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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投资环境意见

改善投资环境意见

为适应市场经济和加入世贸组织,增强区域经济综合能力,推进“富民强区、跨越发展”战略目标的实施,现就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投资环境的部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营造投资者满意的政务和服务环境

1、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开展全方位的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为投资者实现最佳投资效益服务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政府决策公示制、预告制、和通报制建立重大决策项目公众参与制度。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本着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实行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结果以及收费依据和标准“六公开”。

3、加快推进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年底前,将不符合WTO规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清减到位。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制度新的管理办法,建立后续管理制度。对保留的审批事项,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改善效率、优化服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审批责任追究制度。

4、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络,发挥区招商中心的服务功能,建立信息平台,为企业提供经济、政策、法规待信息服务,开展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逐步实现管理重心下移,通过社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窗口,为市民和投资者提供更加优质快的服务。

5、坚持取消不合理收费,制止乱收费。严格收费许可证的审批制度,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认真推进归口收费制。各类行政事业收费一律按下线收取,对重点企业(含新办企业)实行集中收费,应收费的项目由部门审批,经区物价局审核、区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区招商中心统一向企业收取,分交各部门。年内将实行归口收费的企业由8家扩大到20家。

6、进一步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体制。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资金管理,严格清理“小金库”。各单位必须按区里要求如实上报预算外资金金额、来源及帐号,隐瞒、虚报和再设“小金库”的,要严肃查处。

7、全区党政部门所属各类自收自支单位一律与部门脱钩,彻底割断中介机构与部门的利益联系。将部门所属的各类中介机构推向市场,彻底实行转制。党政和司法机关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企业接受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的收费服务,不得向企业和基层单位摊派报刊杂志,不得强制企业加入各类协会。垄断性行业不得要求企业购买指定产品。

8、加快“政企”、“政务”分离。年底前基本完成区街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企业产权和职工身份置换。鼓励外来投资者以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参与区街企业改制。积极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今年在全部街道和50%的社区居委会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作机构。

9、在全区行政和执法部门中全面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示、首问负责等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切实兑现。推行“一站式办证服务制”,凡属区权审批范围以外的重大项目,职能部门向项目单位一次性说明申报条件、审批程序以及提供项目审批所需材料目录和文件范本;凡属区权审批范围内的项目,由相关部门实行一站式会审,区财税办公室协调办理各类营业证照。

10、建立健全“区域经济联系会议制”,不定期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及驻区行政执法等部门参加的经济情况通报会,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健全外商投诉、个私经济投诉案件,由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直接进行查处。

11、健全和完善全方位的社会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在户口迁移、法律咨询、子女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障方面,为投资者提供各种方便和服务。

二、积极进行探索创新,营造投资者满意的政策环境

12、继续落实好已制定的有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快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同时及时修订和清理一些过时的政策措施,适应加入WTO和加快招商引资步伐的需要。

13、进一步改善政策环境,吸引和鼓励投资商来我区创业发展。对在区内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服务业、社会公共事业待固定资产项目,给予一年25%的贷款贴息优惠;对外商投资的交通运输、仓储、旅游设施等第三产业项目,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对落户南京理工?D?D*科技园的企业,根据新办、转入的高新企业、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填空国内空白的高新技术项目等不同类别,分别给予相应的增值税、所得税减免优惠。

14、对年度纳税大户、招商引资有功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重奖,增强*招商引资的独特吸引力。

15、创新人才政策环境。出如优秀人才引进办法,制定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配偶随迁落户和推荐择业、申报职称等相关优惠政策,定期组织开展“*区优秀人才创业奖”(个人)和“*区优秀人才引进奖”(单位)评选,优化我区举才重才环境。

16、制定和完善鼓励各类人才进入大学科技园创业的政策,积极利用各类科技贷款担保基金、费用减免、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促进科技创新。建立和完善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科技创新的利益激励机制。创造条件筹办好南京专利园,积极吸引国家专利项目入园。

三、提高贪污治区水平,营造投资者满意的舆论环境

17、在全区广泛深入开展“解放思想、优化环境”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宣传途径,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发展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亲商、安商、富商”的观念,形成“人人关心*发展、事事关系*形象、处处维护*环境”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18、严厉打击经济犯罪,贪污重点打击危害税收征管、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诈骗、制造假冒伪劣新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

19、贪污及时审理涉及投资商和企业的各类纠纷案件,做到快审快结执行。不轻易传唤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负责人,不轻易采取冻结帐户、查封、扣押财产和责令停产、停业等强制性措施。将私营和外资企业中的犯罪预防纳入检察机关预防犯罪的范围,帮助企业完善财供销、知识产权保护等内部管理制度。

20、围绕建设全市最安全城区的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对窗口地区、重点地区和企业周边治安秩序整顿力度。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治理的各项措施,深入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成立治安辅警队和社会治安志愿者大队,继续开展安全文明小区、无草社区和无刑事案件社区的创建活动,增强市民的投资者的安全感。

21、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培育和完善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22、全面推选企业“首次违规自纠制和“年度二次检查申报制“。行政执法机关对重点企业首次违规、情节较轻的免予经济处罚,限期整改自纠。在处度内对重点企业进行二次检查时,需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或备案后方可执行。某一行政机关对企业的检查能够满足其他行政机关履行其职责需要时,其他行政机关应加以利用,不应重复检查。

23、开展评议执法部门工作,设立驻区企业投诉举报热线,实行“行政执法双评制“,每年组织重点企业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区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对贯彻落实改善投资环境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评议检查,并作出相应奖惩措施。今年组织区政协民主评议区工商分局工作,对物价、环保、劳动、文化、旅游等5个部门开展行风评议。

24、建立健全投资环境考评监督机制,把改善投资环境的工作列入各部门、各街道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定期组织测评考核。在区监察局设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对外公布举报电话,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个案检查等方式,对贯彻落实投资环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执法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在执法部门、窗口部门实行举报“一次查实下岗、两次查实淘汰“制度。

四、努力建设“信用城区”,营造投资者满意的信用环境

25、全面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确立建设“信用*“目标。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强化干部群众的信用观念、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开展”建信用南京城,做城信*人”活动。

26、建设信用政府,取信于民,提高政府的公信度。在全区范围内对企业进行信化管理,培育一批“城信店”、“城信公司”,扩大区内企业影响力。培育和规范中旬服务机构,促进中介机构执业守信。

27、围绕建设南京市商贸商务中心的目标,大力加强新街口商业步行区、太平南路商业街等窗口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打造“信用步行区”、“信用商业街”,努力建成全市两个文明示范窗口。

28、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对信用好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通过多种手段对不守信用企业和个人进行制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市场和经营行为和监督,创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意见,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