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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务监督委员建设意见

农村村务监督委员建设意见

各村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民主监督,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市纪委(兴纪发[*]10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各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1、党员和村干部明确党纪法规,村级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2、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明显提高;

3、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坚持做到公道正派、勤政为民、廉洁自律,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明显增强;

4、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得到彻底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切实维护,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二、机构设置

全乡各村都要挂牌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简称村监委),统一名称为“兴化市老圩乡____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红字)。

1、组织设置。村务监督委员会下设3个工作小组,即纪检监督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

2、人员配备。村务监督委员会设委员5-7名,由各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提出候选人员名单后,经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党员代表会议共同选举产生,报乡党委批准。成员中要有1-2名熟悉财会工作的村民代表。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再通过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其中主任由村定补干部担任,原则上由现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担任,现任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不得担任;副主任1-2名,可由下设小组组长兼任。每个小组一般由3-7人组成,各小组之间人员可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除一名村定补干部担任主任外,其余人员均不得为村定补干部及其直系亲属。

3、活动形式。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常设机构,对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乡纪委和村党组织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乡纪委领导为主。原则上每月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召集一次例会,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每季度安排一次村级开支集体审核活动。

三、工作任务

1、加强对村党务公开情况的监督。对村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党员义务履行、党员奖惩、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党员发展、培养和评先评优等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

2、加强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本村定补干部执行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乡纪委和村两委会进行反馈;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引导群众依法信访,逐级信访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定期对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制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加强对村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带头致富情况的监督。对村两委任期目标的执行情况和村干部帮扶村民脱贫致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向乡纪委和组织部门汇报村干部开展“双带一促”工作情况。

4、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监督。对村两委落实上级关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核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及程序;认真征求村民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意见及建议,并督促村两委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防止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假公开、不公开的不良行为。

5、加强对村级财务资金的监督。认真行使监督权、审核权、督促纠正权、向上级反映问题等权力,定期召开理财会议,检查账目和集体资产处理情况。对集体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实施监督,对村所有的开支票据和村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

6、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的监督。对本村属财政资金、集体资金或公共筹资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重点监督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和工程建设质量以及验收情况。

7、对村干部的考核、奖惩、任免,有权向乡党委、政府和村民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提出建议,协助乡纪委查处村干部违纪违规案件。

四、工作要求

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要把设立监督委员会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结合村委会改选一并选出村务监督委员会。并于10月31日前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报乡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