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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各口考核方案

政府各口考核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政府各口重点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67号)和*市级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年度市级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补充意见》(绍市考〔*〕3号)精神,*年政府各口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采取百分制办法,分“部门自评、领导评议”二个方面。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考核对象范围

市级机关部门、市政府派出机构的考核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市直转体部门、企业的考核结果移交市国资委;金融单位的考核结果移交人行*市中心支行;垂直管理部门的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参考;县(市、区)的考核结果移交市考核办。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设置

考核内容为市政府*年各口重点工作。

考核设基本分100分,根据承担的重点工作数量进行量化,如期全面完成得满分,完不成按比例相应扣分。

三、考核办法和步骤

1.部门总结自评:对照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各被考评单位认真总结回顾一年来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自评得分,并将有关材料按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处室。

2.领导评议:各口重点工作牵头人对被考评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提出意见,进行考评、打分,并报总负责人审定。

3.考核结果汇总:市政府督查室负责重点工作考核结果的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