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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机关作风建设意见

财政局机关作风建设意见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了进一步落实区委、区府对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不断改善机关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财政工作队伍,将局机关作风建设的成果进一步巩固、深化、延续,特制定财政局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一、成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督查小组,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相关制度。

二、各小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1、领导小组:根据区委、区府关于作风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局的实际,提出工作要求,负责作风建设的部署、协调和指导工作。

2、工作小组: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制定出作风建设阶段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作风建设的意见征询和宣传教育,具体负责好作风建设的日常工作。

3、督查小组:根据工作小组制定的行风建设的内容要求,对各科室、机关工作人员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把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作风建设相关制度的主要内容:

1、理论学习制度:以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为主要学习内容。通过每月一次的局务会、每季一次的专题报告会、半年一次的工作会和不定期的业务知识培训,在局机关中营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使局机关真正成为学习型机关,全面提高机关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2、落实责任制度:根据每年行风建设内容的要求,制定考核意见,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实现各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制。

3、征询意见制度:每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作风建设征求意见活动,如发放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召开各类座谈会和设立机关作风建设意见箱等,多渠道征求意见,以扬长避短、自我完善。

4、谈心制度:根据党风廉政责任制内容的要求和行风建设评议团及督查小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围绕加强团结、增进交流,在班子与班子、班子与科长、科长与科员之间通过表扬、提醒、批评等形式,不定期地进行谈心活动,以达到彼此沟通、促进工作、取得共识的目的。

5、首问责任制度:围绕提高工作效率,建立首问责任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全体局机关工作人员都是首问责任人,在接受咨询、询问时,态度热情、用语文明、无推诿扯皮现象,按工作程序及时办结。

6、调研制度:围绕提高工作的实效性、决策的准确性,每年根据区委、区府的要求,结合财政的实际,制定相关的调研课题,落实课题组以及负责人,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以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7、督促检查制度:在各科室每月进行一次自查的基础上,由督查小组每季组织一次集体检查和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并把检查情况在全局进行通报。

8、考核奖惩制度:把作风建设执行情况作为评价每位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业绩和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对各科、室、中心在年终文明科室评选、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对先进的部门及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总之,局机关和各科室要统一思想、上下结合、内外联动,形成合力,营造和谐、向上的良好氛围,确保本单位、本部门的作风建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