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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年终总结

民政工作年终总结

今年,在市委、政府的带领下,深入学习时间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安排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突出重点、关注热点、形成亮点”的要求,结合专题特点,注重在梳理分析问题、理清工作思路,切实的发挥了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解决民生、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一年来的努力,保证了重点工作的顺利,各项任务协调发展,现将本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争当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排头兵

今年是发展提升年,本年度,我局密切联系工作实际感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制约科学发展和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真正使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切实的做到了以实际行动和效果取信于民。

二、抓好社会救助工作,积极发展慈善和社会福利事业

(一)、认真落实低保救济政策,实现困难群众低保、医保全覆盖:

1、本年度,我局根据省市社会求助工作会议精神、低保救济政策和分类救济政策,紧紧围绕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及时发放救助金,扎实做好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全市城乡低保共计保障14049户28905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有5711户10954人(其中常补对象1924人,非常补对象9030人),城市低保总配套资金358.51万元;农村低保对象有8338户17951人(其中常补对象3959人,非常补对象13992人),农村低保总配套资金262.72万元。临时救助配套资金12.5万元,完成了资金配套任务。

2、本年度,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也大幅度的提高,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经重新核准保障金标准,调整后全市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分别达到了205.63元和90.32元,全面完成了民生工程指标任务。

(二)、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力度:

坚持自愿求助、依法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积极开展救助管理工作。为每位前来我局求助的人员无偿提供了食品、返乡车费、医疗救治资金以及其他所需救助费用,日平均救助人数约10人,总数救助人员约4000人次。

(三)、广泛开展慈善和慰问活动:

精心组织多种活动,完善救助手续。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慈善救孤、助老、助残、助医、助学,以及对城乡部分因患有重大疾病或因灾害等造成的困难家庭救助等项目。

三、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不断提高双拥工作水平:

(一)、认真做好优抚工作:

1、积极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优待金发放工作。今年,我局共发放伤残抚恤金502万元,护理费共123万元,发放了优待金230万元,奖励金额3.2万元。发放生活补助,共计429万元,发放抚恤金790万元。

2、本年度,我们积极做好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统计和审核工作;完善了办理伤残登记措施;并结合实际切实的完成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二)、认真做好安置工作:积极做好退伍安置工作:完成了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并对退役士兵的档案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及时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政治工作,完成了重点优抚对象的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标准的相关调标工作,切实的维护退役土兵的思想维定和切身利益。

(三)、开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为加强新时期的双拥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双拥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部队建设的总体目标,制定了《贵溪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实施方案》,不但明确了各单位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责,而且将创建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切实的做到了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加大宣传力度和慰问活动,切实的维护了双拥模范城的称号。

四、民政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一)、婚姻登记服务:共办理结婚登记4186对,离婚登记624对、补办婚姻登记证482对、出婚姻登记490对。

(二)、完善殡葬管理服务,扩大火化区域;

五、切实做好老龄工作,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一)、对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贯彻落实:全年办证1174本,及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优待政策的全面落实进行督办。

(二)、是切实加强农村基层老龄工作:以着重抓好乡村老年人活动场所,村老年协会组织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基层农村老龄工作。

(三)、努力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市民政局拿出资金7万余元,在东门街办成立了新都花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满足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学的需求。

六、积极做好救灾救济工作:

(一)、充分作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准备工作。一是加强对救灾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处于良好的状态下。二是保证救灾物资储备充足。

(二)、建立和完善灾情快速报告和灾情评估机制。在市局业务部门的要求下,组织了培训学习、鉴定考试工作。

(三)、征订了“5.12”宣传画册,并将宣传画册下发到全市乡(镇、街办)进行广泛宣传。全面介绍我市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普及防灾减灾科技知识。

七、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精心打造社区建设亮点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今年初,配合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和市村建办联合起草了《关于加强社区理事会建设的实施方案》。并通过深挖力整,确定6个“难点村”,并按照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强管理并取得了实效。收养登记

(二)、10月份,我市召开了第八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议,并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业务骨干培训班。

八、2015年年工作计划:

明年,我民政工作将按照市委和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积极改善民生保障,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周年。

(一)、老龄办工作安排:一是认真落实和全面实现老龄事业“十二五”计划目标,积极推进新时期基层老龄工作的开展。二是深入基层,搞好贫困老人的调研工作,更进一步完善服务工作。三是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逐步铺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巩固提高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成果,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内容。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队伍建设和个人素质,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全心全意地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认真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退伍安置:一是做好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档案接收与报到手续。抓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落实。二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就业状况和单位用人需求的基础上,继续采取按比例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认真制定安置计划,确保安置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三是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稳定。四是进一步推进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提高自谋职业率。五是加强今后城乡退役士兵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六是加强组织军休干部进行各种有关娱乐活动。

(三)、优抚双拥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积极转变工作作风,规范优质服务。二是继续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维稳工作,统一思想统一作法,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三是积极掌握新形势下优抚资金管理和重点优抚象和解“三难”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四是认真完成省厅优抚处及鹰潭市优抚科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边界办:一是全面完成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二是完善地名数据库资料的收集工作。三是做好边界联检工作。

(五)、慈善工作:一是切实加大慈善宣传工作力度,运用媒体,加强宣传。二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公信度。三是加强慈善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慈善工作的业务考核和培训工作,完善慈善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

(六)、民生工程:一是切实落实民生工程,落实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纳入低保。三是做好年度审核工作,实施分类施保和管理。四是进一步完善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操作程序。五是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业务培训,再次举办一次社会求助管理系统操作业务培训班,将社会求助管理系统的管理和应用普及到各乡镇和有条件的居委会。

(七)、医疗救助工作:一是抓紧调研医疗救助新措施,将“一站式”结算工作由制度建立阶段推向组织实施阶段。二是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救助卡管理实施办法,建立救助卡组织运行平台。

(八)、福彩工作: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机构执行力。二是强化宣传营销,提高福彩影响力。三是强化站点建设,提高业主亲和力

(九)、社会事务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理事会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开展社区工作;二是配合街办,督促有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解决和落实社区办公用房。三是完善殡葬管理服务,扩大火化区域。四是选好落实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墓穴设施建设工作。五是做好全市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扫尾工作。探索村(居)委会选举工作的新途径、好做法。

(十)、社会登记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政治理论和民间组织管理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二是切实把好成立登记审核关,搞好日常监督管理,继续抓好诚信建设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民间组织和查处民间组织违法活动,维护民间组织的信誉度。四是加快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步伐,千方百计把那些应该登记而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单位全部纳入管理之中。五是认真做好对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