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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扫盲实施意见

民政局加强扫盲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

大力开展扫盲教育工作,减少文盲人口,是我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指导意见》,提高我镇人口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镇,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扫盲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扫盲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与目标

1、提高扫盲教育的重要性的认识。开展扫盲教育工作,大力提高全镇人口素质,是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各村(社区)要从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牢固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对扫盲教育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扫盲工作的开展。据*年福建省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全省各地成人扫盲率和青壮年文盲率和“五普”时文盲率相近,因此,我镇的扫盲工作仍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

2、明确扫盲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以我市*年人口抽样调查和“五普”有关文盲数据为基础,到2010年,使全区成人文盲人口减少到13574人以下,其中成人文盲率下降到3.04%以下,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0.32%以下。到2015年,全区成人文盲总数减少到12074人以下,成人文盲率降低到2.7%以下,其中女性文盲率下降到4.21%以下,力争青壮年文盲率(除丧失学习能力的)为0。为实现全区扫盲教育工作总体目标,区下达我镇*年脱盲人数55人,我们要确保完成任务。

二、扫盲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1、核清文盲底数,建立扫盲工作档案。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五普”文盲人口的信息卡,以行政村或社区为单位,核清文盲底数。对新增文盲、流动人口中的文盲等要加强监测,完善扫盲教育工作档案,建立扫盲教育工作动态管理机制,为制订扫盲教育工作规划奠定基础。

2、制订扫盲教育规划。各村(社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扫盲教育中、长期规划,明确目标,分工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规划要科学,措施要具体并切实可行。

3、把握扫盲教育重点对象。针对不同的文盲群体,采取不同的扫盲教育措施。对15周岁以下的文盲,由当地中小学校负责进行补偿教育,使其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或达到个人脱盲标准;对15-24周岁有学习能力的青年文盲,各村(社区)要强制进行扫盲教育,保证全部脱盲。重点抓好扫除妇女文盲和流动人口文盲的教育工作。

4、组织多种形式的扫盲教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改变单纯以识字量、阅读、写作、算术运算等作为衡量学员是否脱盲的标准。建立满足扫盲对象的基本学习需求,在一定识字量和读写算能力的基础上,增加与其生产和生活密切结合、实用而急需内容的脱盲标准。扫盲教材由省里统一印制,免费发放。要因地制宜开展扫盲教学工作,以注重教学效果为原则。针对扫盲对象绝大多数在农村,居住分散,年龄较大,妇女比重大的实际情况,可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农闲时集中扫盲,农忙时分散包教。文盲较多的地方,要集中办扫盲班;文盲比较分散的地方,采取包教包学、送教上门、学生辅导家长等办法。在学习内容上要根据当地产业实际,将学文化与学技术相结合,以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对人口普查中登记为文盲但不是文盲,又无任何文化程度证明的青壮年,可以组织他们直接参加脱盲考试,“以考代扫”。

5、做好扫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要摸清脱盲群众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实用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使脱盲人员巩固所学会的文字,掌握1-2项农村生产实用技术,具备公民所需要的基本文化知识和基本能力。要将扫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增加脱盲群众运用文字交流和沟通的机会,复盲率应低于5%。

6、组织脱盲考试和文化程度变更。对参加扫盲学习并达到学时要求的学员进行脱盲测试。要研究并开发适合文盲学员特点的脱盲测试方法和材料,改变以正规教育的考试办法来测试文盲学员的做法,可利用文字、影像、声音、图片等多种材料对文盲学员进行脱盲测试。考试的试卷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出题,并做好制卷、阅卷、登分、通知成绩等各项工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对考试合格的脱盲学员发放统一编号的脱盲证书。在进行人口普查或其他统计时,学员出示脱盲证书的,不再视为文盲。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对脱盲考试成绩合格的学员及时进行文化程度变更。脱盲人员的文化程度可登记为“小学”或“脱盲”。

三、建立扫盲教育工作的保障机制

1、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扫盲工作领导,村(社区)均要成立扫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协调推进,齐抓共管”的扫盲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辖区各中小学要配合镇政府将扫盲的工作任务落实到各村(社区)。

2、加强扫盲教育的队伍建设。必须建立健全扫盲教育的管理、组织、教学三支队伍,组织和指导他们切实做好扫盲教育工作。一是由区教育行政部门配备或明确扫盲教育专(兼)职人员,组成扫盲工作的管理队伍。二是由乡镇(街道)领导、妇联干部、中小学的校长等组成的动员扫盲对象参加学习的组织队伍;三是由乡镇(街道)中小学、乡镇文化技术学校的教师所组成的扫盲教学队伍。我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调整,在乡镇中心小学增设1-2名扫盲教学管理人员。

3、扫盲教育经费的保障。按照扫盲教育以地方为主负责的要求,加大扫盲教育经费投入。建立省、市、县各级政府共同承担的扫盲经费投入机制。扫除文盲教育所需要的经费由省、市、县各级政府共同承担。省、市财政安排扫盲专项经费,引导和推动各地扫盲工作的实施,开展扫盲工作的表彰、奖励等。我区从农村教育转移支付中安排2%-3%用于扫盲教育。镇将根据扫盲教育需要,安排一定的经费。各村(社区)也要安排适当的经费用于扫盲教育。企业、事业单位的扫盲经费,可以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民间资金支持并参与扫盲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自愿资助扫除文盲教育,或建立扫除文盲教育基金。

4、建立扫盲工作的表彰奖励机制。镇将开展表彰奖励活动,表彰奖励为扫盲教育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对未按期实现扫盲教育目标的地方在教育综合考评和表彰奖励中不得评为教育先进单位。

5、建立扫盲工作报告和督导检查制度。镇教育协调办每年都要对扫盲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向镇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各村(社区)扫盲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对各村(社区)扫盲工作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