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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调研方案

发改委调研方案

发改委调研方案范文第1篇

一、四年来的主要工作

市十一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于2003年初成立,四年任期内,共召开39次委员会会议,对25件法规、2件修订、废止决定进行了统一审议。在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各专门委员会的支持、配合下,全体委员共同努力,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提高我市地方立法质量,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提高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审议质量,履行好统一审议的法定职责

提高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审议质量,是委员会的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委员会把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统一审议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体会议审议法规时,认真吸纳各方面提出的意见,站在全局的高度,力求法规能够正确反映客观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

委员会十分尊重和重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在法规草案经过常委会会议一审后,委员会都要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整理,逐条进行研究,并予以充分吸纳。对确实不能吸纳的意见,在修改情况的汇报中说明理由或者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个别交流,达成共识。在做出初步修改后,委员会坚持召开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座谈会,汇报修改情况,再次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于内容修改较大的法规草案,及时寄送常委会组成人员,书面征求意见。在常委会会议对《武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修正案(草案)》进行一审时,有组成人员提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有一部分属于可以暂不纳入禁放的农村地区,在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不宜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委员会认真研究并吸纳了这些意见,将修正案(草案)有关规定增加一款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在统一审议中,委员会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当审议的法规草案的内容与上位法相悖时,坚持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在审议《武汉市信息化建设管理条例(草案)》时,重点研究了立法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等问题,同时就国家电信法立法事宜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系,了解到正在制定的电信法可能对现有的电信管理体制重新做出调整,为了避免与即将出台的电信法出现冲突和抵触,委员会建议审议工作暂不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待电信法对电信管理体制等相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后,再考虑条例草案的具体修改。

委员会审议法规草案时,十分重视体现地方特色。一是力戒大量抄搬上位法。委员会在审议《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时,根据国家对出租汽车服务业、蔬菜基地保护等已有具体规范的实际,我市立法就不再重复规定。在审议《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修正案(草案)》、《武汉市旅游条例(草案)》时,删去了法规草案中不必要的与上位法重复作出的规定。二是因地制宜地解决我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委员会在审议《武汉市旅游条例(草案)》时,从我市实际出发,在不与上位法相悖的前提下,对我市和外地有关促进旅游业发展的经济政策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吸纳,力求有所突破和创新,注意尽可能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坚持实行“开门立法”,充分发扬民主

委员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提高立法质量的途径。一方面,委员会积极探索专家学者与立法实际工作者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拓宽法规草案起草的渠道。2005年,将《武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中涉及各方面权利、专业性比较强的三个问题,委托有关专家论证,并起草相应的条款。2006年,又将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委托专家学者起草,条例草案(专家建议稿)在通过评审后,由相关专门委员会提请常委会审议。另一方面,探索开展了地方立法质量评估工作。2006年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要求,法制委员会与常委会法规工作室组织对《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的立法质量进行评估。通过执法检查、问卷调查等途径了解条例实施效果,分析条例的立法目的、基本原则、主要制度是否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是否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回顾立法过程,总结立法经验,找出立法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形成节水条例立法质量评估报告,提出加强条例实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出进一步改进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委员会坚持走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充分运用立法调研、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倾听民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维护民权。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在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后,对合理化建议都研究吸收,在条款中予以反映。为了更好地对法规草案进行审议,在《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条例(草案)》常委会一审后,法制委员会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法制委委员对我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工作进行调研,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相关实心砖、粘土砖“限改禁”的问题迫切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委员会围绕常委会审议意见中反映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焦点,进一步加强了调研和论证工作。委员会多次深入相关单位和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群众对《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在《武汉市旅游条例(草案)》一审前后,委员会参与对有关行政部门、旅游服务机构和经营者进行调研的活动,听取他们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在统一审议中,委员会注重借助“外脑”开展立法论证工作。每件法规草案,委员会都寄送市地方立法研究会各位理事,或者召开座谈会、论证会,请他们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委员会在统一审议时都认真研究,尽量吸纳或者予以反馈。

