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政务村务公开意见

政务村务公开意见

年全区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的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行村务公开,建设阳光村务的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政务村务和财务公开。针对当前我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不平衡的实际,努力推动我区政务村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切实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各村(社区)是实施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把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定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特别是要根据中办发17号文的“保证开展工作的办事人员和经费”的要求和广东省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适当增加人员和解决人员编制”的要求,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实际适当增加人员,切实解决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专职人员配置的问题,真正做到有人办事。区直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将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名单于*年4月30日前上报区府办

二、进一步明确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区纪检、民政、农业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各镇(街道)、村(社区)的指导、督促,推动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区直各单位人秘部门和各镇党政办公室是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各镇(街道)社事办作为村务公开工作日常工作机构,要负责抓好辖属村(社区)村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各镇(街道)农办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能,负责抓好辖属村(社区)财务公开和“村帐镇理”工作;各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

三、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该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抓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其制度规范,开展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全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工作。各镇(街道)、各村(社区)要认真按照《*市*区推行村(居)务公开建设阳光村(居)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澄委办[*]38号)文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完善村务公开内容,规范村务公开程序和形式,切实做到“五个有”和十项公开内容的全面落实。区民政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要全面推行“村帐镇理”工作,各镇(街道)要结合村级换届改选工作,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财务公开工作,确保全区各村(社区)*年“村帐镇理”工作全面落实。区农业局对此项工作要加强指导,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督促力度。

五、加强村务公开业务的学习培训。区初定于6月底或7月初分片组织各镇(街道)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负责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及具体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将分成三个片区进行:凤翔街道、澄华街道、广益街道、上华镇为一个片区,培训地点在澄华街道;莲下镇、隆都镇、莲上镇为一个片区,培训地点在莲下镇;溪南镇、东里镇、盐鸿镇、莲华镇为一个片区,培训地点在溪南镇。培训将由区监察局、民政局、农业局等单位领导就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工作等相关业务进行系统辅导,并组织培训人员参观学习培训片区中1—2个先进村(社区)经验做法,具体由区民政局负责制定培训方案和经费预算方案于5月30日前上报区政府审定。

六、加大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投入。要全面规范全区村务公开载体建设。针对当前各村(社区)村务公开栏设置不规范的实际,各镇(街道)、各村(社区)要加大投入,按照省统一的村(社区)公开栏的标准进行统一规范设置,此项工作应于7月上旬完成。区初定于7月中、下旬,由区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以镇(街道)为单位,对各村(社区)村务公开栏设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全面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由区财政按每个行政村(社区)的村务公开栏建设补助1000元的标准,拨款至各镇(街道)统筹安排。经检查不合格或未能按时完成村务公开栏设置任务的镇(街道),区财政将不予补助。要继续坚持区政府政务在区电视台进行“一月一公开”的制度。要积极推进政府网络建设和管理,力争把政府网络建设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此项工作由区发改局负责,区信息中心配合,具体方案应于5月30日前上报区政府审定。

七、抓好政务村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我区确定溪南镇、澄华街道、区教育局、建设局为政务公开示范点,*市也已确定溪南镇西社村等21个村(社区)为村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年我区申报莲下镇、溪南镇和莲下镇海后村等10个单位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单位,*年将按每年递增20%的比例增加示范创建单位。各示范点和创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按照示范点建设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订制度措施,推动示范单位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汕澄政务[*]2号文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挂钩联系点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我区政务村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八、推进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全区各执法部门要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在完成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行为梳理工作的基础上,依法制定并公布反映各项行政执法职权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从高度和深度上扩大行政执法职权公示范围,并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公示载体,确保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由区法制局牵头,区发改局、监察局、人事局等部门负责。

九、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要把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环保、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办事公开目录,并借助电子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公开栏、网络、电子显示屏、办事大厅等形式,公开办事信息,明确办事程序,规范办事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接受社会监督。上述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抓紧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积极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此项工作由区监察局负责监督实施。

十、加强政务村务公开监督考核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政务村务公开监督考核,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评议。*年区将结合省、市的检查考核,先准备好检查单位名单,实行随机抽查。对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单位,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搞假公开、不公开的单位,区纪检监察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镇(街道)要加大检查力度,每季度组织一次对辖属村(社区)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检查后15天内上报区政务公开办(区府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