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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纠风实施意见

政府纠风实施意见

*年是我市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狠抓落实的关键一年,也是各项建设全面展开的一年。我市纠风工作要坚持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市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化专项治理,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努力拓宽工作思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现提出以下工作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一)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一费制”,严格规范“一费制”以外的收费,各区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按照市物价局等四部门《关于规范我市中小学“一费制”以外收费的通知》(佛价〔*〕19号)所定的收费项目,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坚决禁止各部门的“搭车”收费,纠正中小学校擅自立项、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落实“五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对秋季高中招收择校生执行“三限”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推行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审批、公示、审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坚决纠正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以及基层政府和部门搭车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加强对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收费管理,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继续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

(二)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全面推行和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今年要把顺德区药品招标纳入市级统一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全市镇级以上的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00%都要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应招标的药品100%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药品,严格按规定的作价办法进行零售作价,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扩大集中招标采购的范围,从上半年开始推行医疗耗材和检验试剂的集中招标采购。卫生、监察(纠风)、物价和药监部门要完善药品招投标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招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履行购销合同以及中标药品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确保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运作,注意研究和解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规避招标、违规操作、不履行合同、不按规定向患者让利以及串通投标、商业贿赂、向投标企业乱收费等违纪违法行为。药品招标服务中心要更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吸取外地的经验和教训,提供更完善的服务。要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完善监管办法和政策,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药价格秩序,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严密监控已取缔的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加大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力度。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医务人员在抗击非典中表现出的崇高职业精神,深入学习省中医院等先进单位抓行风建设的经验,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要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解决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

(三)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农业税费征管行为,确保税改后农业税据实征收,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强筹资筹劳管理,严格“一事一议”的议事程序、范围和上限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建房和农民外出务工等方面乱收费的专项治理,纠正和取消面向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加强对农村用水用电收费等价格的监管。继续清理整顿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项目收费,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制。落实减轻农民负担领导责任制和部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减轻农民众担工作监督检查,建立预防和查处涉农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

(四)健全和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市直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各区要加快部门预算工作,实现部门内外资金统一管理,将部门财务收支纳入财务结算中心,实行集中收付,集中结算,加强管理。将行政事业性单位经政府授权或委托,根据法律法规收取的具有政府垄断行为的收入以及利用国有资产(资源)收取的收入等非税收入,全面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加强对市、区统一公务员岗位津贴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统发”后乱发钱物的行为。加大财务总监工作力度,强化财政监管,重点是加强省运会场馆、中心组团新城区、大型交通干线和市政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的财务总监和资金跟踪管理,规范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和经费节约。加大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小金库”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精神,认真清理整顿行政执法人员的着装,维护统一着装的严肃性,制止擅自着装行为。

(五)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积极推进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各区有关部门要根据《广东省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考核实施方案》(粤府督[2003]3号)的要求,对本辖区治理公路“三乱”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市有关部门将对各区进行考核,向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提交我市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申请报告,力争成为全省第二批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地市。各区各部门还要继续认真落实各级治理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加强现有收费站点的规范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上路人员执收执罚行为。继续加大对公路“三乱”易发多发时期以及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和问题。

(六)进一步落实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政策规定,通过压缩党政部门报刊总量,调整结构,有效治理报刊散滥的现象。严肃查处继续以权搞摊派发行或变相摊派发行等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落实村级订阅报刊限额制,有效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

(七)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审批项目特别是收费项目进行全面复查、重新审核。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审核,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轻社会负担。

(八)加强政府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按照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针对干部职工队伍和行风建设的实际状况,选择一两个突出问题,认真加以解决。特别是要以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为重点,大力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切实解决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以及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市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带头、指导和监管作用,认真落实部门纠风工作责任制,抓机关带基层,建立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为主要内容的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的有效机制,促进部门和行业的风气明显好转。

(九)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种各种摊派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市、区两级联动,在全市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继续组织对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进行“行风评议回头查”;各区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社区)行风评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乡镇、街道(社区)所有基层站所要在前两年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的基础上,今年要全部完成评议工作。要创新评议方法,提高评议质量和效果。

二、工作要求

(一)建立和完善纠风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对纠风工作的要求,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市纪委、监察局增设了纠风室,并适当增加了人员编制,市纪委、市编委、市监察局还将联合向各区下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增设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的指导意见。各区纪委、监察局要按照这个指导意见的精神,参照市纪委、监察局的做法,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编委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尽快完善纠风工作机构设置,充实工作人员,为做好纠风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我市*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的通知》(佛责任制发〔*〕1号)的要求,落实纠风专项治理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继续发挥纠风专项治理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的作用。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纠风办等部门,要分别对牵头负责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治理公路“三乱”和复查审核审批收费项目、治理报刊发行中不正之风、民主评议行风等工作负起责任,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参与部门要密切配合,各部门和行业都要把纠风工作纳入业务管理和各项政策措施之中,制定纠风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全市纠风工作重点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市直机关还要重点做好审批项目特别是收费项目的复查审核工作。各区、各部门可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各自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都要有重点地加强监督检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点是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以外的收费、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重点对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和医疗服务中执行医德医风有关规定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点对执行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以及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重点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的管理,严禁设“小金库”以及统发公务员岗位津贴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重点是推进全市所有公路无“三乱”工作;落实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重点对有关政策规定特别是村级“限额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件要坚决查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要重视抓好正面典型,运用典型经验指导和推动工作。

(四)纠建并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在从严治标的同时,要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不正之风的体系。要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教育、职业道德和法规观念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健全工作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人士、群众团体和特邀监察员在纠风和行风建设中的民主监督作用,重视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加强自下而上的内部监督,形成畅通、快捷的纠风信息反馈系统。要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不断探索用改革的思路解决不正之风的有效办法和措施。

(五)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要坚持依法依纪开展纠风工作,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维护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严肃性。要严格掌握政策,把惩处与教育、查处与防范结合起来,做到宽严相济。要加强对纠风专项治理和行风建设中的难点和政策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