(三)加强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合作,共同做好审议法规的工作

委员会积极配合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前介入法规的起草工作,参与立法项目的选择、立法项目的调研、法规草案的起草等立法活动。一方面熟悉情况,为一审后的统一审议做好准备,另一方面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武汉市旅游条例》被列入2006年立法计划后,委员会积极配合民宗侨外委员会,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工作,先后召开了5次由管理机构、经营者、从业人员、旅游者参加的座谈会,并赴外地进行考察学习。委员会还配合有关专门委员会,先后对等拟制定、修订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立法调研。

法规草案经常委会会议一审后,委员会积极邀请有关专门委员会参加审议工作。在组织座谈讨论、实地调查、研究修改等活动时,都请有关专门委员会派人参加。对修改法规时遇到的重大问题,委员会主动与有关专门委员会沟通,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有关专门委员会发表的审议意见,委员会都认真研究,并充分吸纳。民宗侨外委员会在对《武汉市旅游条例(草案)》审议时,提出法规不宜对旅游产业定位,应当强调旅游业的发展要与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相协调,要突出滨江滨湖的都市特色。委员会在修改法规时,根据民宗侨外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将有关条款修改为“本市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坚持旅游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突出历史文化名城和滨江滨湖的都市旅游特点”。委员会与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为常委会制定好地方性法规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二、四年的工作体会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立法工作,树立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前提

立法工作,首要的是以科学的理论作为指导。委员会四年来一直把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做好新形势下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贯穿于立法的全过程,落实到制定立法计划、法规起草、审议等各个环节。

人大立法必须以代表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委员会在工作中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关系,始终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立法中,针对存在的一些现象,如过多地运用行政权力管理经济社会生活,不适当地强化行政部门的某些职权,忽视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等等,委员会在审议中重点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实现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统一。委员会在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设定十分审慎,几年来,对涉及审批、发证、收费、处罚等管理权限的设定和划分,严格把关,特别是在法规草案中设定的罚款,在审议中先问是否合理,再看是否适度。

(二)扩大立法民主,使民主立法规范化、制度化,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

委员会十分注意民主立法的程序保障,充分运用立法调研、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扩大立法民主。几年来,凡是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草案,都在报上和网上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凡是涉及多方面利益主体的法规草案,都采取听证、论证等形式,兼听方方面面的意见。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在公开征求市民意见时,有市民提出要求法规全面规范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责任,加强游泳场馆建设,解决市民夏季游泳难问题等意见,都予以吸纳。2003、2004年,分别就《武汉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举行立法听证会,对法规草案调整利益关系时涉及到的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消费者,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有关单位及市民代表,听取他们的陈述,了解他们的诉求。

(三)完善立法程序,健全工作制度,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障

加强立法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是立法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障。委员会一直注重立法工作制度建设,积极参与常委会各项立法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先后制定了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办法,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规则、立法调研工作规则、制定地方性法规听证工作规则和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规则,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程序性保障。

发改委调研方案范文第2篇

一、注重会前发动,夯实提案工作基础

委员的全员参与是提案工作的最深厚的基础,没有全体委员的积极参与,提案工作就失去了主体。多年实践表明,会议提案几乎占到区县政协每年提案数量的95%以上,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看,都对全年提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委员撰写提案,不是靠参加全体会议时临时起意完成的,而必须有一个信息搜集、分析思考的准备时间。因此,在政协全体会议召开之前,发动全体委员早准备、早思考、早动手,重视通过提案履职,踊跃撰写提案建言,对于做好全年提案工作就显得极其重要。一是强化了委员的履职意识。让广大委员、各派、人民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都认识到,作为提案工作的主体,肩负着通过提案反映意、集中民智、为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建言献策的责任。作为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立足各自熟悉的领域,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民声,努力提出高质量的提案。委员对提案性质、地位、作用等方面的认识越来越深,撰写提案的热情就会越来越高。二是找准了参政议政的切入点。政协党组每年十月份开始,就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热点、民生建设的焦点等,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下一年度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会议的重点协商议题,并在此基础上整理出提案参考目录,印发给全体委员,不仅使提案工作更好地与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也让委员撰写提案更好地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参政议政的切入点找得更准。三是发挥了委组的团队作用。为了能够提出有质量、有特色的集体提案,各委组都会组织委员共同协商选题、视察调研、交流认识、分析对策。这个过程促使委员认识到,撰写提案不仅是个人履职的表现,也关系本委组的集体荣誉,不仅促进了思想沟通、拓展了思维视野,也增进了情感互信、促进了合作共事。这个过程凝聚的团队精神,又推动委员更积极地投入提案工作中去。

