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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党风廉政反腐败实施意见

县委党风廉政反腐败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区、市驻永各单位:

2009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一个坚决”和“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一是加强对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三级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开展对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应对金融危机、加强宏观调控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加强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落实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监督,保证工程不出问题、人员不犯错误。四是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土地出让方式、出让价格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有关土地管理政策的行为。按照县委关于改进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落实五项机制的要求,围绕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依据党纪法规做出处理,保证政令畅通。

二、加强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通过思想教育、监督检查、执行纪律等方式,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作风有一个明显转变。要把效能建设作为转变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窗口单位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和查处效能投诉;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执法监察等形式对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十大工程”的进展情况以及“五条禁令”和“五条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加大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权力阳光运行。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等问题。建立和完善效能监察的长效机制,不断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为促进*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廉政教育,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大对廉政文化的宣传力度,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节假日向全县科级干部发送一条“廉政短信”和一张“廉政明信片”,每月给县处级领导干部赠送一期“廉政赠文”。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文化氛围。

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一是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收受干股等问题。二是落实领导干部有关重大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三是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四是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结合实际,把严格执纪与必要的组织处理相结合,着重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从严治党,坚决惩治各类腐败行为

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和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肃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的案件,注意查处虚报冒领、巧立名目套购、私设“小金库”的敏感性案件;严肃查处学校、医院、企业、中介组织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违反“五条禁令”、“五条规定”的案件。

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进一步规范案件检查措施,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确保案件质量。注意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激励干部结合起来,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五、加强纠风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一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保证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二要开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失职渎职问题和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三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制止企业乱排污问题,着力改善人民群众宜居环境。四要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五要坚决纠正教育中违规制定收费标准和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行为。六要坚决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中违反药品“三统一”规定和医疗器械采购中的违规行为。七要认真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问题,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八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继续在*广播电视台办好“行风在线”栏目,县级领导和各部门一把手走进直播间,为群众答疑解惑,促进行风政风的根本好转。

六、加强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强化和完善行政问责,完善问责的相关制度和措施,起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一要严肃责任意识。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认清自己所担负的反腐倡廉责任,切实担负起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增强责任意识;二要严防责任漏洞。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规定,着力抓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制度,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三必谈、三必做”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滋生腐败的各种漏洞;三要严惩责任失职。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对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敷衍了事、不抓不管,造成恶劣影响或人民群众利益损失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都要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七、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少数农村党员干部作风不实、铺张浪费、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原则、各项制度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少生快富”资金、扶贫救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乡镇纪委组织建设,发挥村级纪检员作用,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畅通诉求渠道,注重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