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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意见

水利局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意见

为切实做好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进一步夯实我县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扎实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20*-2009年度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意见》(黄政秘〔20*〕103号)精神,现结合实际,提出我县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巩固、落实有利于农田水利建设发展的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以不断提高防洪除涝抗旱能力,改善农业综合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深入持久地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努力形成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农田水利发展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全县完成土石方任务34万方,清淤维修塘坝200口(处),新增抗旱机井160眼,建设饮水安全工程16处,解决0.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除险加固或应急处理病险水库5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平方公里,基本达到塘库容量增大、灌溉渠道流畅、水土流失有效遏制,努力实现抗旱水源有保障、饮水安全有改善、防洪能力有提高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抓紧修复水毁工程及受重点工程建设影响的水利设施。为确保2009年农业生产和汛期安全度汛,各乡镇要就水毁工程及受重点工程建设影响的水利设施修复精心编制计划、分清轻重缓急、落实责任村组和责任人,有关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积极协助解决修复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受损的水利工程和设施按时按质修复,尽快发挥防洪和灌溉效益。

(二)大力开展抗旱机井建设和塘库清淤扩容工作。要广泛发动群众,因地制宜开展以打井为主的修建蓄水池、水窖、小山塘等多种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切实增强蓄水抗旱能力。要正确引导,积极组织,鼓励和引导企业、农民以独资或股份的形式建设抗旱机井等小型水利工程,解决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投资不足的问题。要利用好秋冬雨水偏少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塘库清淤扩容工作,把清库清塘扩容作为今冬明春农建工作的重点来抓,着力解决碟子塘、“肠梗阻”渠道等问题。

(三)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灌溉设施维修。要针对近几年水库运行和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按“轻重缓急”原则,对今年已确定的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有关乡镇、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使病险水库安全脱险,增加蓄水量,提高防洪和灌溉能力。县水利部门要加强与灌区受益乡镇的协作,积极开展东方红灌区以及各小型灌区的清淤维修工作,加快畅通渠道,提高灌溉能力,充分发挥效益。

(四)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规范化建设管理,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如期完成确定的20*年解决0.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建设任务。要抓好对已建成安全饮水工程的管理,加强集镇集中供水,制定水源地保护规划,确保安全饮水工程长久利民。

(五)加快治理山丘区水土流失步伐。坚持以小流域为单位,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实行生态自我修复、封育保护与人工治理相结合,逐步建立工程措施、生物措施、蓄水保土耕作措施合理配置的水土保持综合保护体系。坚持把生态环境建设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各乡镇政府要切实落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领导,任务落实到乡村,资金落实到工程,管理落实到法人。县水利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开展农建检查,农业、财政、林业、国土、宣传等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发挥优势,为农民提供政策、技术、资金等服务帮助,确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顺利开展。

(二)落实政策,广集资金。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增加投入,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扶持农村公益性水利设施建设。要大力引导农民投资投劳,用足用活“一事一议”政策。要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倡导民办民营水利,对受益范围、主体明确的小型水库工程,要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建设。对用于水利建设的各类资金,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捆绑使用,发挥效力。

(三)强化监管,确保质量。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保证制度,严格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标准和基建程序,坚持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财务审计制和竣工验收制等“五项制度”。要加大建设项目的审计和监督力度,坚决查处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水利工程。对已建成工程,要落实管理、运行、养护责任制,充分发挥工程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