二、注重视察调研,提高提案工作质量

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是提案工作的立足点,不仅决定着提案本身的价值,也反映着政协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影响着提案工作的整体质量。高质量提案产生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呢?是委员对区情有全面的把握,对民意有深刻的理解,对问题有准确的认识,对症结有深刻的分析,对措施有科学的思考。而创造这些前提条件的唯一途径,就是要组织委员开展广泛、深入的视察调研。一是通过专题会议视察调研。把委员视察调研寓于政协的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等专题会议之中,既丰富了专题协商会议的活动形式,提高了专题协商会议的建言质量,也拓展了委员视察调研的渠道,确保了委员视察调研的实效。近年来,区政协围绕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扶持发展民营经济、建立文明创建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市政建设与管养、加强职业教育工作、发展社区文化、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体系、推进司法进社区等议题,召开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议,邀请相关委员列席会议,在委员自行调研的基础上,再专门组织在区内外进行广泛视察调研,对委员了解全区中心工作、献计全区科学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二是通过委组活动视察调研。委组活动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渠道,也是委员开展视察调研的有效平台。把视察调研与丰富多彩的委员活动结合起来,可以使同一界别的委员在共同视察中发现问题、交流观点、凝聚共识,形成有界别特色的集体提案。三是通过重点课题视察调研。区县政协一般每年都围绕党政工作的中心、地区发展的大局和民生建设的热点,选择2-3个领域作为重点课题。多吸引相关委员参加重点调研课题组,围绕课题开展系统、深入、全面的视察调研,可以使委员撰写提案时眼界更宽、思路更活、建言更准,分析问题更有深度、建言献策更有高度、服务大局更有力度。近年来,区政协围绕"强化劳动就业培训,完善市场就业机制"的课题,调研组先后召开驻区企业、培训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所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还专程到天津人力资源市场考察。围绕"整合旅游资源发展旅游经济"的课题,调研组先后赴、和等旅游业先进地区视察调研。参加重点调研课题组的委员都表示,很受启发,受益匪浅。

