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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

一、在应对复杂的环境形势中,环保工作成绩来之不易

今年3月,我县发生浩塘元山部分儿童血铅超标事件。这次事件使我县的环境形势突然变得异常复杂,使我们的环保工作及环保干部队伍突然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面对困难和压力,我们没有退缩,全局上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这个中心,花大力气、下真功夫,全力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不断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继续推进污染减排和执法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

(一)冶炼行业集中清理整治成效显著。3-6月份,我们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存在突出环境安全隐患的重金属污染企业实行集中整治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冶炼行业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了冶炼行业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取缔关闭冶炼企业30家(粗铅冶炼厂23家、炼砷厂7家),富锰渣生铁冶炼企业采取了断电限电等强制措施,实行停产整治。在对现有富锰渣冶炼企业实行整治的基础上,经积极协调,省环保厅同意我县在方元镇、余田乡、流峰镇各布局1家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的富锰渣冶炼企业,目前,这3个富锰渣冶炼项目的环评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即将提交省环保厅审批。为了防止取缔关闭企业遗留废渣和原料污染环境,5月21日,将浩塘元山废铅回收厂遗留的1700多吨原料和废渣转移到三和公司进行安全贮存,6月19—22日,由县财政投入15万元对桥市乡野鹿村、欧阳海水库周边、方元镇秀里、荷叶镇韭菜冲等地炼砷点遗留的砷渣进行了安全处置。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持续推进。我县“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已于提前完成,今年,我们进一步巩固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成果,二氧化硫排放未出现反弹。为了确保“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顺利完成,我们一方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紧实施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一方面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每星期至少现场检查一次,每月对进、出水水质至少监测一次,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形成稳定的减排能力。龙潭再生纸厂、荷叶镇国家田煤矿等结构减排项目,已经在冶炼行业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一并被淘汰关闭。宝山矿业有限公司、长沙麦尼桂阳分公司等4个工程减排项目污染治理工作稳步推进。通过落实各项减排措施,预计我县今年可减排化学需氧量823吨。

(三)环境管理不断加强。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今年县本级已审批项目33个,呈报上级审批项目18个,同时劝退“两高一资”项目8个。制定了《排污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今年已年审和新发排污许可证58个。做好了超标排污企业停产整治工作,燕山建材有限公司停产整治项目已于8月份通过验收,青兰乡利和矿、胜旺公司、884矿、富民矿、长塘矿等停产整治项目已经按要求整合成3个采选矿项目,正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加强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源监督管理,向省环保厅申报了兴达环保和锐驰矿业2个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定期对在城医疗机构的废水废物处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督促他们建立完善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处理台帐,对26家医疗机构审核发放了辐射安全许可证,武建水泥厂关闭后,其废弃的放射装置及时送到了湖南省城市废物库贮存。

(四)环境执法监管有所突破。截止目前,共调查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案件161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认真办理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建议、提案共5件,其中主办建议2件,主办提案2件,协办提案1件,办理结果让人大代表和协政委员满意。在高考和高中学生水平考试期间开展“无声护考”行动,加强了城区噪声源监管,为广大考生营造了安静舒适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对60多家重金属排放企业和9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了环境风险台帐。强化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对各类企业下达环境执法文书216份,对31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认真做好排污申报与核实工作,依法征收排污费,到目前为止,征收排污费45万元(统征的除外)。

(五)环境宣教形式有所创新。今年,除继续搞好环保世纪行、“环保宣传一条街”和绿色学校创建等宣教活动外,我们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利用《桂阳新闻》栏目,对黄沙坪矿业分公司环境治理、县城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等情况进行为期6天的专题报道,并组织了“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万人环保签名活动,县四家领导、县直有关单位和城南完小、蓉峰完小等中小学校共计13000多人参加此项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积极参与相关县直单位组织的“法制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科普宣传月”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广泛进行环保宣传。

(六)环境监测保持领先态势。今年以来,环境监测各项工作继续在全市各县(市区)中保持领先态势。目前,环境质量监测取得有效数据3000余个,污染源监测取得有效数据1200余个,基本掌握了辖区内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物排放状况,同时参与浩塘元山血铅超标事件等20起污染事故调查和污染纠纷调处,为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监测表明,辖区内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肖家山水库、方元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迹舂陵江、西水河水质达到地表水。

(七)农村环保工作稳步推进。继续抓好农村生态创建工作,将正和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列为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立项争资项目,并已向省环保厅申报,和平镇小塘村、青兰乡新村已正式申报省级生态村,荷叶镇高山村、黄沙坪镇周台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正式实施,工程进展比较顺利。开展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试点,对流峰西安水库等10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采样监测,按要求上报了相关监测资料,为全面开展农村饮用水源监测提供了宝贵经验。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然拿出20余万元用于10多个新农村示范点的环境整治。

(八)立项争资工作成果丰硕。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向上争资工作力度,目前,已争取到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4885万元(在途3000万元),其中: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2个,分别是宝山铅锌银矿尾矿库治理工程1600万元,雷坪矿区下水口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3000万元;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治理项目4个,分别是锐驰公司治理项目150万元,阳山村环境整理项目30万元,新湘农养殖场治理项目30万元,欢乐养殖场治理项目30万元;环保能力建设项目1个,即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项目45万元。

