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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

农业局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是国家及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我市农村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约型农村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根据省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粤府[*]8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缓解我市农村能源紧缺和环境压力,改善我市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现就加快我市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为核心,以推广户用型农村沼气为重点,以强化技术推广和管理服务为手段,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清洁能源开发和清洁生产为切入点,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探索生态文明村的新模式,努力实现农业节本增效,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我市适宜推广沼气农户3.25万户。从*年起,每年新建户用沼气池2000个,“*”期间新建户用沼气池10000个[各县(市、区)任务详见附表]。力争到2010年,全市累计推广户用沼气池达到11500个,占全市适宜推广沼气农户的30%以上,示范村要达到40%以上。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快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落实层级责任制。一要建立领导机构。市成立农村沼气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府办、文明办、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农信社等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县(市、区)和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有计划、分步骤进行工作部署,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户到场,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二要加强政府引导。在尊重农民的意愿和充分考虑农民的资金投入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并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建设,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推动农村沼气工程建设。三要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沼气技术管理和技术服务长效机制,是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走专业化施工、产业化发展、物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轨道的必然要求。要加强对沼气基本知识的培训和安全使用技术的指导工作,做到县级有农村沼气推广部门,镇有专业施工管理队伍,村有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专业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技术模式等新知识的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会操作的农村沼气技术人员,形成社会化技术服务网络,确保沼气使用的安全。

二、科学规划,突出重点

各地要根据自然条件、经济状况、畜牧业发展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当地农村沼气发展中长期规划,突出“四个结合”(即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种养业发展相结合,与安居工程、扶贫开发、生态文明村建设相结合,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将规划制订到村,落实到户到场,确保我市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有序开展。

各县(市、区)必须结合实际,针对不同的基础、不同的自然条件,科学规划农村沼气建设,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要结合实际,选择2—3个交通方便、畜牧业较为发达、群众积极性较高的自然村或养殖场,实行重点扶持,建设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农村沼气建设的开展;要重点扶持已列入市级规划的生态文明示范村,且具备沼气建设条件适宜的养殖专业户、专业村、生态文明示范村和规模种养场;要重点推广6—8立方米户用沼气池,引导农户综合利用“三沼”(沼气、沼液、沼渣)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开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家园建设。

三、增加投入,专款专用

“*”期间,省委、省政府对农村沼气建设制定了“东西北振兴计划”,重点扶持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尤其是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省财政*年拟安排5000万元扶持农村沼气建设,对纳入项目建设计划的,每池补贴800元。从*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90万元,用于沼气建池补贴和相关的培训工作,对纳入建设计划的,每池补贴300元。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按一定的比例安排农村沼气建设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的情况,逐年增加对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的投入。要加大对中央、省、市财政专项建设资金的监管力度,项目的规划、补助政策、资金的使用要在各级农业信息网和项目示范村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项目资金按计划、按预算、按进度实施。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积极引导银行贷款贴息、民间资本进入农村沼气工程建设领域。要积极与银信部门协商,优先安排沼气建设的小额贷款,支持农户发展沼气生产。对口扶贫部门要把扶助贫困户建设沼气池作为优先考虑的项目,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沼气建设的氛围。

四、规范管理,严格考核

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农村家用水压式沼气池标准图集》(GB/T4750-*)、《农村水压式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标准》(GB/T4751-*)、《农村家用水压式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GB/T4752-*)、《农村家用沼气管路设计规范》(GB/T7636-87)、《农村家用沼气管路施工安装操作规程》(GB/T7637-87)、《农村家用沼气发酵工艺规程》(GB/T9958-88)、《家用沼气灶》(GB/T3606-83)以及《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标准》等国家或行业标准,由具备资质的施工队进行施工,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组织施工,确保沼气建设的安全。要普及安全使用沼气的知识,建立和健全使用沼气的安全管理制度,对违规和不具备相应资质进行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的行为,应依法查处。同时,将农村沼气建设任务纳入各县(市、区)年度考核内容,每年自下而上组织考核1次。每年11月底前由各县(市、区)按照建设计划对各镇开展检查,并写出专题总结材料。每年12月由市组织考核小组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