会化的发展格局。各级政府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并在资金上给予补助扶持,给予其在土地、税收、水费、电费等方面优惠政策:减免征垃圾运输车辆的过路费、过桥费;以成本价供水,以农用电价供电等。

五、组织领导

市里成立全市农村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刘建洋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市容局、市国土局、市卫生局、市爱卫会、市民政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新村办、市国省道沿线环境整治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全市农村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的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农村行政村、自然村的垃圾处理与环境保洁的具体督查考核由市新村办负责落实。各县区、乡镇也要按照要求成立相关领导小组,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并定期督促对垃圾清理、填埋处埋、污水排放等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实现全市垃圾处理工作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