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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改进农村金融公益宣传意见

财政局改进农村金融公益宣传意见

为普及全社会金融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居民金融知识水平,有效维护农村地区金融稳定,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支持,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开展金融公益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开展金融公益宣传是提高社会公众金融知识水平的需要。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居民金融知识水平的高低,反映了全社会金融知识普及的程度,是社会金融信用意识的具体体现。加强金融公益宣传是提高社会公众金融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对提高广大居民的金融风险意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提升公众理财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二)开展金融公益宣传是履行金融服务职能的需要。金融公益宣传属于金融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服务的手段、方式也需要不断深化,服务领域需要不断拓展。通过开展金融公益宣传,履行金融服务职能,可以有效地带动全社会金融意识与金融改革深化的协调发展。

(三)开展金融公益宣传是增强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意识的需要。金融机构在发展业务的同时,通过对涉及民生金融新产品的及时、公开的宣传,可以使广大居民及时的享受到方便、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可以更好地树立和体现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的整体形象。

(四)开展金融公益宣传是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产品的有效利用有助于推动社会经济的快速全面发展。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宣传金融知识,提高金融产品的利用率,对发展农村特色产业、有效带动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开展金融公益宣传工作作为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公益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拓展金融服务功能,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农村居民的金融知识理论水平和金融风险意识,促进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和谐发展,支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金融公益宣传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金融公益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县金融公益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行,具体负责金融公益宣传的日常工作,保证各项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宣传内容

金融公益宣传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银监会颁布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各金融机构出台的金融业务管理规定以及外汇、证券、保险等方面的基本常识和有关金融服务产品等。

五、工作任务

(一)构建县乡村三级金融公益宣传网络。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城区金融营业网点布局,明确1-2个营业网点为城区金融公益宣传的固定宣传点;*县农村信用联社、*县邮政储蓄银行在各乡镇的营业网点为乡镇金融公益宣传的固定宣传点;*县农村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的乡镇营业网点应在所在行政区域内选择2-3个交通便利、人口较多的村庄设立农村金融公益宣传固定宣传点。各固定网点要制作悬挂宣传标识牌,设立金融公益宣传栏。

(二)建立金融公益宣传工作机制。*县金融公益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上级要求和金融改革发展的需要,每年制定金融公益宣传工作实施意见;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安排全县金融公益宣传工作。各金融机构应明确专职领导分管金融公益宣传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金融公益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工作联络。

(三)创作金融公益宣传艺术作品。*县金融公益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对金融知识需求情况和普及程度进行调研的基础上,适时组织一次社会性金融宣传作品创作、征集及评选活动,征集与金融公益宣传相关的民谣、歌曲、顺口溜、口号标语等,形成一批社会公众易于接受、乐于传诵的金融宣传作品,为金融公益宣传提供丰富的素材。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公益宣传。一是开展金融知识下乡。金融知识下乡宣传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并可根据金融主管部门或金融机构出台的新政策、新产品宣传需要,适时开展。金融知识下乡由县人行牵头实施,各金融机构参与,政府相关部门做好配合。二是加强金融公益宣传作品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农村文化中心、农村图书室等农村文娱设施,对征集到的民谣、歌曲、顺口溜等作品进行宣传。各乡镇要协调各有关方面做好农民的宣传发动工作。三是运用科技手段扩大和增强金融公益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要采取电视专栏、互联网、声讯电话、手机短信息等有效形式,普及存贷款、个人理财、支付结算、个人及企业征信、反假币、证券投资、金融业务与产品等方面的知识,相关的网络、通信服务单位应做好配合;各新闻单位要对各项金融公益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广泛的宣传,扩大金融公益宣传的覆盖面,增强金融公益宣传的影响力。

(五)加强金融公益宣传队伍建设。县金融公益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县金融公益宣传的领导工作;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金融公益宣传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监督;各金融机构指定一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本单位金融公益宣传联络员,各固定宣传点配备1-2名宣传员,接受公众金融咨询。各单位要为宣传员建立专门的档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领导小组及各金融机构要对各级宣传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宣传队伍整体素质。

六、监督考核

(一)制定金融公益宣传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县金融公益宣传工作监督考核办法》,明确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职责和奖惩标准;同时要切实加强对金融公益宣传工作的指导,结合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对金融公益宣传工作进行督查,每半年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以保障此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建立金融公益宣传工作台账。各金融单位要建立金融公益宣传工作台账,真实、全面地纪录和反映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向县金融公益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报告。

(三)开展最佳宣传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县金融公益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各金融单位宣传网络建设情况、宣传效果及影响力、社会公众满意度等指标,结合日常检查、督查、通报情况,评选出年度最佳金融公益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