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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意见

民政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优化政务环境,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考核内容

1、各行政执法部门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履行行政许可(审批)监督检查职责情况。

2、各行政执法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是否严格依据法定程序。

3、各行政执法部门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4、各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具体行政行为“一卷一案”的归档制度和规范本部门行政执法文书、形成文书汇编情况。

5、各行政执法部门是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6、各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对在*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整改情况。

7、银川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实施效果评估。

8、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被投诉情况进行评估。

二、考核单位及方式、方法

1、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考核。考核采取日常评议考核和年度评议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以日常评议考核作为重点,日常评议考核占考核总分的75%,年度考核评议占考核总分的25%。

2、考核的方式、方法

案卷评查:对于各执法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按照分类卷抽取连号的10-20份案卷进行评查。

现场测评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执法部门5-10位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测评,内容包括执法人员对所履行的执法责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综合类执法程序的熟知情况以及改进执法状况的认知情况等。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执法检查:通过听取执法部门汇报和座谈等方式对执行银川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实施效果(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工作流程、实施许可处罚、宣传培训等情况)进行评估。

听审:对执法部门被提起行政复议的,向行政复议机关征询该执法部门是否存在执法实体及程序不当的问题;对于各执法部门被提起行政诉讼的,采取向主办法官征询意见及对该案件在开庭时进行旁听的方式进行。

回访:从执法部门提供的行政执法案卷中随机抽取5-10份案卷,对管理相对人进行回访,听取其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

投诉调查:了解各行政执法部门被投诉的种类、情形,并就该种投诉进行评估。

三、考核结果处理

1、考核结果及时向执法部门反馈,对考核中发现的普遍问题,予以通报。

2、对考核中发现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由县法制办制作《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通知行政执法部门限期自行纠正;行政执法部门不纠正或者不按期纠正的,由县法制办报请县政府做出撤销、变更或者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并制作《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违法情节严重的,将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3、考核评议结果列入县委、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分数按比例计入综合考核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