三、注重跟踪督办,增强提案工作实效

办理工作是提案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办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提案工作的成效。跟踪督办是对提案工作的深化和延伸,既可使政协委员直接参与到提案工作的全过程,增进对机关部门具体职能、工作情况的了解和理解,在沟通交流中推动提案的办理落实;也可使机关部门更好地听到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增强宗旨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加大办理力度,增强落实效果。开展跟踪督办,必须注重提高层次、加强协调、突出重点、讲求长效。一是领导领办督办。由区领导分工对重点提案进行领办督办,是推动提案办理全局的有效方法。近年来,区政协坚持每年选出一批事关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提案,由主席、副主席分别督办。坚持主席会议专题研究审定重点提案,专题听取区政府关于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平时,区政协领导积极参与有关提案工作的视察调研和专题座谈。今年,又实行重点提案分层督办制度,选取13件提案作为重点督办件,由区政协主席、副主席和10个委组分别跟踪督办。区政府坚持每年年初召开专题区长办公会研究办理工作,研究提出重点督办件,由分管区长亲自领办。这些措施,提升了提案工作的运作层次,发挥了重点提案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三方协商面办。通过跟踪督办,推动提案人、承办单位和提案委员会"三结合,两见面",使提案督办过程成为委员履职活动的延伸,成为委员与政府部门互动交流的平台,可以有效地提高提案的办理质量。年6月,区政协召开重点提案面办协商会,邀请区政府分管领导、重点提案承办和协办单位分管领导,与提案人面对面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协商办理,取得良好效果。三是民评重点突破。民主评议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把民主评议引入到提案办理工作中,既可拓展民主监督的领域,也能丰富提案督办的形式。近年来,区政协多次组织委员通过开展调研视察、召开情况通报会和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从办理制度落实情况、办理人员工作情况以及办理质量等方面,对部分"承办大户"的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并邀请全区所有提案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参加动员会和总结会,将评议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被评单位,在全区上下产生强烈反响。四是督查整改结果。根据提案所提问题的性质不同,有的可一时整改到位,但没有长效机制就会出现反复;有的则是系统工程,落实起来需分阶段逐步进行。这类提案很容易出现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或"虎头蛇尾,有始无终"的现象。加强督查这类提案的整改结果,是增强提案工作实效的有效而必要的手段。从年起,区政协就坚持对上年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提案进行汇总,再次请区政府安排办理。年9月,组织委员分成综合经济、城建城管和教卫文体等三个组,对部分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11月,又配合区政府办,组织力量对全区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通过"回头看"活动,有力推动全区各承办单位在落实领导责任制上、在创新提案办理方式上、在实现长效落实上,都有明显的改善和提高,提案工作在各级各部门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影响越来越大,效应越来越好。

发改委调研方案范文第3篇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在这里召开我市地方性法规清理暨立法工作会议,主要是对这次的法规清理工作和今年立法计划的实施工作进行一次动员和部署,目的是希望各部门、各单位能够高度重视,确保法规清理工作和立法计划顺利完成。刚才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同志就这次法规清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指导原则、范围、任务分工及实施步骤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法规工作室副主任同志介绍了今年立法计划的编制情况,市政府副市长同志代表市政府对做好法规清理工作和立法计划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我都表示赞同。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1986年地方组织法赋予省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24年间,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102件,修改地方性法规50件次,废止地方性法规19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有84件,这些法规有力促进了我市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完善和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我市的部分地方性法规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有的因为制定时间较早,已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的因为上位法发生变化,需要重新衔接、配套;还有的由于操作性不强,出现了法规虚置现象。因此,在认真研究制定新法规的同时,适时进行法规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废止那些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法规,是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更好地发挥地方性法规细化、补充功能,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科学、统一、和谐的内在要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对市本级地方性法规进行一次全面集中清理,对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原则的法规予以修改或废止。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首先,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是保证国家法制统一的客观需要,是确保国家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吴邦国委员长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指出,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到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个目标,“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在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下,一手抓法律制定,一手抓法律清理,努力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上迈出决定性步伐”。王兆国副委员长也指出,各地方应按照吴邦国委员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署,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清理工作。李建国副委员长在第十五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对开展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清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去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意见》,对清理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这次地方性法规清理,是继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进行法律清理工作之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保证法律体系科学统一和谐,保证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和优化我国的法治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其次,清理地方性法规,是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两型社会”建设和自主创新的实际需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承担着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建设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东湖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大国家发展战略任务。面对这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必须要充分发挥综合优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必须要推进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必须要有法律制度的推动和保障。这次法规清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着力消除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求的制度,解决法规中影响和制约“两型社会”建设、影响和制约自主创新、影响和制约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问题,通过修改、完善具体的法律制度,更好地发挥地方立法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改革创新中的积极作用。因此,做好法规清理工作,对于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我市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时完成法规清理工作

法规清理是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立法的整体质量。前些年,随着国家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几次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进行了集中清理,相继修改和废止了一批地方性法规,维护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推动了我市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较前几次法规清理而言,这次法规清理工作面广量大,综合性更强,要求更高,任务更重。各责任单位要本着对工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法规清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日程。要按照统一部署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明确责任,认真研究本部门执行或者与本部门有关的现行地方性法规,按期提出处理意见,圆满完成清理任务。

