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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通知

发改委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发展改革局(委)、教育局、科技局、国资委、环保局、广电局、总工会、团委,各普通高等学校、有关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96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关安排和工作要求提出如下意见,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时间为6月10日至16日。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减排,科学发展”。

二、宣传重点

集中力量宣传节能减排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坚定决心和采取的重大举措,宣传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宣传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工作的意见》(粤府〔*〕120号)的部署和要求,我省重点节能工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表彰在节能减排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节能典型经验介绍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对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进行曝光,在全社会营造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主要活动

(一)由广东省和*市联合举办*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大型广场活动。6月11日在*体育中心正南门广场举办。活动分舞台区和展览区两个区。舞台区主要内容:“*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暨南粤环保世纪行”活动启动仪式、清洁生产企业授牌仪式、节能主题的文艺演出。展览区主要内容:领馆节能环保产品展示、照明节能展示、新能源及太阳能展示、节水节油展示、建筑节能及新型墙材展示、节能普法展示、节能方法(模型和实验模拟)展示、企业共青团“五小”成果图片展示。

(二)网络媒体系列宣传。拟在新浪网站设立广东省节能宣传周系列宣传报道和广告宣传专题,主要有网上图文展示、在线直播和录播、图文声像信息下载、有奖节能知识答题、主要专访等。在广东卫视新闻时段播出“节能减排,科学发展”专栏。

(三)公交车车身广告宣传。拟在*市公交车主要干线上选择20辆公交车,在车身上制作节能周宣传广告。

(四)手机短信宣传。拟定宣传周第一天通过广东移动向全省移动用户群发信息,广泛宣传节能减排,达到全民动员、全民参与。

(五)计划6月中旬在*大厦举办*年第三届中国(*)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国际研讨会。

(六)与中山大学、美国佛蒙特法学院共同主办“中美循环经济和节能法律问题研讨会”。

(七)计划6月12至14日在*交易会流花展馆举办*年*国际节能节电技术与设备展览会。

(八)与英国驻*总领事馆共同主办“使用清洁能源,中英共创可持续发展研讨会”以及“英国塑料生产加工的节能技术研讨会”。

(九)举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服务机构培训班。

(十)印刷节能周宣传画和宣传单,在政府办公楼挂节能广告宣传幅。在全省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派发。

(十一)在政府办公楼宇悬挂节能宣传横幅。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环保局、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组成,统筹协调节能宣传活动。具体宣传方案由省经贸委牵头组织和实施。

(二)制定详细的活动工作方案。各项活动都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主办单位、协办单位、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以及具体活动安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并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活动能够如期举行。

(三)做好充分的发动和组织工作。各项活动的主办单位都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好充分的发动和组织工作,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把活动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四)安排专项经费对各项活动予以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在《关于*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各省要安排专项经费补助节能宣传活动。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将安排相关经费支持节能宣传周的各项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经贸部门要积极会同本市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节能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活动,组织当地用能单位做好宣传活动。

(二)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宣传我省的能源形势、政策、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部署,宣传其重要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节约能源的宣传。

(三)各市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开展节能知识竞赛以及节能小发明、小创造等多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各高校要结合教学科研和校园文化活动,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发明创新竞赛,为节能宣传教育基地献计献策。组织学生参观节能展览,组织开展节能知识讲座。

(四)各市科技部门结合科技活动,重点开展建筑节能、工业节能关键技术研究,举办各种技术交流展示活动。要大力宣传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积极开展节能、环保等各类技术交流会、研讨会、成果展示会等,宣传重大节能技术所取得的节能效果,推广最新的节能技术。

(五)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减排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及先进典型案例,促进减排责任的落实,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减排环保投入,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力度,大力开展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

(六)各新闻单位要通过开辟专栏、专题、专版、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张旗鼓、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活动。

(七)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督促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实现国家“*”节能目标中发挥模范作用。配合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和我省“双千节能行动”,组织开展争创节能先进企业和节能先进个人活动,总结、推广、宣传企业节能典型经验。

(八)各市工会要组织职工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资源节约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围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以“我为节约做贡献”、“职工节约环保行动”“五小活动”(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为主要形式的各种竞赛活动,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展现广大群众的首创精神和聪明才智。

(九)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引导全省青少年增强资源节约意识。在青少年中开展“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粒粮”的资源节约宣传和实践活动。结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开展,深化“青年文明号节约示范行动”。

(十)各行业协会要积极围绕节能宣传周的主题,在行业内掀起“节能减排,科学发展“的热潮,并总结会员企业节能减排的先进经验。各企业尤其是我省重点用能单位和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中的企业,在宣传周期间布置宣传专栏或出版有关刊物,悬挂条幅、标语,对目前能源形势、节能措施进行宣传。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企业要制定本企业*年节能宣传周的活动方案,并于6月30日前将活动方案上报省国资委。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请将本地区、本单位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于8月31日前报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