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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就业社区活动意见

创建就业社区活动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启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切实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问题,根据川委发〔*〕31号及四川省劳动保障厅川劳社办〔*〕86号、〔〕6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和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工作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

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是劳动保障部门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谋求新发展的重要依托,是开展就业服务和落实再就业政策的前沿阵地,也是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主要支撑。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对于创建城乡统筹、上下连通的劳动保障服务网络,从总体上推进劳动保障工作,构建和谐*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和重要的任务来抓。按照劳动保障部“六个到位”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妥善解决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在人员编制、工作场地、经费保障、社会保险等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基层劳

动保障机构的工作职责,指导其完善工作条件,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下岗失业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劳动保障服务。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是最基层的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抓好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较多、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工作任务较重和有条件的社区,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社区劳动保障组织,落实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其他社区也要按规定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劳动保障工作。

(二)夯实基础,规范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管理

要按照劳动保障部的要求和省编委《关于加强全省街道和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建设的通知》(川编发〔*〕51号)的规定,搞好五个统一建设:即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基础台帐、统一工作流程、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服务标准,力争使我县的15个镇劳动保障所和23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平台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及早达标升级。

(三)完善机制,推动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搞活运行机制。基层劳动保障平台聘用工作人员,要采取公开招聘、严格考核、集中培训、持证上岗的办法,实行严格的工作人员聘用制度,建立起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要尽可能从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4050”等救助对象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及下岗失业的企业劳资干部中选拔基层劳动保障

平台的工作人员,要选配好乡镇劳动保障所所长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站长,完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要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把对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工作经费补贴与其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和工作实绩挂钩,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加强队伍建设。县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人员素质作为当务之急,下大力抓好工作人员培训。通过开办培训班、组织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以及开展职业资格鉴定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帮助他们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为他们更好地履行基层劳动保障职能、胜任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创造条件。

落实经费保障。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县财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委发〔*〕3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川委办〔*〕20号),以及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中央编办等11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编制部门的定编方案,将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以及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并确保落实到位。

完善社会保险。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工作人员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区劳动

保障服务工作属于公益性岗位。对在社区聘用“4050”等救助对象担任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应按规定从再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二、全面启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

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目标,构建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统筹城乡就业延伸创建工作,实现充分就业提升创建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深化创建工作的要求,全面启动我县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

(一)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的核心任务,是解决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促进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作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城镇社区作为创建单位,要把开发就业岗位、落实扶持政策、开展就业援助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以零就业家庭成员为服务重点,努力帮助社区每一名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组织起来就业和托底安置等多种形式实现就业再就业。在此基础上,建立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不断扩大就业,提高就业质量,促进稳定就业。

根据工作需要,县上成立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全县的创建工作。各乡镇应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进一步加大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推动力度。要把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社区作为创建活动主体,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完善评选标准,加强动态管理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四川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基本条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县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标准,进一步完善评选办法,规范评选程序。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不压硬指标,杜绝虚报浮夸行为。对达到创建标准的,要在全县范围内予以公示,由劳动保障部门予以命名表彰和授牌,并予以适当奖励。对命名表彰的充分就业社区名单由县劳动保障局上报省厅。对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社区县劳动保障局将报请省厅进行命名表彰。

各地要加强对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的工作指导和动态管理。对已命名的充分就业社区,县劳动保障局每年将组织乡镇劳动保障机构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继续保留充分就业社区授牌;对存在突出问题的社区,要责成其尽快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撤消其命名。

(三)落实保障措施,加强舆论宣传

县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创建工作,不断加强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为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提供有力的保障,重点督促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在社区聘用专(兼)

职劳动保障协理员,推动解决工资待遇低、工作经费少、人员队伍不够稳定等问题,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要鼓励和支持乡镇社区兴办劳动就业组织、社区就业实体、社区服务网点,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鼓励和支持社区配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共同做好社区的就业再就业工作。

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和全面启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是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体现,对促进就业增长、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理顺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共同把我县的劳动保障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