一是要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本部门清理工作的责任人。把法规清理工作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机统一起来,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清理工作责任制,组织专门班子,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力量,保证清理工作顺利进行。清理法规数量多、任务重的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处室和人员,真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责任单位的法制工作机构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二是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把清理重点放在早期制定的与“两型社会”建设和自主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明显不适应,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以及法规之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上。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有多少问题就解决多少问题,确保在今年上半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是要结合评估,认真研究。,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1986-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79件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评估。有关各方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了评估工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家评估团队向常委会提交了评估 报告,市人大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评估报告进行了研究,分别征求对口部门的意见,对评估的法规逐件提出处理意见。这次清理工作中,要注意将法规评估的意见建议作为法规清理的重要参考,认真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清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市人大相关专门(工作)委员会、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做到互相支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有的法规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或工作,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市政府法制办要履行好政府系统清理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责,掌握市政府各部门清理工作的全面情况,积极协助市人大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开展工作。市政府有关责任单位的清理情况要及时与市政府法制办沟通,需要提出废止、修改意见的,要与市政府法制办共同研究。市人大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按照清理工作方案的分工,做好组织工作,协调好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法制委员会、法规工作室要做好综合协调、统一审查等综合性工作,并与相关专门(工作)委员会及市政府法制办做好会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要分步实施,狠抓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清理地方性法规的工作方案已明确了各个阶段的时间要求和任务分工。为确保按时完成,市人大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的分头审查时间应尽可能提前,要有足够的时间来讨论论证,使各方面形成比较一致的意见。清理工作要在今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提出清理方案。对需要废止或者修改量不大的法规,要在年底以前完成集中修改和废止的相关工作;其他的,根据情况列入以后年度的立法计划,适时安排修改。

三、扎实工作,科学推进,确保今年立法计划的落实

对我市现行地方性法规开展集中的全面清理,是今年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还要组织实施好常委会立法计划。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立法计划确定的项目,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立法计划的圆满完成。这里,我强调几点。

一是要加强法规草案起草工作。法规草案的质量如何,对于立法质量关系很大。承担法规草案起草任务的部门要加强对起草工作的领导,完善起草工作机制,做到“任务落实、时间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确保按时保质提出法规草案。法规草案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前,有关单位要将草案送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征求意见,并对草案的焦点、难点问题以及处理情况等予以说明。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法规工作室要提前介入,参与政府部门的起草、调研、论证等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要加强起草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工作。凡法规草案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职责的,起草单位要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和沟通,认真征求意见。要将重大问题解决在起草、协调环节,解决在审议之前,为常委会顺利审议法规草案创造条件。有关专门委员会要把好法规草案的初审关,发现法规草案质量不高、不够成熟的,不要急于提交常委会,要认真进行调研、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有重大分歧的法规草案,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由起草单位认真研究解决。

二是要改进立法调研方式。起草和审议单位要将调研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立法调研要贴近实际、贴近问题、贴近群众。要增强调研活动的针对性,加强对法规中的重点、难点、专业问题进行调研。要全面、深入、广泛听取意见,多听取各方面的不同意见,尤其是要多听取法规草案所涉及的利益群体的意见。要根据调研内容和调研目的,选择合适的调研形式,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有关专家学者参加。专门(工作)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法规工作室应协调配合,组织好立法调研论证,对法规的必要性、主要制度以及具体条款等一并予以考查,提高调研论证的效率。常委会组成人员尤其是专职委员应当带头参与立法调研,通过各种形式,将立法调研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参加,熟悉有关情况,把握社情民意,提高法规的审议质量。

