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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工作总结

医疗保障局工作总结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规定任务不打折扣、关键环节落实到位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我局各项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和定点协议签订情况

(一)参保和基金运行情况。截止到目前,城镇职工(机关事业)参保人数5419(4144在职.1275退休)人,征缴基金286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度缴费完成人数93340,区级财政配套资金为1642.8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166人,特困供养195人,低保1157人,因病致贫102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252人,优抚对象164人。

(二)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签订情况。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共计与63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2019年度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协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113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2019年度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协议和补充协议。

(三)业务经办情况。居民医保收取手工核销药费381份,发放361份,发放金额为2257743.68元;参保现金缴费1525人;退保1443人;基本信息变更474人;意外伤害申报54人,核销46人,核销金额为109786.37元;甲类特殊病申报326人,通过321人;乙类特殊病申报审核192人;办理转诊转院人员267人次;查询审核退役军人医保381人次。

二、医疗救助情况

1、信息共享,落实救助待遇。积极与扶贫办、民政、卫健等部门沟通协调,针对“慢性病相关政策宣传不够,部分乡镇、村干部对慢性病标准及认定流程掌握不全面,个别符合认定条件的没有被及时纳入认定范围”的问题清单,进行反思反查,做好贫困人员信息数据的实时更新,实现信息共享,做好贫困人员动态管理,做到不漏报、不多报。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应保尽保;其他类别贫困人员参保率不低于95%的目标要求,全面落实贫困人员参保资助政策。2019年共计发放参保补助3人,合计440元。发放医疗救助242人,救助资金275.14万元。上划2018年9-12月市本级垫付医疗救助资金452.62万元。

2、上门服务,开启“绿色通道”。针对贫困人员特殊病申报开启“绿色通道”,对卧床瘫痪的的参保人由乡镇卫生院上门服务进行组卷,降低标准,简化程序,随时申报、按月评审、及时落实待遇。

3、大力宣传救助政策。联合卫健局、乡镇卫生院组建6组政策宣传队,逐村入户走访,深入63个行政村多个自然村,培训村医,走访六类人群,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册;宣传培训包村干部、帮扶责任人200余人次;帮助贫困人员了解医保政策,享受医保慢病大病待遇。

三、打击欺诈骗保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情况

1、明察暗访,县区互查,打击欺诈骗保。联合市场监督、卫健、公安主要负责同志,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投诉核查等方式,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面明察暗访;联合兄弟县区进行打击欺诈骗保飞行检查,坚决做到“上级移交问题线索必查、实名举报投诉线索必查,限期整改的药店必复查”;抽调精干力量进行“24小时不间断”随时稽查。

2、建立约谈机制,创建奖惩办法,层层签状、步步把关。建立约谈机制,即一般问题由医保部门职能科室约谈医疗机构医保主任、突出问题由医保部门分管领导约谈医疗机构分管院长、重点问题由医保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自上而下不留死角,与定点机构互通情况、协商工作。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制度。针对不同信用程度的医疗机构或是药店,采取一定的评级办法,对于屡教不改的医疗机构采取行政处罚或取消协议定点管理。

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1、自2019年7月1日起,辖区内6所乡镇卫生院及3所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了国家和省市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截止到目前集中带量采购药品182.33万元,占采购量指标的83%。实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以来,药品配送率达到97.48%,药品回款率100%。2019年10月21日起,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了新平台采购药品。

2、通过良性竞争,推动药品降价和仿制药替代;通过量价挂钩、及时回款降低医药企业销售费用和财务成本,消除灰色空间,推动药品采购流程的规划化,进一步降低了药品价格;通过挤掉药品销售费用、改变「带金销售」模式,净化医务人员行医环境,促进合理用药;通过降价和替代效应,降低药品费用,腾挪费用空间,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创造条件。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提高了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为扩大医疗保障范围。全力推进了“四医联动”改革,改善药品采购环境,着力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五、工作作风及为政清廉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政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投诉举报亲自督办,分管副职各负其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强化政治学习,提高廉政意识。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确保宣传学习到位、执行到位。坚持每周学习,对系列讲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进行了重点学习,并同时开展了“业务大讲堂”学习活动。

(三)突出工作重点,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是组织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及机关全体在职人员召开全局党风廉政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我局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每月28日之前按时上报“三重一大”事项、“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规定。

六、下一步工作谋划

药品采购方面,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民办医疗机构可以参与省网平台药品采购。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条件成熟后逐渐完善;逐步完善和净化原卫健委平移的老平台的采购目录。为下一步规范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使用药品,实行医保统一支付标准奠定了基础。

医疗保险方面,职工和居民医保做到应保尽保;积极承接市医保局下划的各项职能;医保扶贫救助做好收尾工作,落实甲乙类特殊病的申报、评定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基金监管方面,继续深入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对定点医疗机构过度治疗、降低住院标准收治病人等方面重点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