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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村级财务管理意见

财政局村级财务管理意见

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为进一步强化我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巩固村级财务管理的现有成果,现根据我镇村级财务管理的具体情况以及县财政局和农监办对村级财务管理要求,现就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若干规定通知如下:

一、收入项目管理

1、代收的共同性水电费

严格按照“农民负担监督卡”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使用“*省农民负担专用收据”,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收款,实行一次一票、一户一票、分项目工整规范填写,杜绝一组一票,杜绝违反政策收取往年尾欠。属于上年度共同性水、电费尾欠的,要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开据时,要在收据中注明“××年度水电费”字样。

2、村级收取的发包收入

使用“村级组织统一收款收据”收取,村报帐时应附发包或承包协议书。

3、村级固定资产或其他财物盘盈变卖出让出租的收入

使用“村级组织统一收款收据”收取,村报帐时应附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和协议书。

4、接受外单位和个人捐资、捐助及赞助款项

使用“村级组织统一收款收据”收取,属于单位捐资应有相应文字材料,个人捐资(助)的必须由捐资(助)人在收据上签字。

5、专项补助收入

使用“村级组织统一收款收据”收取,村应单独设置备查薄。

6、征地补偿收入

使用“村级组织统一收款收据”收取,专款专用,报帐时附征地补偿协议书。

7、小机电费收入

使用“无为县村级小机电费专用收款收据”收取。收取前应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对上年小机电费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制定出本年度小机电费收取标准,将复印件上报镇农经中心和财政所备案。村所用收入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入金额及时缴入信用社专户,严禁“坐支”。对没有缴入专户的资金,除限期缴入专户外,按应缴未缴金额的5%在村(社区)的办公经费中划转交政府会计室;对收入不入帐或延期报帐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财务法规及制度规定处理,并追究村负责人、经办人相关责任。村(社区)报帐员在每月报帐时,要填写“*镇村级财务收入分项明细表”,随相应收入收据、信用社缴款单,交资金会计审核;所开具的收入票据,必须填写票据缴销单同时交资金会计核对,资金会计签章后交票据专管员缴销票据。

二、支出项目管理

1、招待费。自办工作餐的,招待费报销时应统一使用《*镇村级来人自办工作餐报销单》,并附必要清单,一餐一单,上限不超过150元;确需因公在外招待的,招待费报销时应统一使用《无为县村级零星费用报销单》,并附税务发票和必要清单。

2、办公费。村(社区)发生的所有办公费办公用品报刊费及打字复印等其他费用,必须附打字复印登记表及时报帐,报帐时必须附正式税务发票。

3、差旅费。差旅费报销,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表》并足额粘贴税务发票,手续完备;外出开展计划生育等重要工作的,其差旅费报销时,应附文字说明。2000元以上的(含2000元),需填写《*镇村级财务审核意见书》。

上述三项非生产性支出,必须控制在政府文件规定的村级非生产性支出限额内,如有超支,须向镇政府文字报告批准后方可报帐。

村(社区)要按月及时报销费用支出,不得在年末或期间集中突击报销。报帐员每期报帐时,要填写《无为县村级原始凭证支出汇总表》,严禁串项目分类,并完备手续。

三、备用金管理

建立村级日常支出备用金制度。备用金数额每村(社区)为3000元,超过限额的报帐员要及时缴入专户。备用金每月报帐时予以补充,特殊情况可随时报帐。村级单位帐户如无余额,不予报帐。库存现金较大的,必须抓紧时间,召开专项会议,清理白条抵库。经会议研究后,抵库白条随会议录复印件入帐。

四、报帐流程及规定要求

村(组)报帐员要设置现金日记帐和存款日记帐,逐笔登记并对每笔原始凭证背书流水号,每月报帐时,要先编制收支汇总表并试算平衡后报帐,同时填写票据缴销表。报帐时,将收支汇总表、票据缴销表、期间所有收支单据、信用社缴款单等一并交由资金会计审核,资金会计在审核票款是否同行,票据缴销是否完整后,填写《现金、存款单据交接清单》后交核算会计复核记帐、票据缴销员缴销票据。核算会计及时复核记帐后,按季度打印会计报表予村报帐员张榜公示,并汇总提交镇政府负责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备查。

五、相关处罚

对村级在财务管理中,有票据使用不规范、报帐不及时、票款不同行、坐支挪用、私设小金库、提供虚假发票等行为,一经发现除年终考评扣分外,还按违规金额的5%处罚相关责任人,其罚款额在工资中扣除,并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按党政纪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