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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各科室考核意见

民政局各科室考核意见

年,全局干部职工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按照市局对各县市《民政工作评价标准》及局党组制定的《*年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工作,局党组将对全局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意见如下:

一、定期考核内容(全年满分1200分)

(一)业务工作考核(全年720分,每月60分)

局党组根据市局民政《工作评价标准》及本局工作实际,每季度初出台《各科室工作日程安排》,召开全局人员会议予以通报,各科室科长(主任)每季度末向局党组作一次工作报告,由党组成员、科长(主任)根据工作量、工作日程安排的完成情况予以评分。

(二)出勤情况考核(全年240分,每月20分)

每月底由办公室通报各科室当月出勤考核情况,全勤得满分,科室人员一次未签到(包括查岗)扣1分,扣完为止。

(三)基层调研及调研报告考核(全年240分)

每季度一次检查,完成局党组规定的下基层调研任务得满分(每季度人均下基层天数在3天以上,下基层前,先拟出调研提纲,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同调查提纲一并交办公室存档。每季度达到党组规定的下基层天数得40分,每一人少一天扣2分,少一篇调查情况书面材料扣10分,扣完为止。调研报告采取评议打分制,每半年一篇,每篇满分为40分。

二、其它考核内容

(一)开创性工作考核。一项工作经验全市推广(开现场会或经验介绍,下同)得20分,省级推广得50分,全国推广得100分。

(二)全市工作名次考核。本科室业务工作在全市业务考核中名次列第一名100分,第二名80分,第三名60分,第四名40分,第五名20分,第六名10分,第七名以后不得分。

(三)工作形象考核。因吃、拿、卡、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违法乱纪、工作不负责任被举报的,除对被举报人严肃处理外,视情节扣除所在科室分数。在全局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0分,在全县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0分,在全市以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00分。

年终党组根据各科室各项工作得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列前三名的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