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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企业建党组织意见

非公企业建党组织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力度,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和工作覆盖面,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我区实际,现就加快推进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或从业人员在50至99人且年经营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章要求,立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着眼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和工作覆盖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推进、注重实效,不断提高党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主要目标是到今年6月底,全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单独组建率达到95%以上。

二、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的主要措施

1、深入做好企业主的教育引导工作。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全社会的教育引导,特别要注重做好企业主的思想工作,把《公司法》等有关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政策法规、组建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和宗旨以及实践中已建立党组织并促进企业发展的事例,向非公有制企业业主广泛宣传,让他们在思想上真正重视、在行动上自觉支持。要把加强对企业主的教育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通过“**发展论坛”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各行业、各部门在评先选优、安排社会职务时,要把非公有制企业业主对党的感情、对党建工作的理解支持程度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作为重要条件。

2、加大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力度。对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要逐一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可以一人一企、一人多企或多人一企。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积极协助做好组建党组织、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党组织开展活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要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提高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3、探索拓展组建党组织的工作途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已有3名正式党员的,要按有关程序和步骤迅速建立党组织;已有2名党员的,可采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并转入组织关系的办法,及时建立企业党组织;对仅有1名党员或没有党员的,要通过建立联合党支部、输送党员员工、加快发展党员、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途径,积极创造条件,及早建立党组织。

4、切实选好配强企业党组织负责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要由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懂经营会管理,善于做职工思想工作的党员担任。企业内部暂无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与企业协商推荐或选派。要建立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人才库,加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规划,明确培训主体,每年将党组织负责人轮训一遍。

5、及时转接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要把流动党员梳理和转接工作作为提高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率的工作重点,借鉴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党组织找党员、党员找党组织”的有效做法,通过普查、函调、外调和企业、社区双向调查摸底等途径,全面真实地掌握企业流动党员、“隐形”党员的数量、分布、来源及其思想动态,教育引导他们主动亮明身份,并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要运用市场的、经济的手段和说服动员的方式,因人而宜做好其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为企业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

6、不断巩固扩大企业党组织组建成果。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后,要注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巩固党组织组建成果。各党(工)委要把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党员纳入发展党员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适度向非公有制企业倾斜,发展比例掌握在本年度发展计划的10%左右,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较多的所占比例可适当提高。要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教育管理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充分利用企业筹建、招工和协调解决问题等有利时机,向非公有制企业推荐党员员工。同时,要按照“两新”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的要求,继续抓好其他规模较小企业的党建工作,凡达到3名以上正式党员要求的,都要单独建立党支部;党员不足3名的,继续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企居合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对没有党员或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党建工作责任,通过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确保党的工作覆盖到每一个企业。

7、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要坚持一手抓党组织组建,一手抓作用发挥,积极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广泛开展争创“五个好”党组织、“五个好”党员和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以及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公开承诺等活动,增强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使党建工作真正为企业所需要、党员所欢迎、员工所支持。要认真宣传贯彻《公司法》,督促企业依法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确保党组织干事有人员、活动有场地、工作有经费。

三、切实加强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进一步推进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作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务求取得突破性进展。

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党(工)委要把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作为今年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深入细致地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理清非公有制企业底数,真正做到“一个企业一张表、一个党(工)委一本账”,摸底工作要于5月底前全部结束,并分别填写《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二)和《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三),盖党(工)委章后报区委组织部。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边摸底边组建”的原则,建立落实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切实抓好组建工作的落实。要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制度,重点联系规模以上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和党的力量薄弱、工作难度较大的企业,帮助尽快建立党组织,扎实开展党的活动。6月底前,各党(工)委要于每周五上午将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建立党组织的要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备案。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完善区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宣传、统战、工商、劳动等相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有关单位参加的“两新”组织党的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协调一致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构建配合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强大推动力。建立组织部门与工商、税务、统计等有关部门定期交流通报信息制度。深入开展“党群共建、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活动,健全党群工作联动机制,不断扩大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

3、培树典型,以点带面。各党(工)委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总结宣传一批“重党建、促发展、促和谐”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非公有制企业业主支持在本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要对作用发挥好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重视、支持组建党组织工作的企业及企业主典型,进行集中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舆论氛围。

4、加强考核,扎实推进。健全完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台帐,实行党组织组建销号管理制度,区委组织部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已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及时予以销号。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区委组织部将于6月中旬对全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在规定期限内党组织单独组建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年终基层党建绩效考核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