三是要建立健全公开征求意见的机制。要进一步拓宽法规征求意见的渠道,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征求意见的机制,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要在书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更加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也可以委托区人大、专业组织、利益群体等征求意见,充分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利益关系人的意见。今后,原则上法规草案都应该向社会公开。法规草案一审后,一般都要在市人大网站上征求意见,重要法规草案要在《长江日报》上征求意见。在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上,还可考虑同时在本地区发行量大的报纸、点击率高的网站上征求意见,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相关信息,方便群众了解立法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在公布的内容上,既可以是法规草案全文,也可以是法规草案摘要,还可以针对法规草案提出几个问题征求意见。在法规草案公布的同时,可考虑以多种形式介绍法规草案的起草背景,使社会公众对法规草案增进了解和认识,引导公众参与讨论提出意见。

四是要努力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补充,应当采取“宜细不宜粗”的立法方式,从起草法规入手,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在法规的实体性内容方面,对管理主体的职权、责任要界定清晰,避免职权交叉和执法扯皮。对于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定,应当具体明确。在法规的程序性规定方面,要更严格地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科学合理地设置行政程序,保证行政行为符合自然公正原则,有效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和信任。要建立完善的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制度,保证行政相对人获得通知、陈述、抗辩、申请等程序性权利,为公民实现实体权利提供便利。在法规的授权性规定方面,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授权其他主体制定具体办法。即使要授权,也应该严格限制被授权的主体,明确授权的目的、范围以及制定的时间等要求。

发改委调研方案范文第4篇

专门委员会的共同工作职责是:

一、组织政协委员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发挥政协作为党和政府团结各界群众的重要渠道作用。

二、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运用提案、调查报告、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为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出力。

三、组织政协委员进行工作视察、专题调研、对口协商、座谈研讨、学习交流等活动,努力调动政协委员知情出力、建言献策、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主体作用。

四、巩固和发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促进对外友好往来与合作。

五、贯彻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精神,完成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交办的工作任务。

六、加强专门委员会的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总结经验,开拓创新,不断推进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提案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组织政协委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治、经济及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学习统战、政协工作理论,帮助政协委员认清形势,把握方向,提高履行政协职能和政协委员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引导政协委员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党政部门的工作重点、难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撰写提案,努力做好政协提案的征集、立案、交办、跟踪、检查工作、督促,推动提案的办理。积极做好政协提案业务培训和宣传报道工作。

三、协助承办单位做好提案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和提案办理后的情况反馈等工作,加强同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的工作协作。负责向区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汇报政协提案工作情况。

四、加强同政协委员的联系,团结各界人士,积极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配合党政部门努力做好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的工作。积极为社会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第一经济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组织政协委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政治、经济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着重学习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统战、政协工作理论,帮助政协委员认清形势,把握方向,提高履行政协职能和政协委员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政协委员就的第二产业发展,以及其它方面的问题,运用提案、调研报告、大会发言、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建言立论,献计出力。

三、同经济口有关党政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调查研究、对口协商、工作视察、学习考察等活动,协助党政部门推进工作。

四、加强同政协委员的联系,团结各界人士,积极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配合党政部门努力做好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的工作。积极为社会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第二经济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组织政协委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政治、经济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着重学习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统战、政协工作理论,帮助政协委员认清形势,把握方向,提高履行政协职能和政协委员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政协委员就的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发展,以及其它方面的问题,运用提案、调研报告、大会发言、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建言立论,献计出力。

三、同经济口有关党政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调查研究、对口协商、工作视察、学习考察等活动,协助党政部门推进工作。

四、加强同政协委员的联系,团结各界人士,积极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配合党政部门努力做好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的工作。积极为社会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组织政协委员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政治、经济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着重学习国家有关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统战、政协工作理论,帮助政协委员认清形势,把握方向,提高履行政协职能和政协委员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围绕全区的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政协委员就科技兴区战略的实施,以及其它方面的有关问题,运用提案、调研报告、大会发言、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建言立论,献计出力。

三、同科技口有关党政部门加强工作沟通和联系,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调查研究、对口协商、工作视察、学习考察等活动,协助党政部门推进工作。

