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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意见

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意见

为扎实推进我镇新农村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改善农村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现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改善农村环境为目标,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以提高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目的,以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坚持标准,落实责任,努力改善农村综合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镇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显著改善,达到保洁范围全面覆盖、设施装备全面到位、日常管理全面加强。

1、打造“清水走廊”、创建“碧水之村”。通过河道清淤、河面清洁、河坡整治、清杂拆违、绿化美化等综合整治措施,构建村村碧水相连、组组净河环绕的人水和谐新环境。

2、加强道路建设、落实管养责任。农村公路好路率达70%以上,符合通车条件的行政村达100%。全镇农村公路好路率每年递增8%左右,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使农村公路好路率达85%以上,同时,要制定日常管养制度、落实措施、明确要求、责任到人,保持我镇农村公路的“畅、洁、绿、美、安”。

3、整治村容村貌、美化居住环境。村内垃圾统管统运,日产日清。绿地、草坪、绿化带日常管理到位。农户家前屋后清扫及时,保洁到位,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广告牌匾规范整齐、美观大方、内容健康,无乱贴乱画现象。

4、坚持绿化造林、建设生态农村。加强道路绿化、河道绿化、村庄绿化及农田林网建设,努力提高林木覆盖率。

三、基本要求

各村要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1、要建立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村主要干部具体负责环境整治工作。

2、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发动,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的有关要求,制定村民卫生公约,不断增强全民主动参与的意识。

3、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落实管护责任,确保能扫得净、管得好、不反弹。

4、要多元化拓展筹资渠道,采取村组集体出一点、“一事一议”筹一点、能人志士捐一点、政府财政补一点等多种方式筹足集齐资金,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督查考评

镇将对各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实行月抽查、季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并将每次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村给予表扬和奖励。奖励标准分别为:被镇评为“三清一绿村”的,由镇在统筹资金中奖励2万元(统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各村1万、镇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各村1万);被市评为“碧水之村”的,由市政府颁发荣誉称号,并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被市评为“碧水示范村”的,由市政府颁发荣誉称号,并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予以批评,并扣除一定数额的补助资金。

按市统一规定,原由市补助各村河道、河塘疏浚土方资金不再补助。各村境内的市、镇两级河道由所在村负责管护,一并纳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