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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的建设意见

社区党的建设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党在城市基层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5号)和《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市委办[*]5号),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社区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抓好社区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社区是党在城市工作的基础,社区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社区在城市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社区党组织承担的任务日益繁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简称“两新组织”)大量涌现,迫切需要依托社区党组织加强这些组织中的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大量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进入社区,迫切需要社区党组织转变管理和工作方式,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形成社区群众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和谐相处的局面,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社区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日益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趋势,迫切需要增强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协调功能和社区的服务功能,全面推进社区建设。

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杭州市委的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对社区党建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在组织到位、保障到位、作用到位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我市社区党建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社区党建工作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相互整合不够,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有的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与当前社区工作的需要不相适应,服务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驻区单位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不强,社区共建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客观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满足社区群众多方面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建立健全新型社会管理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推进“五大战略”、破解“七大难题”、打造“平安*”的客观需要。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开创社区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进一步明确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我市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城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城市社区建设的实际,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为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推进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我市社区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今后三年,要继续完善社区党组织体系,在社区建党委、楼道建支部的基础上,加大“两新”组织、撤村建居社区和流动人员中的党建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党在城市工作的全覆盖。实施社区“领头雁”工程,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实现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三个80%”(45周岁左右的占80%,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0%,能带头服务并带领党员服务居民群众的占80%)的目标。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社区”建设,努力使60%以上的社区党组织达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⑴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明显。⑵党员干部队伍好。社区工作者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⑶工作机制好。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完善。⑷工作业绩好。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社区治安良好。⑸群众反映好。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对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满意,社区党组织得到社区群众的拥护。

三、进一步健全社区党组织体系,扩大党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设置。在建立社区党总支的基础上,在册党员超过100名的社区党总支应升格为社区党委。社区党委(党总支)要按照“便于组织学习、便于开展活动、便于加强管理”的原则,适当划小所属党支部的设置规模,一般以20人左右为宜,建立楼道党支部。同时,建好特色党小组或单元党小组。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实际,在城镇、撤村建居区、城市新区、新建居民区等各类社区,及时调整和建立社区党组织。

不断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有关街道(镇)党(工)委要指导、协调和支持驻区“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通过支部建在市场、建在协会等办法,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单位,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不足3名党员的单位要建立联合党支部。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单位,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帮助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办法,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实现党的工作尤其是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有关街道(镇)党(工)委要与“两新”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建立双向联系制度,适时向他们通报这些组织党建工作的情况。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将这些组织的注册登记和年度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其所在街道(镇)党(工)委。

通过不断健全基层组织体系,扩大工作覆盖面,努力实现社区党建工作“四个有”: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的工作;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的组织;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健全的组织活动;有党组织活动的地方就有坚强的战斗力和活动成效。

四、进一步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正确处理社区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群众组织及其他组织的关系,努力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社区组织体系。

深入实施“领头雁”工程建设,把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采取“公开招聘一批、下派充实一批、结对帮带一批、考察后备一批”的办法,拓宽社区工作者选任渠道。市和街道两级要把选派机关干部到社区任职,作为培养锻炼干部、充实社区党建工作力量的重要途径,定期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挂职。要按照每个社区正职不少于1:1、副职不少于2名的要求,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社区后备干部队伍。要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学历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本领。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下的社区工作者,都要参加学历教育。要依托党校和社区学院,抓好对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培训。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考核管理和监督。实行社区工作者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把考核工作与开展评选“满意不满意社区”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实行考核结果与社区工作者的奖惩挂钩。开展“领头雁”工程建设,要突出社区党组织书记这个重点,力争到*年底实现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三个80%”的目标。

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社区组织工作规则、决策议事规则等制度,理顺社区党组织与居民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议事协商委员会等组织的关系,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党组织要支持和保障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社区居委会要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居委会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提倡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经过民主选举由一人担任。正确处理社区党组织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和其他中介服务组织的关系,社区党组织要引导他们依法经营管理,支持和鼓励他们开展各种健康、文明、有益的服务活动;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和其他中介组织要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指导、帮助和监督,充分发挥自身功能,共同推进社区建设,服务社区居民群众。

进一步完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动员和组织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建立健全由社区党组织牵头,驻区有关单位党组织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开展社区与驻区单位间的“思想教育联抓、公益事业联办、生活环境联建、文体活动联谊、社会工作联做”活动,以共同需求、共同利益、共同目标为纽带,充分调动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共建社区的有效机制。驻区单位党组织要牢固树立“立足社区、关心社区、共建社区”的观念,主动参与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自觉接受驻地社区党组织的指导与协调,大力支持社区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实现共驻、共建、共享。驻区单位上级对驻区单位有关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类考核、评选,应当听取街道(镇)、社区党组织的意见。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的教育管理

不断探索加强社区党员教育管理的新路子。根据不同类型、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采取不同的教育管理方法,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社区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做好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中的党员进社区的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对已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党员,要及时把他们的正式组织关系转入工作所在地(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定时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对无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党员,要在核实其党员身份后,及时把他们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要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电化教育等制度,完善党员学习积分卡、奉献积分卡制度,推广党员过政治生日、“不作为”党员告诫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开展社区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保证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市社区党总支工作细则(试行)》(富委[*]44号)的有关规定,社区党员活动经费按每名党员年人均30元的安排,由市财政和党费各承担50%。开展“组织帮党员、党员帮党员”活动,推广建立党员服务中心、流动党员管理站和党员互助基金等做法,在解决党员思想问题的同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凝党员魂、暖党员心、聚党员力。

完善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探索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有效方式和活动载体,进一步调动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和社区服务的积极性,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社区党组织要根据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适宜、适时、适度地组织他们参加社区建设。街道(镇)、社区党组织要加强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的联系,必要时可把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的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驻区单位发展党员、选拔任用干部和评比有关先进时,应注意听取街道(镇)、社区党组织的意见。

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

社区党组织要树立牢固的群众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进一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搞好社区管理和服务上来。要从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的实际需要出发,搞好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点)的建设与管理。针对不同社区、不同社会群体的特点,按照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以无偿、低偿服务为主的原则,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着眼于社区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特别是群众最关心、最急需解决、通过努力又能够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增强社区服务、卫生、文化、环境、治安、社会保障等功能。开展面向贫困户、老年人、儿童和优抚对象等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开展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开展面向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和面向驻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完善社区医疗服务网络,加强以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充分利用社区文体活动室、社区广场等阵地,组织文艺演出,活跃社区文化;规范社区警务室建设,强化社区治安;加强社区环境整治,开展社区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社区环境。运用现代科技和通讯手段,加快社区服务网络建设,提高社区信息化和网络化水平。

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联系群众的优势,大力倡导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群众服务。加强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为骨干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创建党员责任区、先锋岗和“春风行动”等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中的作用,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

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

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完善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要进一步健全市四副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社区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对社区党建工作的联系和指导。街道(镇)党(工)委对社区党建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要发挥龙头作用,统筹推进本辖区的社区党建工作。

市级有关部门要为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要切实解决社区党组织办公用房、活动场地和活动经费等问题,及时拨付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运行费用,发放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生活补贴,认真解决社区工作者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的待遇保障机制,提高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保持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相对稳定。社区工作者的人均收入应不低于全市职工人均收入。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改进作风,做好在社区的行政业务工作,对于需要委托社区承办的事项,应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妥善处理。

进一步加大探索力度,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创新机制。要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针对不同类型社区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不断推进社区党建工作的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提高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