四、加强同政协委员的联系,团结各界人士,积极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配合党政部门努力做好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的工作。积极为社会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组织政协委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政治、经济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着重学习国家有关人口、资源、环境、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统战、政协工作理论,帮助政协委员认清形势,把握方向,提高履行政协职能和政协委员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政协委员就的人口、资源、环境、建设,以及其它方面的有关问题,运用提案、调研报告、大会发言、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建言立论,献计出力。

三、同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口有关党政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调查研究、对口协商、工作视察、学习考察等活动,协助党政部门推进工作。

四、加强同政协委员的联系,团结各界人士,积极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配合党政部门努力做好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的工作。积极为社会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法制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组织政协委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政治、经济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着重学习国家有关依法治国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统战、政协工作理论,帮助政协委员认清形势,把握方向,提高履行政协职能和政协委员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政协委员就的法制建设,以及其它方面的问题,运用提案、调研报告、大会发言、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建言立论,献计出力。

三、同政法及有关党政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调查研究、对口协商、工作视察、学习考察等活动,协助党政部门推进工作。

四、加强同政协委员的联系,团结各界人士,积极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配合党政部门努力做好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的工作。积极为社会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社会事务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组织政协委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政治、经济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着重学习国家有关社会事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统战、政协工作理论,帮助政协委员认清形势,把握方向,提高履行政协职能和政协委员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政协委员就的社会事务,以及其它方面的问题,运用提案、调研报告、大会发言、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建言立论,献计出力。

三、同社会事务口有关党政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调查研究、对口协商、工作视察、学习考察等活动,协助党政部门推进工作。

四、加强同政协委员的联系,团结各界人士,积极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配合党政部门努力做好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的工作。积极为社会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组织政协委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政治、经济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着重学习国家有关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统战、政协工作理论,帮助政协委员认清形势,把握方向,提高履行政协职能和政协委员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政协委员就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以及其它方面的问题,运用提案、调研报告、大会发言、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建言立论,献计出力。

三、同教文卫体口有关党政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调查研究、对口协商、工作视察、学习考察等活动,协助党政部门推进工作。

四、加强同政协委员的联系,团结各界人士,积极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配合党政部门努力做好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的工作。积极为社会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一、组织政协委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政治、经济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着重学习国家有关民族、宗教、侨务及对台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统战、政协工作理论,帮助政协委员认清形势,把握方向,提高履行政协职能和政协委员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政协委员就的民族、宗教、侨务、对台工作,以及其它方面的问题,运用提案、调研报告、大会发言、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建言立论,献计出力。

发改委调研方案范文第5篇

一、抓关键,大力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近年来,时任省长石秀诗、时任常务副省长王正福多次作出批示,从思想认识、工作方式方法上对办理工作提出了许多重要和有针对性的意见。林树森省长始终关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特别是去年与出席省政协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部分委员进行座谈,对委员们提出加快贵州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相关问题,不仅一一作了解答,而且会后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及时批转政府各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并以省政府的名义进行了督办。今年“两会”期间,大会秘书组筛选了部分提案,呈省党政领导参阅批示,林树森省长专门签批了8件提案。这些都充分体现了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作风。省政府各承办部门深刻领会并认真落实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不断深化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提案作为转变政府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政府各项工作的大事来抓。一是将办理政协提案作为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纳入省直机关目标管理并进行重点考核。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每年对省政府各承办部门和9个市(州、地)政府(行署)办理工作进行全面的考评;二是通过办理提案,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集思广益,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三是领导亲自参加办理。各承办部门把办理工作提高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四是不断加强办理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政协提案的办理质量和效率,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组建了建议提案处,负责全省政协提案的办理、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随后,贵阳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铜仁地区、黔南州、黔西南州政府(行署)从工作需要出发,相继组建了建议提案科(处),使办理工作得到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人大选任联委、省政协提案委共同举办了全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培训会,对政府系统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领导和人员进行培训,以全面提高办理工作人员的素质,适应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需要。

