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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代流通业标准化意见

政府代流通业标准化意见

省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的意见》(粤发〔

1号),加快流通业标准化工作,促进我省流通业的改革和发展,现就我

省建立现代流通业标准体系、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如

下意见。

一、我省流通业标准化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省流通业标准化工作存在着设施和设备的标准化程度低、农产品批

发市场产品质量标准不完善、物流标识不统一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交通运输和仓储的设施、设备、器具缺乏统一标准规范。各种运输方

式的集装箱、托盘无法通用互换,卡车的大小、仓库货架的尺寸等无法配套使用,

卡车的集装箱化程度低,严重影响了物流配送系统的运作效率。

(二)物流标识混乱,多数仅为本系统内部通用,急需统一的标准加以规范。

(三)流通业电子数据缺乏统一标准。大多数企业信息系统属封闭系统,各

物流系统间信息交流不畅,造成重复劳动与资源浪费较严重。

(四)商品条码未能全面普及应用。进入大型商场、超级市场的定量包装商

品中有相当比例不使用商品条码而使用店内码;大型农贸、食杂、日化等批发市

场及储运单元中使用条码及物流码还处于初级阶段。对商品条码的印制和商品条

码应用市场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无法杜绝假冒伪劣条码流入市场。

(五)相当部分农产品缺乏标准。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的大部分农产品

缺乏等级标准、质量标准,农产品的包装标识缺乏统一规范,网上交易、拍卖等

现代交易方式推进缓慢,严重影响农产品的销售和出口。

上述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流通业的改革和发展。对此,应予

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解决。

二、具体措施

为适应现代流通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建设高

起点、全面、系统的现代流通业标准化体系,进一步推进我省流通业标准化工作,

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完善流通业标准体系建设。“*”期间,主要围绕运输、仓储装备、

器具、包装,物流活动中采购、运输、装卸、仓储、包装、配送、加工及物流信

息交换等技术标准和农产品的质量标准、等级标准等,完成一批物流地方标准的

制定工作。在国家标准没有覆盖的领域,积极引进、采用或推荐国际通用的物流

标准,将国际先进标准转化为适合我省实际的地方标准,并积极争取将地方标准

转化为国家标准,初步建立以国家标准为主,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结合的*

省流通业标准体系。

(二)加强流通业信息标准化工作。以物流为核心,吸收交通运输、仓储、

货运、报关、通信等现行的国家信息分类标准,制定有关配套标准,使物流标准

化能够体现物流与信息流的协调。积极参与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建立的公共物流信

息服务系统,使物流企业共享一个信息交换平台,实现物流信息交换协议标准化、

条码化、物流信息采集自动化,企业间物流信息共享、互动。

(三)加快商品条码的广泛应用。实行企业商品条码应用申请注册备案管理,

加快推广商品条码在连锁企业、批发市场、第三方物流企业中的广泛应用。加强

对商品条码的管理和技术研究,实现商品条码数据库和企业应用物流标识数据库

的有机统一;加强条码等物流标识的检测服务;做好宣传工作,推动零售企业、

制造企业、物流企业、软硬件提供商、集成商等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和个人共同

促进物流的规范运作,提高对物流标准化的认同、接受和使用。对原省技术监督

局、原省贸易委《关于加快普及商品条码的通知》(粤技监[*]237

号)的有关内容作必要的修改,加大条形码的普及力度。

(四)加大对物流标准化工作的资金投入和支持力度。流通业标准化工作涉

及面广,有必要加大资金投入。物流标准化建设资金,按照项目预算管理的要求,

结合其他标准化建设资金,由省财政统筹安排。对实施标准化管理和取得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的连锁企业、批发市场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工商、科技、银行等部门

在登记管理、贷款、科技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推进省重点扶持的连锁经营企业、中高级批发市场、第三方物流企业

的标准化工作。一是加强对大型连锁企业的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指导,

引导企业加强标准化工作;促进商品条码在大型连锁企业的普及应用,由省标准

与编码研究所和连锁企业发起“全面普及商品条码,推进商业现代化建议”的活

动,禁止无条码商品进入超市;二是加强对大型农贸、食杂、日化等批发市场推

进标准化的服务。鼓励批发市场积极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

强对进入批发市场的企业执行标准、定量包装、包装标识等监督管理,禁止无标

准生产、标识不合格企业进入批发市场,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针对农产品批发

市场标准、包装标识、分等定级等比较混乱的情况,积极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加

强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包装标识要求标准、农产品质量等级标准、农

产品批发拍卖交易标准,建立市场与产地间协调一致的农产品标准体系,加强对

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建立准入制度,把好农产品安全质

量关;三是加强对物流配送和第三方物流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引导。重点建立物流

配送企业的工作标准、管理标准、质量标准和售后服务标准体系。由省质监局牵

头,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做好现代流通企业行业管理规范、工作规范和售后

服务规范制定、标准信息收集、咨询和认证工作。

(六)成立省流通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省标准化协会下设流通业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由省质监局牵头,省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大型流通和工业企业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宣传流通业国家标准,开展流通业标准

化技术研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流通业地方标准;提供国内和国际流通业标

准化发展信息,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转发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