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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意见

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意见

各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动全乡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生活环境。县综治委印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为了贯彻执行好通知精神,现结合我乡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教育是事关国运兴衰,民族复兴的一件大事,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主要场所,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切实维护好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保证学生有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是关系到青少年健康、茁壮成长的重大问题。各村、乡属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以乡综治办为主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有力对策,扎扎实实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罗小龙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罗卫林同志乡党委委员、分管综治工作的副乡长谢虎同志,乡中心校校长李明月同志为副组长,乡综治办、财政、学校、卫生、文化、司法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青龙乡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治办,具体事务工作由乡综治办负责实施。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村、乡属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工作中,要突出以下重点:

(一)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杀人、伤害、强奸、抢窃、敲诈、盗窃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

(二)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象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违章建筑,无证经营的饮食、食品、生活日用品摊点以及出租房屋等。

(三)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加强各类交通设施的建设,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

(四)对学校内部进行严格、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要通过这次专项行动,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明显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涉及师生的各类案件和事故明显减少,并建立起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机制。

三、各负其责,加强协作

在新学期开始之初,各村要对本地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广播电视等媒体要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整治工作要真抓实干,不走过场,不玩花架子,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对需要整治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做到领导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负责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乡综治办要了解、掌握整治工作情况,对重点、难点问题要深入一线,及时研究解决。学校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加强本校的保卫工作,切实搞好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乡司法所要与学校在一起,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宣传和教育,特别是开展对新入校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卡拉ok厅,音像制品零售出租摊点及书报刊摊点。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争取乡党委、政府的督促指导,积极配合做好校园内部环境的整治工作,加大校内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净化校园内部环境。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包括计划外学生的管理,努力维护校园秩序。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加强配合,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完成好这次专项行动。

四、完善机制,加强检查

各村、乡属单位要坚持整治和巩固并进的方针,认真研究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制定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员身上,及时与学校沟通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乡党委、政府将委派乡综治办深入基层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推动专项行动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