二、抓基础,努力实现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年,省政府办公厅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3号),对办理政协提案的范围、职责、原则、时限及答复办法、答复格式、督促检查方法、走访委员、通报情况等作了系统的规定,为全省政府系统的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为建立办理工作的长效激励机制,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考评办法(暂行)的通知》(黔府办发[*]82号),确保了办理质量和效率的稳步提高。为规范和提高省政府办公厅自身办理工作水平,还专门制定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则》,并收录进《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汇编》。此外,积极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一是建立省政府办理情况通报制度和督办制度,通过定期通报办理进度和情况,督促各承办部门按期答复,切实加强政协提案的督办和落实;二是编印《建议提案工作》简报,定期向省政府领导报告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及相关工作,随时掌握提案办理工作动态。同时,充分利用简报,宣传和推广承办部门在办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促进提案办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省政府各承办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黔府办发[*]3号文件,不断总结办理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工作规律,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善的办理工作制度。如:省农业厅要求在办理工作中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在让委员满意上下功夫,在缩短办理期限和讲求实效上下功夫。省教育厅从抓好“初期普遍联系,中期普遍催办,后期督促重点,末期逐件清理”四个环节入手,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率。铜仁地区行署建立了承办职能部门领导报审关,办理人员初审关,分管副秘书长重审关,秘书长复审关,专员、副专员审批关和对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提案办理结果实行行署集体讨论决定的“五关一议制”。各承办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办理工作的相关规定,明确提出把办理工作与本部门的目标考核结合起来,做到了人有专职,事有专责,为提案办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抓沟通,密切与政协委员的联系。*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了提案办理专栏,分设提案办理情况、提案选登、委员意见和建议、提案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工作动态等栏目,便于政协委员登录网站查询提案办理情况,及时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重点、攻难点、求突破、讲实效,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一是对承办工作任务较重的部门和单位重点联系,加大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检查,以确保大多数提案得到认真采纳和解决;二是加强与承办部门和单位的普遍联系,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帮助协调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大面复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委员的意见,及时将有关办理情况在事前、事中、事后与委员联系沟通,达到“情况交流、彼此沟通、互相理解、务求实效”。省政府办公厅多次就一些重点提案的办理深入基层、部门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并组织承办部门向提案人面商提案办理的情况。如:省博物馆改扩建项目因选址方案、资金筹措等问题未获解决,项目进展缓慢,是近年来各党派团体和政协委员一直关注的热点。为此,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省发改委、省文化厅登门向提案单位省政协文史与学习委员会详细通报了提案办理和项目进展情况,达到了增进交流、加深理解的目的。此外,省政府办公厅每年都要组织相关部门的同志组成调研组,赴各地听取省政协委员对省政府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并就提案涉及的内容进行现场调研。委员们对省政府各承办部门认真负责的办理工作态度表示肯定,并对省政府办公厅及相关部门深入基层认真倾听委员意见的工作作风表示赞许。

四、抓落实,着力提高提案的办理实效。省政府办公厅以“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突出抓好重点提案的办理,并通过召开协调会等形式,加大了对重点、难点提案的办理工作力度。农工贵州省委提出《从规范殡葬服务费标准入手,加大我省殡葬改革的力度》的提案,被列为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主席会议督办重要提案,为办好该提案,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政协提案委和相关承办部门,深入贵阳市所有的公墓和殡仪馆,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对提案提出的建议和当前殡葬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广大老百姓的呼声进行广泛的研讨,提出切实改进此项工作的办法和措施,有力地推进了殡葬行业的改革步伐。省政府各承办部门把提案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业务工作中促进办理工作地发展,通过办理工作检验业务工作的成效,逐步实现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的转变。*年,贵州电网公司共办理建议提案26件,其中涉及农网改造的就有12件,尽管我省一、二期农网改造工作已经结束,但该公司牢固树立“主动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服务宗旨,积极投身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活动中,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用于解决未改造农户的用电问题。一是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对前一、二期农网改造的审计,把节约的6.6亿元资金安排用于今后的农网改造;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完善农网改造资金的支持,通过国家发改委贴息。5000万元作为资本金,向银行贷款2亿元继续进行农网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