(九)党建主题活动扎实开展。在“千名干部下基层,服务群众促发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中,我局组建1个“三农”工作组和1个企业服务工作组,通过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深入了解驻点村和服务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为驻点村和服务企业排忧解难,其中为驻点村筹资120万元修建了2公里环村公路。在“企业服务年”活动中,我们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主动为企业搞好服务,如5月18-20日,我局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在县工业园联合办公,为联达电子厂、华宇电子厂等4个园区招商项目“一站式”办理了环保、工商、税务等手续。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制定了活动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了为困难职工献爱心等主题活动,不断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

(十)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年初,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加大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和监督考核力度。进一步落实了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责任追究制和限时办结制,制订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6项制度,增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制订了《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行政审批办公室并成建制进驻县政务中心,刻制和启用了行政审批专用章,签署了《行政审批授权书》,授予行政审批首席代表相关职权,圆满完成了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任务。9-10月份,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本单位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将权力来源和行使依据编制成职权目录,制定了办理程序,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同时制订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以此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和公开透明。

二、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污染减排任务十分艰巨。我县“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已经超额完成,但化学需氧量(cod)减排还差距很大。按照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我县cod排放量要控制在6000吨。,我县cod排放量为9970吨,要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则须在今年削减cod3970吨。今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年度减排任务是削减cod1480吨,从7月份环保部核查的情况来看,由于污水处理厂管网不配套,进水浓度低,没有形成有效减排量,年度任务也无法完成。

二是非法污染企业反弹快,监管难度大。由于受利益驱动,部分非法污染企业总是难以走出“整治一反弹一再整治一再反弹”的怪圈,久整不死,久治不下,且大部分非法污染企业规模小,很容易反弹生产,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压力。特别是青兰、桥市等边界区域及欧阳海水库周边区域的非法污染企业,大部分都是边界邻县市人员投资开办,社情十分复杂,整治和监管难度更大。

三是长期积累的重金属污染等历史遗留环境问题治理难度大。长期以来对矿产资源过度开发和无序开发所带来的重金属污染积重难返。被重金属污染的土壤修复难度大,遗留的尾砂、废渣处置难度大,而且从现阶段来讲,我国的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还相对比较落后,资金也十分有限。近两年我们虽然上报了一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而且宝山铅锌银矿尾矿库治理工程和雷坪矿区下水口重金属治理工程已通过审批,但这仅仅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还有子龙工业区、黄沙坪矿区、陶家河流域及青兰、桥市、方元、荷叶炼砷点等重金属污染重灾区需要治理,如果没有国家和省里长期的支持,那么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将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是环境执法能力亟待提升。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刚性不足,是导致目前环境执法力度不大、效果不佳的主要因素。但环境行政执法的设施设备不齐、经费保障不力、业务能力不强也使得执法效果大打折扣。近年来我县环保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但专业技术人才比较缺乏,整体业务能力比较薄弱。环境监测站的仪器设备老化,经常出现故障,环境监察大队虽然配备了一些现场执法的仪器设备,但还达不到国家环保部规定的装备标准。多方面的因素共同叠加,导致环境执法工作成了整个环保工作的一块短板,严重不适应当前环境形势的需要。

五是有关乡镇和部门对环境问题认识不深,重视不够。环境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问题,需要各乡镇各部门联动,实行综合治理。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污染企业的监管责无旁贷,但事实上,大部分乡镇在环境监管上是严重缺位的,尤其是对新建非法污染企业没有及时制止,我们发现以后往往已成骑虎之势。而有关部门对非法污染企业没有从严控制供电、供地,对乱采滥挖行为没有从严打击,有些部门甚至为非法污染企业办理相关证照。乡镇和部门监管缺位,在客观上为非法污染企业提供了生存空间。

三、对今后一段时期环保工作的设想

一是加强本土环境形势宣传教育。过去,我们环境宣教的内容主要侧重于环保知识和县外、国外的环境事件,没有引起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和企业主对本土环境形势深刻认识、足够重视,一些乡镇、村组继续引进高污染项目,一些业主以身犯险,继续从事高污染行业,最终在今年冶炼行业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应验了“企业不消灭污染、污染就消灭企业”的环保口号。今后,我们有必要组织相关领导、干部和企业主就桂阳本土的环境形势进行宣传教育,特别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重点区域的土壤、水体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污状况,引起大家对本土环境形势深刻认识、高度重视,坚持走科学发展的道路。

二是创新机制,实行“谁污染谁付费”原则。“谁污染谁治理”是环境保护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是指凡是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单位,都负有治理污染的责任,并应承担治理污染的费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往往是要求污染者自己投资建设并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而事实上,许多企业主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要么不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要么建了以后闲置不用,“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没有真正得到贯彻执行。针对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实行“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将污染治理工作推向市场,组建专业的治污公司,通过一定的约束机制促使企业将相关的费用支付给治污公司,从而由治污公司来治理污染。城市污水处理厂就是运用了这一原则来实现对城市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今后,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也完全可以按“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来进行污染治理。

三是在重点区域或乡镇设立环保分支机构,健全环保监管网络。由于我县非法污染企业点多面广,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空间距离很大,任务十分艰巨,难免造成顾此失彼、疲于应付的工作局面。改变这种状况的有效途径就是在一些重点区域或乡镇设立环保分支机构,配置相应的环境监察执法力量,这样一方面可以加强对当地污染企业的日常监管,一方面又可以促进当地乡镇政府自觉履行环保职责。

四是严格考核问责。鉴于目前部分乡镇和部门没有很好地落实环保职责,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环保工作考核力度。我们可以依据环境监测部门对各乡镇辖区内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污的监测情况、各乡镇辖区内建设项目执行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相关乡镇和部门对非法污染企业监管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组织部门通报,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不摘污染帽,就摘乌纱帽”。